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七零福运妻>第421章太抠门儿
  就是不能吹到凉风,也不能随意走动。

  尽量在床上躺着。

  当然,每天也会起床走动两个,帮助恢复更快一点儿。

  她不是明星,也不需要什么身材管理。

  只打算到时候出了月子,自然瘦下来。

  刘雅也不会为了所谓的形体美,放弃喂养孩子。

  相反的,她更相信,母乳的营养胜过一切。

  所以孩子在半岁以前,最好的食物就是母乳。

  至于工作的事情,就交给手下的人去做好了。

  一开始,来看刘雅的人可不少。

  比如之前的裴琅,又比如高杨,得知刘雅生娃以后,也从国外结束旅游回来了。

  拿她的话说,这旅游什么时候都可以去,但是刘雅生孩子,她得来。

  她可是要当姨婆呢。

  把自己看作是刘雅的阿姨,自己当然就是孩子的姨婆了。

  就连金美丽也是这么认为的,当孩子的姨婆是件很光荣的事情。

  她和高杨都把刘雅当成自己的外甥女儿一样看待。

  无论是长辈,还是刘雅的好朋友。

  顾辰的合作伙伴们也来看望刘雅。

  毕竟是和顾辰一起开公司的,大家既是合作伙伴,又是好友知己。

  好友的妻子生孩子,来看望也是正常的。

  因此,这家里每天都会接待不少客人,还会把孩子们带给大家看。

  怕刘雅太累,像接待这种工作就落到了顾辰和张姐的身上。

  因为刘雅生孩子,顾辰名正言顺在家里待了半个多月。

  亲自给孩子换尿片,帮着刘雅洗脏了的内衣裤。

  尽职尽责当一个好父亲,好老公。

  才不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公司的老总,就让其他人来做这些事情。

  毕竟,孩子和老婆可是自己的。

  自己疼着才是应该的。

  这也让很多来看望刘雅和孩子的客人们觉得,刘雅是真的找了个好男人。

  而顾辰每每被人问及这些时,也只是感叹道:

  “我这么做不是应该的吗?”

  “你的确是应该做的,但很多男人却不屑于去做。”

  尤其是大男子主义严重的。

  还有一些农村老太太的观念就是,月子里的内衣裤让男人来洗,不是触男人的霉头嘛。

  不让自己的儿子洗,还等着产妇自己洗呢。

  过去农村的妇女也很少有坐月子的。

  尤其是家里没有老人帮忙照顾,自己生了娃,还要自己想办法杀鸡给自己炖了吃。

  什么都是自己来。

  如果不止一个孩子,还得一边带大的,一边带小婴儿。

  日子那叫一个艰苦。

  因此才会说,像顾辰这样的男人,的确是难找。

  不过是相对而言。

  毕竟愿意为女人洗这样洗那样的男人,真是不多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老家也跟着来了人。

  之前刘雅还在怀孕期间,傅雪和余红就聚集到了这个家里。

  如今刘雅把孩子生了,这两位老妈妈岂有不到的理由。

  两个人也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的。

  又或许真是巧合,总之就是她们来的时间,刚好又挤到了一起。

  也就是在刘雅生完孩子的第三天,这两位老妈妈就来了。

  一个是孩子的外婆,一个是孩子的奶奶。

  傅雪先一步到家,东西还没有放稳,就冲着婴儿床去了。

  “让奶奶看看,咱们家的乖孙女儿。”

  自从退休之后,不再当什么院长,傅雪身上的担子一下就轻了。

  如今的她简直就是个快乐的老太婆。

  不像从前,总还要把一些老的,落后的思想当成宝。

  比如瞧不起农村来的姑娘什么的。

  她后来连跟自己的那些老伙伴儿们聊天,都不住地夸刘雅道:

  “我那个二儿媳可比大儿媳能干多了。”

  这要是在从前,那可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云秀听到外面有老太太传话给自己,提到老太太喜欢刘雅,不喜欢她,不因此委委屈屈哭了一回。

  顾萧则劝她道:

  “有什么好哭的呢?我妈现在是自打脸呢。

  你不记得她以前有多瞧不起刘雅吗?

  说人家是农村来的姑娘,嫌弃人家是农村人。”

  但云秀却道:“可她现在不是更喜欢她嘛。”

  “那是因为你自己平时表现地太小肚鸡肠了。”

  其实云秀之所以跟傅雪处不好关系。

  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她之前听了云霏的话,跟傅雪抱怨爷爷把龙凤镯给了刘雅,而不是自己。

  这让傅雪这个婆婆能怎么想呢?

  她这个做婆婆的都没跟自己的儿媳计较,这个云秀倒好,竟然跟刘雅计较起来。

  在傅雪看来,云秀这种做法,就是不懂事儿。

  这爷爷要送别人的东西,是他们这些小辈能干涉的?

  也从那以后,傅雪就对云秀的印象不太好。

  再加上云秀总是爱带着孩子来家里蹭饭吃。

  每次来什么也不带,就像是理所当然一样。

  这就更让傅雪不满了。

  他们家的确是不缺这些东西,但你总得送点儿什么吧。

  什么都不带来,却只想着张嘴吃饭,要这要那。

  还要不要脸了?

  傅雪没有明说,算是给云秀面子了。

  他们两口子,一个是大学老师,不,现在大概是要准备评副教授了。

  另一个还在部队,且收入都不错。

  怎么就这么抠门儿,非得跑婆家来占这点儿便宜?

  对,没错,傅雪看不上云秀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太抠门儿。

  以前云秀和顾萧才谈恋爱的时候,傅雪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到了现在才发现,这刘雅要是回一趟津市,会把所有人的礼物都买到。

  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家外的,甚至在顾家帮忙的保姆,也都会有礼物。

  可云秀呢,简直就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这一次刘雅生孩子,傅雪直接问云秀,打算给孩子多少钱的红包。

  毕竟这种生孩子的事情,是要给红包的。琇書蛧

  云秀支支吾吾的半天道:

  “小雅他们是顾萧的亲弟和弟媳,自然是要多给一点儿的。

  我们就给个六十块的红包吧。”

  说实话,在九十年代初,这六十块钱的确也不少。

  但傅雪却翻了个白眼儿道:

  “你当初问小雅要随身听的时候,应该听她说过吧,一个随身听可是两百。

  还是好几年前的价。

  如今你给她赶红包,就赶六十块?”

  她真是对自己的这个大儿媳失望透顶。

  “算了,我还是去问问顾萧吧。”

  事实却是,顾萧根本就不管家里的钱,钱是全交到了云秀的手里。

  因为傅雪的这句话,云秀眼眶都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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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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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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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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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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