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这时咳嗽一声,问众人道。
历朝历代上朝都早啊,大太阳还没彻底出来,当然谈不上热,大家不由都摇摇头,也有人说再过一个月就算是早晨都会非常炎热。
“那下朝以后,在部堂里办公呢?”李二又问。
“那显然是很热了,这个时节已经要开始时不时和绿豆汤了,有的时候汗水都会把公文打湿。”有官员说。
李二哈哈一笑:“所以大家现在都换上长安流行的短袖了吗?”
感情这皇帝绕了半天圈子,是想穿短袖啊。
可我们这是正式的公众场合啊,好像不太适合,我们只有穿宽袍大袖,才能体现出我们的儒雅风度。
大家顿时表示虽然平时穿上了,但是上朝的时候不能穿。
“那你们下朝去办公的时候也不穿吗?可别忘了,炎炎下热,你们浑身上下可都是被笼罩起来的,外面一层大的,里面一层,最里面还有一层中衣,这还不算裤子。”
李二呵呵一笑,这种事情他哪里能强求大家呢,反正除了上朝他得注意点,一回去他立马换上短袖,干啥都方便。
我特么本来还打算问问大家想不想上朝换身制服,到时候夏天大家都穿短袖的,回头去办公也舒服,你们不愿意就算了。
别忘了,上朝穿的啥,回头办公就穿的啥,你官袍可是不能脱的,否则被御史抓住了你就死定了。
李二很得意,几天上朝一次他决定不了是吧,但他能决定自己穿什么吧,到时候你们一个个热的要死,他却穿着短袖舒舒服服,甚至可以翘着脚坐在亭子里拿着奏本看,也不会太热。
众人顿时被说噎住了,这个人怎么这样!
他们这些大臣确实是这样啊,上朝穿的啥,你回头办公就得穿啥,这是官员体面,身份象征,官员形象是很重要的,御史专门就管这个,就跟军队里面的纠察一样,你前脚衣服一脱,后脚被人发现就要被参一本了。
当朝期间脱衣服,咋了,嫌这身衣服配不上你尊贵的身体了?
一想想一到最热的时候必须里外三层穿这么多,捂猪都没这么捂的,就算有人扇扇子,有绿豆汤,有的官员到了一定级别还有冰块镇热,但那又怎么样,还是热的要死。
再说说办完公务回家,这一路上还是一身官服,有的回家远的得坐好久的车,在车里总不能脱衣服吧,否则被人看到一样要传到御史耳朵。
这要朝廷有什么宴会,祭祀之类的,大家再穿着这隆重的衣袍,万一赶上个艳阳天,卧槽,体质不好的晕倒在地上也就算了,就怕那些晕不过去又扛不住的,这可如何是好。
以前没短袖也就算了,大家该怎样就怎样,就算抱怨也是抱怨天太热,而不是衣服太多。
可现在,长安几万衣娘做短袖,这玩意风靡整个长安,人们嚎叫着想穿,只是因为制作速度的原因穿不上,要知道这批给士兵的衣服,那是朝廷特批特运的麻料,民间有那么大的需求,各方面的材料都不是说一下就有的。
甚至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工坊、成衣店,都已经开始推出适合他们这些上层人士穿的短袖,你说穿是不穿,狗才不穿啊,我平时为什么不穿,就这么想被捂成痱子吗。
那么问题来了,到时候大家伙儿大热天都是短袖,甚至府里的家人家丁们也想穿短袖,只有他们一帮最尊贵的官员穿着跟傻帽一样,这么多,会不会觉得很傻。
人都是自私,利己的,这官袍嘛,很好,不热的时候大家穿着很爽,那热的时候,不能跟自己过不去对不对?又不是说以后穿不了了。
很多人顿时欲言又止,被御史们或者一些坚决持反对意见的人狠狠一瞪,只好无奈不开口,总之朝堂的氛围一下就变得奇怪起来。
李二看在眼里,笑在心里,这帮老土帽,就守你们的传统去吧,以后受苦的是你们,而且话说回来,谁告诉你们到时候给你们打造朝服,就一定是民间那种一件衣服的短袖?
朝服官服要严禁厚重一点,这道理他不知道吗?只是要进行改良而已,否则他自己穿一身少一截袖子的黄袍,他也觉得怪怪的啊。
得了,这事回去让你们自己琢磨商量吧,等有谱了,早晚会自己来找朕,反正热的又不是他。
李二表面不动声色,内心得意洋洋,感觉打了个胜仗。
李存德今日办公,没多久以后,手下带了一个看着像商贾的人来见他,李存德带着此人到偏房去说话。
这人乃是长安本地一个养猪户,这人也是难找,因为猪肉不好吃,在现在被稍微有点生活质量的人们认为是活不下去才会吃的东西。
“草民见过大人!”商贾赶紧重新给李存德见礼,商人地位卑贱,又是见这样的高官,他肯定不敢马虎。
“嗯,起来说话吧,赵四,我问你,你是养猪的?”
古代猪叫豚,不过陈楚一来就直接改了,猪就是猪,豚个鸡儿,你是海豚吗,所以现在李存德也习惯这个称谓了。
“是,是,草民在城外的农场里,养有大约上百头黑豚,哦,黑猪。”
李存德疑惑道:“这玩意味道那么难吃,你养这么多真的能赚到钱吗?”
赵四苦笑道:“回大人的话,有钱人,有口饭吃的人当然不想吃这猪肉,但贫苦底层人家,没有粮食,或者实在想吃肉的,又回来买这猪肉,虽然草民赚的不多,但肉毕竟是肉,还是能赚取一些钱财的。”
李存德点点头:“倒也算实诚,赵四啊,我听陈大人说过,猪肉很好吃,能做很多种美味,但我一直觉得他好像在骗我,你说这有没有可能是真的?”
陈楚还真就说过这话,而且不是对李存德一个人,也不是只说过一次。
这不是废话吗,猪肉多好吃啊,全世界都要吃,一千多年以后人们吃的飞起,如果人只能吃一种肉,那必然是猪肉,因为吃的最多。
但李存德以他的经验和认知,实在是想不通那脏兮兮恶臭的猪为什么会好吃,这特么真的不是在忽悠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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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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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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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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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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