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忆安三个字,传遍了他们的文坛。
戴至德二人看到他的时候,瞬间便懵了,怎么王承志请来帮忙的人是他?这不可能,以王承志那个纨绔子弟,怎能请得动这种大才。
“要写什么诗,你们先来,我倒要看看,你们有多少才学,可以把王家的酒楼给赢了。”
李忆安缓缓地转过身,看向他们。
在这一瞬间,他们感到压力大增,刚才的底气消散一空。
当初在诗会上面,李忆安包揽前三,那《春江花月夜》现在还在他们读书人的圈子里流传,不少自诩才子的人,对李忆安佩服得五体投地。
诗会过后,李忆安便低调起来,不见有什么诗作,可也不能动摇在他们心中的震撼,很多时候只要提到李忆安,很多人无不惊叹。
“怎么,你们不敢写了?”
王承志很配合地冷笑道。
唐松龄拿起了笔,本想写什么,但感受到李忆安看过来的眼神,手中一颤,笔在纸上画过一道长长的痕迹。
戴至德压力大得连拿起笔的勇气都没有,缓缓地低下头,什么也不做,好像要认输了。
其他坐在一旁,准备看热闹的人,此刻议论纷纷。
“他就是李忆安?”
“没错就是他,当初在芙蓉苑的诗会上,以三首诗包揽前三名的李忆安,当时我也在,见过他。”
“我终于看到李忆安的真人,他这也……太可怕了,坐在那,唐郎君连笔都拿不稳。”
李忆安震慑得唐松龄二人,连写诗的勇气都没有,这得多大的影响力,才能够做到如此。
舞台上的陈湘菡听到李忆安的名字,不由得眼眸一亮,惊呼道:“竟然是他!”
就连青楼女子,都听说过这个名字。
“我写不出来!”
戴至德突然大叫一声,把手中的纸给撕了,再擦去额头的汗水。
在李忆安的注视之下,无论他写的是什么,最后只会是别人的铺垫。
唐松龄数次拿起笔,最后长叹一声还是得放下。
其他自诩才子的人犹豫了一会,提起笔后,心中泛起的诗句仿佛平淡无比,犹豫好久同样的写不下来。
不仅他们二人,在场所有人都是这种感觉。
要不然,就成了班门弄斧,不值一提。
“你们这是,输了?”
王承志得意地大笑起来:“那你们的地契,什么时候给我?”
“输了,我看倒也未必吧?”
戴至德二人身后,突然站起一人,正是李良平,听得他淡淡地说道:“你们一首诗都未写,凭什么说戴兄、唐兄输了?”
李良平!
李忆安看了看他,目光一转又落在王承志身上,心里暗笑,今天仿佛有点意思。
等会应该还有一场好戏,李忆安甚是期待,倒要看看李良平还能折腾出什么来。
“先生,要不你就写一写?”
王承志回头说道。
“拿纸笔来,磨墨。”
李忆安的话刚说完,就有人送上纸笔,王承志有模有样地把磨块化在水中,慢慢地研磨。
他想了好一会,提笔写下: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
效颦莫笑东村女,头白溪边尚浣纱。
这是李忆安抄的,曹雪芹所写的《西施》,随手就交给王承志。
大概意思就是,西施虽美,已如水逝去,唯有东施效颦的丑女,尚能活到白头。
这仿佛在告诉王承志这样的人,美女再美,也就这样了,红颜薄命,最后也不过是红粉骷髅,何必过于追求。
“好诗,好诗!”
王承志哪里知道什么好不好的,看了就大叫出来,然后送上去给陈湘菡。
“李郎君写的,果然是好诗!”
陈湘菡起来,又念了一遍。
然而在她看来,感受又不一样,这郎君是诅咒她,红颜薄命吗?
戴至德他们顿时服气了,不敢再起哄吵闹,心不甘地把地契送上。
接下来他们的文会,好像是没有人想再写诗作文,那些才子士人都坐在那儿,看向台上陈湘菡。
陈湘菡似乎会意,敛去心中的不悦,挥一挥手,让人摆下琴,纤纤玉指在琴弦上轻轻一拨,叮咚清脆的琴音,在场中响起,悦耳至极。
这才是李忆安最想要的一幕,他就是想看看唐代的音乐人,声音如何,乐音也如何,音乐水平又如何。
穿越来了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听曲。
不得不说,陈湘菡的声音极好,随着她弹奏的动作,又轻唱了两句,那声音缠缠绵绵,像王承志这样的人,直接沉醉。
“如果可以的话,就她了!”
李忆安心里在想。
很快,今天的诗会,变成了音乐会。
陈湘菡弹奏一曲过后,便退下去,其他女子也上来轮流演唱。
丝竹管弦之声,源源不断,余音绕梁。
随着陈湘菡离开舞台,王承志对于其他人就兴趣乏乏,这货没有多少文艺细胞,就知道是来看美女,以及做一些特别的事情。
其他女子的唱腔以及琴艺,远不如陈湘菡,李忆安听着也有些无聊,便起来在这地方到处走一走,来到后院的时候,恰好看到陈湘菡的身影一闪而过,到一个屋子里面。
随后,李忆安听到屋子内,传出淡淡的说话声音。
那声音不是中原地区的河洛音,听起来有些熟悉,一时间又想不起来,是哪个地方的口音或者是语言。
犹豫片刻后,李忆安觉得在此偷听,有些不妥,把后院逛了一遍,很快又回到正厅上面。
他刚刚坐下来,发现王承志无聊地喝酒,李良平和戴至德等人已经不在,正巧陈湘菡又回到舞台上面。
“李郎君,我有不情之请。”
陈湘菡先是对李忆安一礼,又道:“有些诗学上的问题,我想请教一下郎君,不知道郎君可否到我闺阁一叙?”
此言一出,众人无不惊讶。
在今天之前,陈湘菡从来没有过入幕之宾,也从来没有邀请过别人到自己的闺阁。
五年前,她来莳花馆至今,还是第一次对一个男子表示倾慕。
众人无不艳羡地看着李忆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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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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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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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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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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