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只能是先去到赵国一个大一些的城镇中去,先将楚希儿身上的伤口彻底处理好!然后绕道回到北周去!
天刚蒙蒙亮!萧桓,悄悄的将还在睡梦中的楚希儿抱了起来。
楚希儿睡眼惺忪的揉了揉眼睛小声问道。
“桓哥哥!我们还要带着这个姐姐吗?”
萧桓微微一笑“我们还有赶路呢!走吧!”
随手在昨晚吃饭的方桌上丢下几片金叶子,萧桓便跨上大黄,扬鞭而去。
昨天向老农打听过了,附近最近的镇子是在北边的当阳镇。
赵国当阳镇,那绝对算的上是边关重镇,依仗着地理位置优越。
位于赵国,北周两国交界之处,向南十几里便能和蜀国的丝路交接,背靠一片名曰玄龙的孤山,玄龙山南北走向,也是赵国边境的一道天然屏障。
当阳镇相对繁华,镇名如斯,坐落于玄龙山主峰正南方向。
传说曾经有一个得道的仙人道士在此镇布局留下箴言:“玄龙南门擎一柱,万里山川有鸿福。此峰座前当阳位,该是绝处有洞天。”
意思是说,当阳镇地处玄龙主峰当阳之位,是一个风水福地,此镇也就因此得名。
也许就是这老道道法高妙,经他施法后,随着人口的增加,这当阳镇还真是个福地,年年风调雨顺,无灾无难,即便临近沙地却也神奇的不被侵袭半分。
周边的城镇却常年风沙旱灾,民不聊生,渐渐的大量的人口迁入当阳镇,同时各路商贩走夫也大量的聚集于此。
加上此处也是当今赵王弟弟,赵国四大公爵之一的安国公赵华琛的封地,赵华琛此人不同于当今重农抑商的传统思想,大漠遍地不适合农业,这安国公本人也极爱经商,大力的支持商业发展。
因此,多年以来,要论富庶当阳镇可以和以繁华奢靡著称的楚国一较高下,与楚国的奢华相比,这当阳的富庶却显得内敛了许多。
也是因为此地的富庶,倒是让北周和西蜀对眼皮底下的这块肥肉颇为眼馋,也曾找借口发动过多次大小规模的侵扰,不过都被赵国过激的反应之下,无疾而终了。
说道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人,安国公赵华琛的幕下门客——赵远之,赵远之此人颇为不简单。
此人出身卑贱,是原安国候门下奴隶所生,那时候安国公一门还在赵国京都——邯城,虽也是个贵族但是却也只是一个侯爵之位。远没有如今的公爵亲王位来的荣华实在。
那时候的安国公赵华琛还是个孩子,从小就不喜爱读书,就喜欢往那邯城的瓦舍市井中钻。
那些个瓦舍市井,皆是卑鄙之人出入之地,赵华琛这样的公子哥出入那里,显然不合贵族身份,在外人看来也丢了自己门庭的脸面。
终于一日小赵华琛被他爹安国候抓了个正着,安国候这个气的,自己就这么一个独子却就喜欢和那些粗鄙下贱之人厮混,这回还抓了个正着,作势就要打。
情急之下,小赵华琛指着在庭院里正在扫地,和自己一般大的小赵远之就大声嚷嚷,是小赵远之勾搭自己去的。
安国候一来心疼自己这个独子,还真舍不得打,二来心里头也不愿意相信自己儿子就喜欢下贱鄙人的事实。
赵华琛这么一嚷嚷,好歹让安国候找到了发泄口!一股脑的把脾气全撒在赵远之身上,小赵远之被打的死去活来差点就一命呜呼。
好在这赵华琛出入市井,倒也沾染了一些屠狗之辈身上的义气。见自己的老爹真动了真格的,那赵远之小身板就要撑不住了。
这赵华琛一把抱住安国候的大腿就喊开了。
“爹啊!是孩儿撒谎了,我连他名字都不知道,爹,你别打了,要打打死我吧!儿子好汉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安国候这个气啊!还说不是这个下贱坯子勾搭的,看看也不知道灌了什么迷魂汤了,还求情呢!
安国候正在气头上哪里肯听啊!下令要杖杀了赵远之,这下赵华琛不干了,一把抱住赵远之。嘴里还嚷嚷着:
“爹啊!要杀连儿子一块杀了吧!”
安国候真气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上去照着赵华琛的屁股抬腿就踹。
不一会,赵华琛的祖母听着动静出来了,心疼孙子,小赵华琛人精似得,一见到祖母,刚刚被踹了还一声不吭的他,突然像杀猪了似得嚎开了。
那份惨烈,那份凄凉,据说曾经轰动了大半个邯城。祖母一见孙子这般模样,心疼的不行,举着拐杖就往那安国候脑袋上敲。
后来小赵华琛也退让一步答应再也不去市井厮混,安国候这才绕过了赵远之。
那赵远之,一开始替赵华琛背锅,都要被打死了也没有申辩半句,这让赵华琛觉得够义气。事后两人居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主仆。
赵远之此人自小嗜书如命,但是奴隶又不能读书,好在那一顿打没白挨,有了赵华琛这一层,他也有机会跟着主子看些书,听先生教教课。
安国候本来很不高兴,不过看着自己儿子自打带着这个小奴隶一起,倒是让他省下不少心,虽然偶尔也偷偷跑出去,但是次数却是越来越少了,进书房的时间却越来越长了。
老侯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讲究那么多了。老侯爷哪里知道,赵华琛进书房那是睡觉去了,只是为了带赵远之去读书。
都说耳濡目染,这赵华琛虽然不爱读书,但是一边有着最好的先生教着,一边又为了赵远之能多多读喜欢的书而天天在书房陪着,加上自己自幼聪慧,不知不觉,要论学问也不差。
但是,这赵远之却越发的了不得。后来由于老侯爷老来得子,赵华琛尚未弱冠,老侯爷就过世了。
赵华琛继承侯爵位,第一件事就是免除赵远之一家的奴役,赐姓赵,将自己的小名远之送给他做名字,那时候开始赵远之才叫赵远之的。
年少又没有资历,再加上就喜欢绿林市井的赵华琛,在赵国邯城的贵族圈里混的并不好。
加上自己仗义疏财,一度让诺大的侯府断了粮,家道也慢慢败落。但是有着赵远之的安国侯却时来运转,那时候恰逢北周进攻赵国玄龙山脉一带。
北周势大,赵国朝堂多数大夫都主张割让玄龙山以东的几座没有大用的沙城给北周,换来和平发展。
赵华琛也就是在那时候,在朝堂上第一次展露头角,力主出兵抗击北周,一篇纵横大论,震动赵国朝野。出兵之策也让不甘于让步的赵王颇为高兴,试想哪一个君王在有能力的时候愿意受割地赔款的奇耻大辱。
当然这纵横大论自然不是出自赵华琛,而是赵远之的手笔,不过这些就不足为外人道了。事情果然如赵远之所料,赵王下令,赵华琛领兵五万出征漠北之域。
赵华琛也的确是个将才,出兵半年生生挡住了北周精锐的进攻步伐。在赵远之的建议下,以玄龙山,当阳镇为根基,居高临下,与北周大军对峙三年之久,在赵远之的一番谋划下。出奇兵打败北周军队,一举将北周军逐出赵境。
那时候前来接应的萧家军,都没有在赵远之手上占到便宜,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就连那时候的公孙长龙都望西感慨:
“赵国赵远之,若是得到重用,赵国还要兴旺百年!那赵远之在玄龙,赵国东域无忧矣。”可见此人才略。
如今玄龙山脉的一切防御攻势皆是赵远之亲自监督建造。并且经过无数战火的洗礼。
后来蜀国也眼馋当阳这块宝地,出兵攻赵,派出了那时候号称和北周萧家军齐名的蜀国铁骨营,号称专克硬骨头的铁骨营,有大军十余万,传说出征那日的旌旗遮天蔽日,震动漠北。
就连赵国朝臣们都吓得建议赵王迁都,向更北边迁都,以避锋芒。
连萧家军都进入战备状态。但是结果呢?被这个赵远之轻描淡写的只用了区区三万弓弩手,就叫那传说中的精锐铁骨营,真正的成为了一个传说而已。
世人皆传说是赵华琛英明神武,但是只有漠北了解实情的人才知道,其实这一切幕后的运筹帷幄之人,是一个名不经传的书生唤作——赵远之。
公孙长龙对此人都忌惮万分,但是也是此人过于低调,连百事门的麒麟榜上都没有将此人记录。
也就是那一战让赵华琛名动天下,被封为安国公,成为赵国第四个公爵亲王,赵华琛也是接受了赵远之的建议,上书赵王愿意永镇玄龙之域,成为赵国唯一一个手握实权的亲王。
也就是如此,漠北之域进入了一段长达数年的和平时代,一直到了今日。
和平让漠北之域也渐渐富足起来,赵国漠北当阳在安国侯的大力支持下也成为了漠北之域的经济中心,异常的繁华,与周围方圆的城池的败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
当今世上最大的江湖宗门南剑宗便位于当阳镇的玄龙山之上。
想到这些,萧桓对赵国当阳也是充满了期待,对那赵华琛和赵远之更是充满了好奇。
认准了方向,跑过一片荒郊野岭,便是半日的光景。中途因为不认识路倒是兜了不少圈子。
楚希儿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但是毕竟没有休息好,小脸微微有些泛红,脑袋有些发热。
好不容易这才看到了一个路边的茶棚子。
萧桓停了下来,将大黄随意遣到一边吃些干草。
自己则打算在茶棚子里休息休息!给楚希儿换些药!
萧桓一身破烂的甲胄早就换了下来,借用了农夫家的一件满是布丁的粗布麻衣,大黄的毛色也被沙土掩饰着显得像一头垂暮的老马,一切看起来并不惹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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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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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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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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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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