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亦棠顿时有种魂穿小山村的错觉。
当年她和乔爷爷在乡下的院子里,也有一排差不都的圈来着。琇書蛧
不过当时他们养的是猪,现在她女儿要挑的是马。
“言言,让小马和妈妈在一起不好吗?你养了它,让它的爸爸妈妈怎么办呢?”
她蹲下来,苦口婆心劝道。
实则是她自己对小时候给猪铲屎留下了阴影,不想再接触这种圈养动物了。
盛言瘪了嘴,犹豫纠结,不舍得又不忍心。
一旁的马场经理连忙道,“夫人您多虑了,即便是小姐认养了马驹,它还是会和父母一起生活在这里的,直到马儿成年才会让它和父母分开。”
盛亦棠不置可否,只把问题抛给女儿,让她做决定。
“言言不想让它们分开。”
小姑娘嘟着脸,可怜兮兮地攥着妈妈的手。
盛亦棠心里松了一口气,只是还没等胜利的微笑扬上唇角,便听女儿继续道。
“所以我们把它全家都买下来行吗?这样他们就不会再分开啦!”
盛亦棠:……
问你爸!
纪辞风轻笑,一把将宝贝女儿抱了起来。
“它的爸爸妈妈已经有主人了,喏,就是爸爸旁边这位叔叔,言言只挑小马就好。”
想了想,又问向脚边的儿子,“小舟也挑一匹?”
如果以后准备出去读书,马术会是一项很好的加分项。
纪思舟本来是不想挑的,他喜欢手工活动远胜过体力活动,只是看了一眼兴冲冲的妹妹,还是挪动了脚步。
妹妹一个人在马上,他不放心。
“就这一匹吧。”
他随手一指,很快就定了下来。
倒是盛言在马厩里来来回回跑了好几圈,才确定了自己第一眼相中的小母马。
“她长得最好看!”
盛亦棠就知道,这丫头挑东西,不看性能,只看颜值。
“赵经理,这两匹马性情怎么养?适合孩子们吗?”
赵经理恭敬道,“少爷和小姐眼光极好,挑中的这两匹是我们马场最出色种马的后代,不仅体型健美,脚程快,上数三代也都没有伤人记录,夫人请放心吧。”
“那就好。”
盛亦棠松了一口气。
在她看来,什么体型脚程那都是次要的,性情温顺,不让孩子们受伤才最重要。
“赵叔叔,我现在能骑它了吗?”
盛言站过去,小手搓啊搓,很是期待。
却被无情驳回。
“现在还不能,小姐得先和小马驹建立起感情,等它对你熟悉了,听你的话了,才能去骑。
不如这样,小姐先给它起个名字吧,以后它就是你的马了,想一个好听的名字,它会很高兴的。”
小姑娘原本正在伤心,听说可以给小马起名字,又重新燃起兴致。
“就叫言言!我喜欢言言!”
盛亦棠扶额,“言言是你的名字,哪有给自己宠物取自己名字的?那以后妈妈叫‘言言’,是你应声,还是它应声呀?”
盛言本想说在家里她应声,在马场小马驹应声,转念一想,要是她和妈妈和小马驹都在一起怎么办呢?
妈妈一喊“言言,过来吃豆豆糕了”,小马驹听到了,会不会过来和她抢食呀?
她可没有它跑得快呀!
这么想着,小姑娘果断改了名字。
“那就叫大花吧!”
家里的是大白,外面的是大花,多般配!
老母亲紧紧捂着嘴,留下复杂的泪水。
——女儿大了不由人,算了,她喜欢就好。
好在,她还有儿子。
“那小舟呢?想好名字了吗?”
小小少年背着手,看了一眼身后那匹油光水滑的棕色小马,郑重道,“既然妹妹的马叫大花,那我的就叫小草吧。”
盛亦棠:……
果然起名字这种事,就不应该由着孩子们胡来啊!
“很好,一花一草,相得益彰。”
可能唯一高兴的大概就是纪辞风了,因为在他看来,大花小草,和大马小马根本就没有区别。
他蹲下来,护在孩子们身前。
“现在,你们要学会和小马驹培养感情。去跟赵叔叔取些饲料过来,喂给它们吃。”
两小只乖乖去了,回来时,身后居然多了一条小尾巴。
“姐姐,姐姐!”
小尾巴一身马术服,衬衣马甲束脚裤,和以前的奶团子形象全然不同。
往众人身前一站,活脱脱一个规整利落的小骑士。
盛亦棠惊讶地看着他,“阿卿?”
“姨姨!”
小尾巴嗒嗒跑过来,仰起小脸,欢快地朝盛亦棠吐泡泡。
确定了,的确就是秦卿慕没错了。
盛亦棠蹲下去给他理了理衣服,“阿卿是和姐姐一起来的吗?你姐姐呢?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在马场里乱跑?”
“姐姐不在!”
秦卿慕虽然年纪小,但表达能力却较同岁的孩子很突出,三两句就解释了清楚。
原来是自上次在医院大打出手之后,秦芫就把他送回了老宅,说什么也不肯再伺候这祖宗了。
秦家没办法,只好把他放回“亲妈”身边。
盛亦棠又问,“那你妈妈呢?”
“妈妈病了,在休息!”
病了?
难不成,这孩子是自己跑出来的?
谁家家长这么心大呀!
盛亦棠正准备把他送回去,门口光线一暗,一位女士倚站在门边。
“阿卿,回来。”
逆着光,盛亦棠看不清她的容貌,只看到那身影纤细异常,似是一阵风就能吹倒。
秦卿慕不动,女人冷了声音。
“别让我重复第三遍,过来。”
与对待秦芫时的态度截然不同,秦卿慕立刻转了身子,虽然小步子迈得极缓慢,却到底还是走了过去。
那女人朝盛亦棠点了点头,“打扰了,抱歉。”
说完,转身离开了这里。
盛亦棠注意到她的步速,不知是故意还是什么原因,并没有比小阿卿快多少。
他们来到突然,走得匆忙,倒让四口人感到诧异。
“那是阿卿的妈妈吗?”
盛亦棠问向女儿。
“是呀,我听到他喊妈妈呢!”
盛言歪着头,双手捧着一把草,正努力往大花嘴边凑。
有训马师傅在一旁看着,倒也不担心马儿会咬到她。
盛亦棠若有所思。
刚才那个女人,应该就是秦遥的妻子,赵筱悠了。
她竟然能将丈夫的私生子养在身边?
是气度,还是其他原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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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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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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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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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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