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穷女婿总要见丈母娘,这是逃不掉的,我只能寄希望于林依依的爸妈不是个势利眼,能够瞧的上我这一农村的穷小子,我想,只要我足够努力,还是能够担负起照顾林依依的责任的,再给我一两年的时间,等我足够强大了,我可以找老爷子,给我安排一个工作,在城里安个家应该是不成问题的,即便是老爷子不给我安排,我凭着自己这身本事吃饭,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是真不想见依依妹子的爸妈,一直拖了好几天,最终实在是拖不过去了,便约在了我和林依依经常去的那家咖啡馆见面。
那一天,我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了新买的一身衣服,照镜子的时候,发现还是挺精神的一小伙儿,小伙儿那简直帅呆了。
随后,我就骑上了一辆破自行车就往城里赶去,将车子停在了咖啡厅的下面。
我是提前半小时到的,走到那里先订好了餐,选了一处靠着窗户的地方,以便能够看到窗外的情景。
坐在那里的时候,我的心是忐忑不安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见到林依依的爸妈之后要说些什么,要做些什么,才能入得了他们的法眼,能给他们留下个好印象,甚至自己还在那自我演示的好几分钟,才到楼下等候林依依一家人的到来。
半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一辆崭新的大奔就停在了咖啡厅的门口,很快我就看到林依依挽着一个中年男子的胳膊,笑眯眯的从车上走了下来,那中年男子国字脸,浓眉毛,一脸的英气,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气势很足。
自然,这只是普通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场,跟我家老爷子一比,还是差了许多。
林依依挽着那中年男人下来之后,还朝着我俏皮的眨了一下眼睛,那小可爱的模样,真是美极了。
紧随着那中年男子的身后,又出来了一个雍容华贵中年女人,眉眼间跟林依依很像,保养的很好,跟林依依站在一起,勐一看就跟姐妹俩似的。
我想着中年女人应该就是林依依的妈妈,而那个很有派头的男人就是林依依的父亲。
当下,我就走了过去,很客气的跟他们打招唿,叫了一声阿姨和叔叔,随后就请他们一直上了二楼。
林依依的父母看着也挺和气的,一直热络的跟我说着什么,林依依的妈还夸我是一挺帅的小伙,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这让我不免放松了一些,感觉这老两口还是挺好相处的。
上了二楼之后,我请他们两人坐下,随后就让服务员上餐,还一咬牙要了一瓶红酒。
本来,我是不喜欢到这种地方的,不过这些时日以来,林依依经常带我进这种高档场所,我慢慢就习惯了。
喜欢一个人,就要包容她的一切,喜欢她所喜欢的,哪怕是自己不适应,也要学着去适应这一切。
一开始我们只是寒暄,看起来很融洽。
聊了一会儿,林依依的母亲就开始旁敲侧击的打听起了我的情况。
我也不想隐瞒什么,除了老爷子的身份之外,其他的我一并如实回答。
当知道我是一农村娃的时候,他们的老两口的脸色就已经不怎么好看了,随后又问起了我的工作,得知我是一无业游民,没个正经工作,靠打工度日的时候,那脸上就拉了下来,再然后,好像就没有然后了。
气氛突然就变的有些尴尬,虽然林依依一直都在帮我说好话,我也知道这局面已经无法挽回了,我不是说他们是势利眼,哪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找一个好男人,衣食无忧,不用为了生计担忧,况且他们家的条件那么好,看不上我这样的穷小子也是正常情况。
打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我们之间有些不太合适,不过林依依对我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让我不由自主的就想要接近她,给她我所能给的一切,可是,有些东西,我还是无法给她,更无法给她的父母一个满意的交代。
正在气氛尴尬,我们有些无话可说的时候,一个人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身后跟着三四个流里流气的家伙就走进了这间咖啡厅。
他们几个人说话嗓门很大,我听着耳熟,抬头一看,就跟那人对上眼了,这不不就是那夜总会的老板汪传豹么。m.χIùmЬ.CǒM
这小子伤看来已经养好了,他看到我之后,嬉皮笑脸的就走了上来,张口便道:“这不是九爷么?真是碰巧了,在这里都能遇到您,咱们还真是有缘啊……”
说着,过来就一把握住了我的手,还让身后那三四个流里流气的家伙叫我九爷。
那几个小子都被我收拾过,看到我之后也都客客气气的喊九爷。
突然间,我感觉自己脑袋上冷汗都下来了,我靠,这汪传豹来的真不是时候,怎么在这里就遇上他了呢?
这小子一点儿眼力价儿都没有,看了一眼林依依之后,那眼睛都直了,大咧咧的说道:“九爷……这是不是嫂子啊?长的可真俊啊,咋也不跟兄弟介绍介绍?”
随后,这家伙又看到了坐在一旁的林依依他爸,又道:“这老兄是谁啊,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九爷,您是不是也给介绍一下?”
我心想,你大爷的,能不眼熟么,在电视上应该经常见。
抬头看了一眼林依依的老爸,他那张脸顿时就黑了下来。
我的心头一颤,心想,这下是彻底完蛋了,唯一的一点儿好印象,也被汪传豹这小子给折腾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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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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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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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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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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