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看来,这名男子也是有些可怜,怪不得他虽是凌枫敏的哥哥,可气势却输了一大半,倒像个柔柔弱弱的小媳妇。
林蔚苒思索了片刻,道:“公子,要不这样吧,我倒是有个法子能让你看起来好看些,不如你放了我,让我看看你的面容如何?”
凌枫磊下意识地捂住面具,情绪有些激动:“不!我绝不让任何人看到我受损的面容!你也不用诓骗我放你走!”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不是说想嫁给我吗?难道让我一辈子不看你的脸?再说,我看了,说不定能帮你遮盖或者祛除疤痕呢?”
他犹豫了片刻,觉得林蔚苒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望着她那双乌黑水润的眸子,他顿时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他将面具缓缓地从脸上摘下来。
一张跟凌枫敏极为相似的面容展现在林蔚苒面前。
比起凌枫敏的帅气飒爽,这张脸显得清秀俊雅、文质彬彬,只可惜眼下有一条一指长的疤痕,在这张白皙如玉的脸上,显得尤为刺目。
看着林蔚苒那极为认真的注视目光,凌枫磊脸一红,又打算将面具戴上,被她出声制止住了:“等一下,我能帮你把疤痕掩盖掉。”
“真的?”
“真的!”她扭了扭身子,“你先帮我解开。”
绑了那么久,她手都麻了。
看凌枫磊有些犹豫,她补充道:“你们府上肯定戒备森严,我武功不如你妹妹,肯定是逃不出去的。我不会自讨苦吃,你就放心吧!”
这才打消他的顾虑,帮她松了绑。
林蔚苒活动活动筋骨,从床上站起身,手朝凌枫磊伸过去,把他吓了一跳,脸也跟着红了起来:“你做什么?”
“当然是看你的脸啊,不帮你看清楚,怎么帮你遮盖掉疤痕?”
凌枫磊这才低下头来,让她仔细看自己的脸。
疤痕历经时间很长,不算太狰狞,但皮肉微微突出,而且颜色也有些深,所以很难忽略,不过要遮盖掉对她来说不算难事。
“锦国的男子可以用胭脂水粉的吧?我把需要的材料写下来,你让下人去买,待会我就帮你上妆。”
“就依你。”其实凌枫磊也有尝试过用胭脂水粉遮盖这道疤,但根本遮盖不掉,反而适得其反,让脸部妆容厚重不堪,显得古怪。
后来,他就不尝试了,每天都戴着面具,足不出户,郁郁寡欢。
现在居然遇到个如此漂亮动人的女子说能帮他遮盖掉疤痕。
他是不抱任何希望的,反正她要是做不到,就留下来当他的夫人,他也没什么损失,就让她试一下又何妨。
下人们将需要的胭脂水粉都买来了,还按照要求把珍珠粉糯米粉也带来了。
林蔚苒让人买的这些胭脂颜色偏寡淡,下人们找了好多胭脂水粉店才找到的,费了些功夫。
她一拿到材料就开始着手掺水,用干净的毛笔调了起来。
“你这是做什么?”凌枫磊狐疑道。
“调色啊,你没试过吧?”她一边调着,一边仔细看他的肤色,尽量让自己能调出跟他脸上肤色一致的面霜来。
“这糯米粉做什么用?”
“增加黏性啊,难道你想随时脱妆吗?”
“珍珠粉呢?”
“这个可厉害了,吸油美白祛痘,功效多了去了。”
两人聊着聊着,面霜就做好了,凌枫磊以为她会用毛笔帮他上妆,想不到她直接沾在手指上,就往他手上抹上去,她的指腹跟他的脸接触,搞得他又脸红了。
“你干嘛老脸红啊?这样我都没法确定你的正常肤色了。”
他肤质细腻白皙,所以稍微有些瑕疵才显得十分扎眼。
脸一红,整张脸都变成粉色的了,跟原先的肤色相差甚远。
“你怎么直接用手?”他们才第一次见面……也罢,反正他要嫁她的,亲密点就亲密点吧。
“用手上妆才能贴合肌肤啊,你快别脸红了,我都烫手了。”
“……”这好像不是他能控制的。
凌枫磊垂下眼眸,不敢跟她目光对视,却又忍不住偷偷看她。
他从未跟女子如此亲近过,那光洁白皙的漂亮脸蛋就近在咫尺,朱唇呵气如兰,身上还散发着不同于香粉的自然馨香,让他心猿意马起来。
林蔚苒专心致志地帮他上妆,没有注意他的目光。
她仔仔细细地帮他把脸和脖子都上了妆,末了还用干毛笔刷一层珍珠粉当散粉,确保他没那么容易脱妆。
“好啦,你去看看镜子吧!”
凌枫磊见她停下了所有动作,淡淡的失落萦绕在他心头,禁不住她的再三催促,起身去铜镜前照了照。
他惊讶地发现,脸上的疤居然没了。
“你、你怎么做到的?”原来没有疤痕,他也是一副清隽俊美的模样,丝毫不比其他高官贵族的公子差。
“涂抹我调制的面霜,自然能将脸上的疤覆盖住,而且面霜颜色跟你的肤色相近,效果自然,不会突兀。”林蔚苒得意道,“怎么样?我说我能做到的,你现在可以放我走了吧?”
凌枫磊犹豫了片刻,忽然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我不会让你走的,你走了,谁帮我调制这些面霜?”
林蔚苒:“我可以教你啊!材料都很容易买到,你以后可以常常自己做。”
“不,我不想你走,我想你留下来,成为我的妻子!我……”他脸一红,“我心悦于你!”
林蔚苒:“……”
丞相府凌枫敏房里。
凌枫敏翘着二娘腿边吃水果边问下人:“我哥跟那个抓来的姑娘怎么样了?”
“刚刚公子遣人去买东西,现在他们两个在公子房里聊天,小的去偷听了,好像聊得还挺愉快的。”
凌枫敏笑了,她就知道,自己觉得好看的姑娘,哥哥肯定也会喜欢。
哥哥因为脸上的疤,一直不肯对人敞开心扉,如今都二十有五了,要嫁称心如意的人恐怕很难了,不如直接抓个女人入赘来得容易。
一个玉琦国人而已,现在是非常时期,到处都有金国眼线,就算在这锦国不见了甚至被杀了,玉琦国又能耐他们如何?
再说,她母亲可是锦国丞相,权势极大,要留个玉琦国人能有什么难的?
她正悠哉地吃着水果,突然一个男子的声音响起:“夫人?你在哪?能听到我的声音吗?”
凌枫敏一个激灵,循声望去,一块紫蓝色的玉石正散发着光芒,刚刚听到的声音是从这块玉石里传出来的。
那玉石是从玉琦国姑娘身上搜出来的,想不到居然会发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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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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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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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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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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