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很多人眼里,刘雅绝对是神医的。
就比如丁珊,还有她的家人眼里。
可之前把人得罪得很惨,刘雅又怎么可能会去给她家里的人看病呢?
那一天下课后,云霏来到刘雅的桌前,问她把东西收拾好没有?
“你想好了吗?”
“没问题,走吧。”
“你跟我说的情况,我跟我爸也说过了,他说没问题。”
刘雅知道,云霏指的是什么事情。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先去看看情况再说。
两个人刚走到校门口,谁知却有人等在那儿了。
手上拿着好烟好酒,要准备送给刘雅。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食堂的管理李松。
也就丁珊的舅舅。
之前一副傲慢地不行的样子,这会儿却是巴不得直接变成了一条哈巴狗,好好舔舔刘雅。
而他拦住刘雅的目的,也是希望对方能去帮他看看他那个半边瘫的老妈。
但刘雅却是看着他,就绕着走,不想跟他有任何接触。
“刘雅同学,刘雅同学。”
“对不起,叔叔,我还有事儿,请别挡我的路好吧。”
“刘雅同学,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一次行不行?
大不了你以后来食堂吃饭,不用花钱,好不好?”
“对不起,叔叔,我想你搞错了,我真不是什么神医。
我怕给你们家的老人治不好,耽误了她的病情。”
“这你就谦虚了吧?刘家那个儿子都瘫痪在床了,你还能给他治好。
怎么到了我们这儿,你就治不好了呢?”
“照你这么说,你这是打算强买强卖?
我告诉你,我可是学生,又不是学医的,没有行医资格。
要真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还得我兜着啊?”
刘雅发起怒来,那样子还真是生人勿近。
“你到底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可喊了。”
那李松也是个怕丢人的。
本来他也没诚心来,还不是因为他姐,也就是丁珊的妈,李霞,非得让他来。
不然他也不会来。
这会儿刘雅直接跟他翻脸。
这李松也不好再纠缠,只是要给自己找回场子道:
“这丫头怕是有毛病吧?给脸不要脸。”
“我谢谢你啊。”
刘雅说完,拉着云霏就往外走。
连多看一眼李松都嫌多余。
云霏则咽骂李松道:
“你还有脸了!”
骂完狠狠瞪那人一眼。
云霏可是不怕他的。
反倒是李松觉得,这下可麻烦了,把人家云处长的千金给得罪了。
云霏带着刘雅,一路朝自己家里走去。
他们家就在学校背后不远的地方。
刘雅不是第一次来这儿。
不过上次来得匆忙,也没仔细看。
这一次发现,这征兵处的环境的确是不错的。
除了用水泥把地面蹚得非常平整以外,四周边缘还有花圃,种着各式各样的花卉,开出了五颜六色的花朵。
把这个院子装点得十分美丽。
家属区就是那一排小平房,大概住了有七八户人家。
云霏家在中间的一间,应该是在三室两厅,加浴室。
并不配套,因为没有厕所。
厕所在旁边一排,是旱厕。
这在当时那个年代是很普遍的。
像是抽水马桶,估计要接待外宾的大宾馆,可能才会有那样的设施。
刘雅来到云霏家的时候,得到了金桂和两个孩子的热烈欢迎。
云霏两个弟弟妹妹,一个八岁,一个五岁,长得都非常可爱乖巧。
一见到刘雅就叫姐姐,嘴巴很甜。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也非常具有时代气息。
自从刘雅来到镇上读书以后,在穿着上也比在农村要讲究一些。
主要就是不想被人看不起。
而且她可以自己赚钱,没必要委屈了自己。
所以在上学之前,她就请余红让人给自己做了新衣服。
因此,其实刘雅除了背的书包是布缝的以外,她的穿着打扮和镇上的孩子也没多大差别。
甚至在镇中学里,没有哪个女孩子的长相有刘雅这么出挑。
就连云霏这样大城市来的,也没有。
金桂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即使对待自己老公前妻的孩子,她也十分尽心尽力。
反倒是云霏觉得,这后妈是不可能全心全意对自己的。
两个小姑娘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云霏的父亲就拨开帘子走了进来。
那时候的人家里,通常喜欢用一些珠窜做一些帘子,挂在门口,一是为了挡蚊子苍蝇,二是为了美观。
三是打开门,也能透些空气进来,又不至于一眼被人看到家里面的情况。
所以这珠帘非常实用。
刘雅见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便起身相迎。
云凯不愧是军人,一身制服衬得英气逼人,肩宽窄臀,很有男子气概。
三个孩子一见到云凯,就都扑了过去,围着他叫着爸爸,叫个不停。
云凯似乎很有耐心,每个孩子都照顾到。
直到他把目光落在了刘雅的身上。
“这位就是小霏的同学?”
“叔叔好。”
刘雅很有礼貌道。
“坐吧,你的情况小霏都跟我说了。
这个征兵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公事公办的。
如果你们那个村儿有征兵名额,我会让他们留意。”
云凯道。
刘雅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还是比较公平。
听说在农村征兵,主要就是解决一些在灾荒年代,因父母双亡而成为孤独,以及家庭多子女,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的。
也都会解决一部分。
如果家里面并不存在多子女,或是双亲亡故这种情况,就要考虑人品,品行之类。
假如品行和口碑不过关,这一类人也没资格去当兵。
因此,刘雅家的情况应该属于后者,的确是家庭人口比较众多,家庭情况也很困苦。
家庭收入来源比较低下。
这就是刘雅希望能让她的三哥刘盼当兵的原因。
说完了当兵的事情,刘雅则把话题拉到了正题上来。
“我听小霏说,叔叔以前受过枪伤,胳膊上动过手术,可否让我看一看呢?”
面对这个五官精致,气质比五官更加优雅的小姑娘,云凯还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主要就是,他怀疑刘雅是不是真的会看病。
“叔叔不用怀疑,我的确是会看病的。”
刘雅不卑不亢道。
“那我要做些什么?”
“你把受伤的胳膊让我瞧一瞧就好。”
云凯听她这么说,也不好推辞,就脱掉了右手上的衣袖,只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心,让那只受过伤的胳膊暴露在刘雅的面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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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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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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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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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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