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七零福运妻>第458章农家菜
  刘诚一听,马上明白是自己疏忽了。

  “瞧我这记性,你难得回来一趟,肯定是要先回去看看的。”

  刘诚就带着刘雅两个人还有司机,朝自己家里走去。

  司机和顾辰则大包小包拿了不少东西,直奔刘雅的娘家。

  虽然刘雅这几年没有回来,但是钱没有少拿回来。

  每个月都固定往家里拿钱。

  余红和刘强住的地方早就重新修建过了。

  之前就给每家孩子都留了空房间。

  心里想着,等他们全都到齐了,总要有住的地方吧。

  所以刘强给自己的新家修了一个小型的别墅。

  反正刘雅寄回来的钱,完全够这么修。

  当时量宅基地也没后来那么严,刘强家四周也没住其他人,稍微往外扩一些也没什么。

  因此,这刘强的家如今就是一幢类似欧洲别墅的小楼。

  这小楼的一楼就是客厅。

  客厅比较大,能容纳下不少人。

  客厅的旁边就是四个卧室,两个卫生间。

  上了二楼,是单独的客厅,也有四个卧室房间。

  依次修上去,差不多每一层都有四个房间,一个客厅。

  家里一共有四个孩子,这房子就修了四层。

  四层房子,一共有十六个房间,堪堪能让所有人回来都有房间住。

  比如老大刘能家,有两个孩子,刘笑和刘洁。

  刘笑也已经大学毕业,很快就会找工作,然后成家。

  刘洁还在跟着刘雅在南方市读高中,以后打算考美术专科学校。

  当然成绩好是可以上本科的。

  她以后也要成家,也会偶尔回来小住。

  自然也有她的房间。

  这一家子至少就需要三间房,占据一层楼。

  依此类推,老二家刘勇也有两个孩子,同样要占据一层楼。

  而刘雅一家虽然只有一个孩子,但也需要用一层楼来居住。

  大家互不干扰,也非常热闹。

  说白了,就像是给每个人修了一套房子一般。

  只不过这厨房就在这小楼的另一侧,面积也很大,跟食堂似的。

  刘雅也是第一次进到新家,参观完毕之后觉得,不比自己住在南方市的别墅差。

  她很喜欢家里把房子修得这样宽敞,住起来也很舒心。

  事实上,这个村子里不少村民也修了大房子,并不比刘雅的家里差多少。

  有的就是在刘雅的药厂上班,也有一些自己出去做老板,学着刘雅一样做生意。

  尽管没她做得那样大,但也想到了赚到钱回家修房子。

  大湾村今非昔比,可是比其他邻村的村民们强多了。

  和顾辰一样在这儿插过队的知青,也曾在十几年重返大湾村,感叹这里的变化。

  可比他们当年下乡插队的时候强多了。

  听队长刘诚说,可能过两年就会在离大湾村不远的地方修一座知青博物馆。

  到时候还会邀请曾经来大湾村插队的知青同胞们一起回来,共飨他们曾经挥洒青春的新农村,日新月异的变化。

  当天晚上,刘雅就在自己家里,跟父母一起,在新厨房里烧火做饭。

  尽管现在的厨房用具已经很发达。

  只是农村用天然气不太容易,没有管道通到这里。

  除了用液化气。

  但液化气也比较麻烦。

  更何况这个时代的灶火还是比较普遍。

  因此,刘强和余红做饭的时候,还是喜欢用灶火。

  坐在灶火旁烧火做饭,偶尔还会往灶膛里扔一个土豆或是红薯。

  烤熟之后剥了皮,露出里面热气腾腾的可食用部分,吃起来真是又香又糯呢。

  刘雅坐在灶膛前烧火,提到了这一茬。

  刘强赶紧去给她拿来了土豆和红薯,并道:

  “闺女,我要的,自己弄吧。”

  “谢谢爹。”

  “跟你爹还客气。”

  刘强满脸皱纹,非常符合他这个年龄的长相特征。

  生活在农村,以前全靠在地里刨食。

  日晒对皮肤的发皱,还有岁月的无情,都在他的脸上留下明显的痕迹。

  他就是这个时代的农民形象的代表。

  但为人永远是正直善良的。

  刘雅还记得,在这个家里,原身是非常幸福受宠的。

  如果当初不是为了和大嫂争一件新衣服,也不会跳河把自己给作没了。

  否则也不会有她这个穿越的人过来。

  也不知道原主是不是和她互穿。

  假如是去了另一个时空,体验一把自己无父无母的生活。

  她是不是就会好一点儿了呢?

  收回思绪,刘强还让刘雅过来,自己来烧火。

  “你会弄吗?不如让爹来。”

  “不用不用,爹,你去跟顾辰说说话吧。

  免得他一个人在外面坐着无聊。“

  他们不让顾辰进厨房,说灰大。

  但刘雅是自家闺女,她非要坚持,就让她跟着烧火做饭。

  得知刘雅他们要回来,余红早就做了准备。

  杀了一只自己喂的乌骨鸡。

  鸡身不大,但是肉质是很鲜嫩的。

  早就用蜂窝煤炉子加砂锅给炖上了。

  这会儿都能闻到鸡肉的香。

  烧火的目的是为了再炒两个菜。

  家里有腊肉,用来炒蒜苗,可香了!

  再炒一个土豆丝。

  这些东西都是自己家里种的,包括蒜苗。

  刘雅很久没有在家里吃过这样的饭菜,上桌后就觉得,每一样都很香。

  毕竟这是很早以前,自己在家里吃过的饭菜。

  以后无论赚到多少的钱,吃到再好的美味,恐怕还是会觉得,母亲的手艺是天底下最好的。

  家里的饭也是最好吃的。

  想想从前的家里没有大米,只有玉米打成的碎颗粒。

  煮成玉米糊糊吃。

  但这玉米糊糊却是非常的粗糙,吃起来口感很不好。

  如今大家都过上了好日子,吃玉米糊糊的岁月一去不复返。

  不过刘雅知道,后来的人们在吃东西的时候,也会注意营养搭配。

  像玉米颗粒这样的粗粮,也要适当吃一些,增加纤维素,会使人体更加健康。

  刘雅坐在干净整齐的餐桌上,和父母享受这一顿纯天然的农家美食。

  又谈到了要开农家乐的事情。

  “爹,娘,你们不觉得,把这些菜拿去招待来这儿玩耍的客人们也很好啊。”

  “来这儿玩耍?这儿有什么好耍的?”

  余红和刘强相视一眼,不明白刘雅这话。

  于是,刘雅就把自己的想法讲了一遍。

  但刘强却表示反对道:

  “闺女,你别东想西想了成不成?

  外面都有人在说,你的生意做得很大。

  怎么还想到回老家来开农家乐呢?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这个说法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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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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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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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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