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七零福运妻>第13章 又见顾辰
  那时候的初小,其实就是小学一到三年级。

  四五年级则为高小。

  经余红这么一提醒,刘雅才想起来,的确是这样。

  刘雅成天好吃懒做,真到了读书的年纪,也不肯去读书。

  这个村子里的孩子,大多都去读过书。xǐυmь.℃òm

  不过家里穷一点儿的,拿不出那两三块钱,也只能当睁眼瞎。

  刘家也把孩子送去读过书。

  大都是高小毕业,初中就没再去上了。

  一是读不起,二是不是读书的料。

  刘雅是几个孩子当中,读书最不认真的一个。

  不好好读书也就算了,成天说这儿疼那儿疼,还赖老师说,是老师对她有惩罚。

  那时候的老师的确是可以对学生严加管教的。

  不听话,或是违纪的,甚至拿细棍子抽也是可以的。

  而刘雅就是那种为数不多,被老师体罚的学生。

  只因一次和同学发生争执,还故意把同学给推倒,再加上撒泼耍无赖,被老师打了以后,刘雅就死活再也不去上课了。

  原身不仅认不了几个字,连最简单的算术题都成问题。

  而现在,她竟然说她要去读书。

  可把余红吓得不轻。

  还以为刘雅是不是真的脑子被撞糊涂了。

  “雅雅,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说什么?

  你真打算去读书?”

  一想到原身的泼皮无赖,刘雅都替她感到脸红。

  但她还是坚定地点点头道:

  “娘,你是不知道,知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

  我以前这么不懂事,一定是书读得太少。

  我想读书。”

  她很认真地对余红道。

  余红沉默没有说话。

  如果刘雅真的想去读书,就意味着要给她凑学费。

  别看就是两三块钱的事情,可如今这年月,一个鸡蛋也不过三分钱。

  要凑够学费,就得拿好几百个鸡蛋去换。

  而且还没地方会收,只能去黑市。

  稍不留神,就会被人抓,到时候可是得不偿失。

  再不然就是拿工分去换,可一家人一个月大概也只能换到十块钱。

  还要拿去买一些调料什么的,不然这日子可怎么过?

  总而言之,就算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读书的,也是家里还算好过一点儿的。

  人口越多,家里的日子并不一定好过,因为挣得不多,吃穿用度,样样得花钱啊。

  余红现在是家里面管钱的,存了这么久,身上统共也才十几块钱,还想着过年的时候,凑齐二十块,能到集市上买些物资回来,让一家子能吃上白米饭,猪肉和菜什么的。

  现在刘雅却说她想读书。

  仿佛看出了余红的心事,应该就是担心钱的问题。

  刘雅便笑眯眯地对她娘道:

  “娘,你不必为我的学费操心,我会自己想办法的。”

  但余红却瞪她一眼道:

  “你一个小姑娘,你能做什么?别给我想东想西的。”

  “我当然没有,但是你得相信我的好运啊。

  我一定可以凑到自己的学费的。”

  余红听她这么一说,半信半疑。

  不过这几天刘雅的表现她都看在眼里,还不得不信,她真可以有办法。

  “你今天打算做什么?”

  “还是去钓鱼啊。

  我都想好了,我今天钓了鱼,就拿到集市上去卖。

  一定可以卖到好价钱的。”

  听到这话,余红忍不住道:

  “就你那几条小鱼,你觉得谁会买?”

  “一定会有人买的,您就放心吧。”

  吃罢了早饭,上工的上工,带孩子的带孩子,操持家务的操持家务,刘雅趁着大家都离开了,自己也跟着出门了。

  不过她可不是去钓鱼的。

  就去山边随便瞎溜哒,时间差不多就回家来做饭。

  反正余红一早上会忙家里的大小事务。

  但她从不会让刘雅给她帮忙。

  这会儿刘雅走在村子里,看到好几个对她眼神不善的老太太们在那儿嚼舌根。

  还有一些小姑娘背着背篓去打猪草。

  其中一个叫刘春花的,以前跟刘雅关系还算不错。

  可她家里人觉得,刘雅性格乖张,怕自己的闺女跟她一起学坏了,就不让两个人一起玩儿。

  这时,远远看到要去学校上学的队长的女儿,叫刘梅的。

  这刘梅扎了两个羊角辫,还用的是红头绳,看起来倒是满精神的。

  因为她爹是大队长,自然是不愁吃不愁穿,所以她能兴高采烈去上学。

  不像有的小姑娘,只能牵着大队的牛出去放。

  刘雅家男丁多,上工的人也多,所以才没轮上她去放牛。

  否则可能连她也逃不掉当放牛娃的命运。

  这会儿除了她在村里游手好闲,那些小姑娘哪个不羡慕呢?

  羡慕归羡慕,又不能把她怎么样。

  只能说些风凉话了,就跟那群光着腚洗澡的小子们是一样的。

  大家一边嫌弃刘雅,一边又十分嫉妒她能如此悠闲。

  刘梅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甚至正眼都没看一眼刘雅。

  而刘春花想上前跟她打招呼,却被旁边另一个给拉住了:

  “你还是别去跟她说话。

  一会儿她赖上你。”

  刘雅是第二次听到这话了。

  之前在小河边的时候,铁牛也说过同样的话。

  而且是对那个白白净净的知青,名叫顾辰的说的。

  刘雅想起来,她还送了鱼串儿给顾辰,不知道他有没有拿去炸着吃。

  正这么想的时候,迎面走来的,穿着海魂衫,肩膀上还扛着把锄头,和旁边铁牛有说有笑的,不正是顾辰吗。

  铁牛人如其名,壮如牛,还有些黑。

  而顾辰皮肤白皙,五官俊朗。

  两个人走在一起,简直对比强烈。

  那些三三两两的小姑娘看到这两位,无不把爱慕的目光看向顾辰。

  而顾辰待人和气,看到谁都会打招呼。

  这会儿见到那群小姑娘,他也主动道:

  “你们好。”

  那些小姑娘便嘻嘻哈哈跑走了。

  都没敢多跟这位男神说句话。

  刘雅百无聊赖,和这两位擦身而过。

  很明显的,顾辰的眼睛就亮了。

  “这不是刘雅吗?多谢你那天送我的鱼,味道很好,谢谢。”

  顾辰朝她点头,主动跟她说话。

  刘雅一点儿也不扭捏,大大方方道:

  “不客气,顾辰哥,应该说谢谢的是我。

  要不是你,那天我可能就真没命了。”

  两个人很自然地打招呼说话,彼此都非常有礼貌。

  丝毫没有往别处去想。

  偏偏这个铁牛是会挑事儿的,对刘雅又有成见。

  他和顾辰平常关系不错,还想靠着他认识几个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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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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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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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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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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