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帝师>第六百四十二章 北伐
  冷冽的风吹动着校场的旌旗,旗面上那“大夏”两个字显得尤为惹眼。按理说,大明士兵的军旗应该是个“明”字才对。如今这大夏二字,则直接证明了,明朝已经改朝换代。现在,中原大地是大夏皇朝当家作主。而主人翁的名字,叫江夏。

  此时的时间是快要临近冬至的冬月初六,在这样的时间段里,一般情况下人们如果能选择不外出,是尽量不会出远门的。因为冬至过后,除夕新年这些一年一度的重大节日就会接踵而来,按照华夏人民的习俗,这段时日是应该一家人团圆,老少同堂共聚天伦之乐才对。

  但偏偏江夏却选择了在这个时候于京师三千营大校场立了点将台,举行誓师大会,决心挥师北伐。

  这一次北伐,其意义主要有三大方面。一者,巩固局势。江夏毕竟刚刚登基称帝,又是改朝换代,国内必定有不少势力蠢蠢欲动,意图搅乱时局,然后浑水摸鱼成就霸业。所以江夏必须在这个时候展示自己的实力,以震慑打消掉那些人的宵小心思。

  二者,稳定边关。一直以来,北方草原逐族便是中原的心腹之患。尤其是成吉思汗问鼎中原以后,草原逐族不仅仅是汉人的心腹之患,更加还是心中大敌。要知道,当初蒙古人入关后,屠城的事可没有少做。元朝时代,汉人完全是低蒙古人一等的,汉人受的压迫仅仅是历史书上的那些记载,完全只是九牛一毛。琇書網

  三者,救阿尔苏。要解决北方草原逐族和汉族人民的问题,仅仅是依靠武力那完全是行不通的。北方草原逐族生存能力强,战斗力高。用武力镇压,顶多是数年安稳而已。要想长治久安,最好的办法便是同化北方草原逐族。

  用中原文化教化他们,用中原的耕种文化替代北方逐族的游牧文化。这样,北方草原逐族才有可能和汉族和平共处,共同繁荣。

  而要达到这一切,就必须是北方草原逐族有一位支持这一切的领袖,和汉族领袖共同来努力推动。阿尔苏,无疑就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这是于公。于私方面,阿尔苏还是江夏的大舅子。无论如何,江夏也应该去救他。

  所以从这三个方面来说,北伐一事势在必行,并且迫在眉睫。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江夏登基,在安排好朝中各项事务以后,便立刻开始进行了北伐的准备。

  战争究其本质,其实就是资源的消耗。粮草、人口、人才,各种方方面面的资源比拼。江夏之所以选择冬季出征,为的就是要挑在敌弱我强的时机来进行作战。

  需知道鞑靼国内多数部族都是以游牧生活为主。春夏时节,牧草肥美丰富,鞑靼的补给自然就会方便快捷。外加他们是本地作战,先天就占着优势。若是在那个时候出战,恐怕即便是胜,江夏也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当然,冬天出战也有类似于天气、作战环境等问题。但好在如今的大夏皇朝底子厚,当初江夏执掌大明时,为大明积累了不少财富。再加上萧阀、王阀、袁阀,这几个大门阀家族的“友情支持”。

  江夏的兵备物资充足无比,完全足够支撑他去打一场类似于北伐这样的大战。在这样的物资对比情况下,像天气、作战环境这些因素,基本可以暂时先放在一边。毕竟一边是饿着肚子打仗,一边是吃饱了打仗。胜负概率,不用说也知道那边的会比较大了。

  在江夏尚未登基以前,北伐一事就已经决定好了,会是由他亲自任主帅,御驾亲征。虽然江夏这个决定,满朝文武都十分反对。但最终他还是做了一回一意孤行的君王,坚持要亲征鞑靼。

  之所以如此不为其它,只为当初江夏离开兀良哈时,阿尔苏与他那一句“只愿生生世世为兄弟”的约定。

  点将台上,江夏身着一身工艺精细的鎏金狮猊护心镜铠甲,腰间挂着龙渊剑,一副威武不凡的样子。

  此次出征,号称兵力四十万,一共分为三路。由江夏带领中路二十万大军,自居庸关入鞑靼境内,从正面开始进攻。然后左路大军由俞大猷带领,自雁门关入鞑靼境内。右路大军由钟彬带领,自山海关入境。

  三路齐发,最后在兀良哈进行总攻,务求一举将鞑靼覆灭。至于覆灭以后,鞑靼的政权还要不要移交回阿尔苏手中,这便又是后话了。

  江夏手持三柱高香,将其插到祭台之中。然后从一旁的钟彬手里接过一卷黄绢,绢布上写着的是誓师词,也就是北伐的原因。

  基本上但逢大战,这是必经的一个程序,这被称之为“大义”。就好像当初努尔哈赤攻打大明时,也曾经以七大恨告天一样。这样的东西,虽然看上去没什么实质的作用,但其实是非常影响士气的。

  士兵们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是正义的,自然杀敌起来奋不顾身。若是连士兵都觉得自己所做之事是错误的,那自然是畏首畏尾,不肯尽出全力。

  不过若是中原北伐,这誓师词其实随便写写就差不多了。在这个时代里面,中原汉族和北方逐族的国仇家恨由来已久,若说是北伐打鞑靼人,整个大明不举双手赞成的人恐怕是在少数。

  誓师词有言:“北方鞑靼,欺我汉人宽厚。多次犯我边关,欺我百姓,夺我钱财,毁我屋宇,践踏田地,蛮横霸道。我大夏皇朝之子民,自幼便奉至圣先师之教导,与人为善。但今礼法无以感化蛮夷,故只得示之以刀兵。休叫那蛮夷认为我华夏无敢战之人,诸君,敢战否?”

  “战!战!战……”底下,一众士兵大声叫喊着,声音震天彻底。在这点将台的士兵,只不过是四十万大军里的一小部分,但这士兵,却给人感觉好像十万大军齐声发出的叫喊声一般。

  听到这样的声音,江夏心中也是豪气顿起,他一把拔出腰间的龙渊剑,长剑往前方一指,大声道:“好!出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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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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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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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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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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