这次地点选的是西餐厅,刚一进去,他就看到了角落处的她。
她就是个金子,哪怕餐厅里灯光幽暗,第一眼总能轻而易举的找到。
跟上次见面不同,她今天穿的不是职场装。外套是一件淡色的中长款大衣,白色衬衫也换成了湖蓝色,精致不失随性。
高脚杯,红酒,西餐,女人,音乐。
气氛好的出奇,周青到这儿心就安静了下来。
落座,倒了杯饮料:“莎姐,好兴致啊。”
“请朋友吃饭当然得重视点,总不能每一次都在路边摊不是?”金莎笑了笑,脸上若有光辉。
周青来这儿是谈工作的,眼下也不着急,跟她随意聊了起来。
他随着见识变多,跟金莎已经开始有了点话题。
她不管说什么,至少能接上几句,不至于当初听天书一样,一句话插不进。
金莎腾出了个杯子,添了些血红色酒水:“尝尝这个,度数小,挺不错的。”
周青依言抿了一口,干冽,醇厚。
即便不太懂红酒,也能喝的出好坏,很不错。
“红酒不是这么喝的……”金莎笑着做了个示范,修长的手,透明玻璃杯映衬下更显晶莹。
周青突兀想起了上次她抓住自己手之时的那种触感,心脏微微起伏。
不愿意再被她影响下去,他说道:“莎姐,酒吧我能拿多少股份?”
这是正事儿,也是周青来找她的目的。
他以前没有过这种想法,但现在,吴晓燕既然把钱交给他经营,他就敢放手去做。
“你想拿多少?”
“百分之四十。”周青直言。
金莎没有立刻回应,双眼牢牢锁定住了对面男人。
周青回避她目光:“莎姐,最低百分之三十,再低根本就没投的必要。”
“成交。”
周青怔了一下,还有这样谈生意的,痛快的让人反应不及。
少顷,后悔浮了上来。
看金莎这意思,他百分之四十说不定可以争取到……
酒吧的行情金莎看得到,他也看得到。只要不出岔子,稳赚不赔的买卖。
“我以前投进去的钱,加上欲投的金额,接近十个亿。明天你去找白霜,把合同拟一下。”
周青不是那种喜欢纠结的人,点了点头:“那我什么时候去京都市?”
“等合同敲定就过去吧。那边我认识的有一个人,你如果碰到麻烦,就去找他。”
说着从包里翻出了个名片递给了周青。
唐正华,职位是碧海蓝天夜总会的总经理。
周青惊讶,碧海蓝天,他在滨海就如雷贯耳素有耳闻的一家夜场。这家夜场在国内都是最顶级的,没有分支连锁,但这四个字几乎是代表着国内夜场的巅峰。
“唐正华以前在金莎集团做过事情,后来因为家庭变故从我这辞职回了京都市。我们算是朋友,咱们的酒吧他入的也有一股……”ωωω.χΙυΜЬ.Cǒm
周青点头把名片收了起来,没再多想。
在他看来,暂时京都市那边的事情还是挺轻松的。只要人际关系不出问题,不会有大意外发生。
“对了莎姐,你跟任新远今天吃饭聊什么?”
金莎拿刀叉切了一点牛排放到了口中:“他想抓老鬼。”
周青坐直了身体:“有他消息?”
“谈不上,在赌运气。”
看他不愿多聊这个,周青转开了话题,开始询问京都市那边夜场的形势。
京都,一个经济上比之滨海只强不弱的城市。都城的特殊性,给其赋予了无与伦比的魅力。
可以说是任何生意人都所向往的城市,但也是最容易连尸骨都找不到的城市。
遍地黄金,却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去捡。
“那边的夜场比咱们滨海要乱的多,红二代,富二代等等……很多事情,警察都插不进去手。所以你在那边,自己要斟酌判断,惹上不该惹的人,会很头疼。”
“不会吧,毕竟是一国之都,治安难道不该挺好?”
“有需求就有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最大,大到明明不合规矩,某些人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我只在那边开酒吧的原因,其它夜场业涉及到的麻烦比较多,眼下不适合。”
“对了,我听阿姨说过,她好像是京都市人,你应该没少去过那边啊?”
“我一趟也没去过。”
金莎明知有隐情,也不追问,玩笑说:“那你更该去看看,一个人要是连首都都没去过,岂不是遗憾。”
聊着,时间渐晚,西餐厅里的客人越来越少。
金莎把没喝完的半瓶酒推开,招呼服务员过来买单。
周青离席之时把没喝完的酒收了起来,要了盒子拿在了手中。
这酒一两万一瓶,喝不完扔这儿太浪费了点。
金莎忍不住乐道:“没看出来,你还挺节俭的。”
“是您太有钱,不知道穷人过的都什么日子。”
金莎探手打了下:“省省吧你,真讲到穷日子,你才过了几天,我过了足足二十年。”
周青想起来一次下雪,金莎说过她的家庭背景。是很穷,穷的周青想都没办法想象。
“莎姐,您现在这么有钱,家人怎么没搬来滨海?”
金莎摇头:“我是他们养女,更恰当说是小时候被人贩子拐卖到那里的。我养父母始终以为我不知道这件事儿,怎么说呢,他们养大我有恩,可又间接做了人贩子的帮凶。恨不起来,也不可能如以前一样亲近。所以这几年很少回去,除了固定打些钱,基本快断联系了。”
话很平淡,但正因为平淡才格外触动人心。
金莎经历确实太过于坎坷,坎坷的让周青忽然就理解了她为什么事业心会如此执着。
“亲生父母呢?”
“不想找,都这么多年了,没必要再自己给自己添乱。”
“惨!”
金莎看破红尘一般:“那是你认为,人如果没惨的时候,又怎么能有动力做其它事情。我前二十年若是顺风顺水,现在大概也就是个普通的上班族,正因为颇多磨难,我才拼命想跳出来。”
聊着,倒是都打开了话匣子。
各自的车子在不远处,谁都没提走的事情。
“你呢青子?我印象里面你父亲当初全国有一半人都认识他,那时候你应该过的不错。”
“我跟莎姐正好相反,我小时候还挺顺利的,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没有物质跟其它困扰。我个人因为周彦龙的缘故,在班里属于明星孩子,老师都拼命讨好我……但人站多高,就会摔多狠。周彦龙吸毒嗜酒自甘堕落后,我直接休学了半年。没办法,一到学校,耳边到处都是苍蝇一样的嗡嗡声,他爸爸被警察抓了,他家里破产了……等等等等!”
“咱们上学那会经历倒是挺像的,当时上的封闭式初中,没钱了也不知道该找谁要,东凑一顿,西凑一顿,凑不到就饿着,眼睛都给饿出重影来了……”
“阿姨也不管你?”
“没告诉她。”
“莎姐,冲咱们如此相似的经历,是不是得抱头痛哭一下?”
金莎心思还在周青刚才那番话里,料不到他转的堪称天马行空,等回过神,已经被人抱在了怀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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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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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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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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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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