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不好意思出来,先生要看,就快进去,说不定还没换下来呢!”
宇文妍笑着说道。
李忆安一听,哪里还能淡定下来,连忙往房间里面走去。
“坏先生,刚才还盯着我来看,现在就急着要去找长歌。”
宇文妍吐槽了一句后,就抱着婉顺回去房间里,又叮嘱道:“婉顺,今晚过后,先生可能就真的成了你们一家人。”
说罢,她还狡黠地笑了笑,好像一切在自己意料之中。
“为什么呢?”
小丫头眨巴了一会大眼睛,不解地问。
“小孩子不懂,以后你长大就懂了。”
宇文妍也不知道怎么解释。
这时候的李长歌,正在折腾着她的旗袍。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妍儿和婉顺的旗袍,穿上去就很合身,唯独自己的不一样,太紧太紧了。
刚刚把扣子给扣上去,李长歌发现那些不可描述的地方,更为明显,就像是不穿衣服一样,这也是她不敢出去见李忆安的原因。
她的身材很好,超级好,尽管以前是大家闺秀,没有像宇文妍一样训练过,但一点也不比宇文妍差,也正是如此,窄小的旗袍把她的身材勾勒得最完美。
李长歌也想穿出去给李忆安看看,但是她很内敛,没有那个胆子。
她还想不到,旗袍之所以会变窄,那是宇文妍故意让王大娘这样改的。
就在她很纠结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只以为是宇文妍来了,点头道:“进来吧!”
“长歌!”
李忆安声音在身后响起那一瞬间,李长歌身子一僵,缓缓地回过头去。
然而,李长歌双眼一直,直勾勾地盯着她看,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狂热。
如果刚才看宇文妍的旗袍已经很震撼的话,那么现在李长歌的旗袍就是很直接的诱.惑了。
“你……你不要看!”
李长歌红着脸,要捂住自己的心口,又想捂住下方,最后发现自己一双手还不够用。
“啊!”
下一刻,她惊呼一声,只觉得一个炽热的身子,往自己靠近过来。
迷迷糊糊之间,它落入李忆安的怀抱里面,紧张得不知道说一些什么好,手足无措,那头小鹿又跑出来胡乱地撞了。
嗅着她身上,那兰花香水的芬芳,李忆安感觉到,某些因子开始躁动,在她耳边轻声地说道:“长歌,今天的你真美。”
“真的吗?”
听到情郎如此称赞自己,李长歌那紧张的心思早已经抛到九霄云外,抬起头和他对视,鼻尖相对。
李忆安再也忍不住,低下头,两人的鼻子轻轻地碰在一起后,亲上了她的唇。
“唔!”
李长歌象征式地反抗一下,随后身子一软,不知不觉地任由李忆安摆弄。
到最后,他们不知何时,趴在榻上,气喘吁吁。
“郎君!”
李长歌用尽全身的力气,甚至还用了最妩媚的语气,说出这两个字。
李忆安低下头时,发现她媚眼如丝,羞红的俏脸上,荡漾着淡淡的春意,旗袍半开,小腿微微抬起,勾在李忆安身上。
他们俩人,亲密无间,抱在一起。
这般模样的她,还有种小狐狸的感觉,那就是妩媚,是李忆安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听着她的声音,李忆安终于缓过来,这样做对于一个古代的女子来说,是有些过了,正要起来的时候。
哪想到,李长歌拉着他的手,按在自己心前,红着脸,用一种无法形容,充满了魅力的声音说道:“郎君,我可能会怕痛,请你怜惜我。”
唐代法定的结婚年龄,在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没有特殊情况,基本都遵循这个规定。
李长歌早已经超过十五的年纪,李建成还在时,开始为她物色夫婿,一些老宫女也教过她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所以知道会痛的。
听了她的话,李忆安心中一软,俯下身来抱着她,道:“还没准备好,便算了,我们等到成亲后,好吗?”
唐朝比后来的朝代要放得开,婚前那啥,似乎很常见。
“不,我准备好了。”
李长歌轻轻地在他耳边说道:“郎君,我这辈子除了你和婉顺,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忆安心中一酸,自己貌似也是啊。
穿越前的家人,肯定再也见不着。
穿越后,父母早逝,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他轻声地说道:“我也是。”
“郎君!”
这次是李长歌主动地吻过来,双手紧紧地抱着李忆安的脖子。
再然后,那累赘似的旗袍,早就被丢到一边去,两道人影交缠……
第二天早上。
李忆安醒来的时候,发现怀里的美人早已经醒了,正在痴痴地看着自己。
“醒来得那么早?”
李忆安碰了碰她的小鼻子。
“现在不早了,我也想明白,那旗袍一定是妍儿故意用的小手段,然后郎君才会这样。”
李长歌轻声地说道。
“妍儿这次又做对了。”
李忆安笑着勾起她的下巴,轻轻地亲下去。
“以后,我是不是应该叫夫君了?”
李长歌害羞地说道。
“如果觉得不合适,忙过这段时间,我去找阿翁提亲了,再改称呼。”
李忆安虽然穿越到这里好多年,但一直是个单身狗,对于这些礼节的问题,知道的不多。
“我都听郎君你的安排。”
李长歌轻轻点头。
在古代,其实郎和郎君,都有自己丈夫的意思,不过在唐代更多时候,还是用作人际交往上的称呼。
“还痛不痛?”
“有一点。”
“你等我一会,今天由我来照顾你。”
李忆安想了片刻,今天要试行的计划,已经有方诚去安排了。
长安盐铁使的职务,他决定在明天再到任,那么今天就在家里什么也不做,好好地陪着李长歌。
想到了那么多,李忆安离开房间,要去烧热水,准备为李长歌沐浴。
看着他离开之后,李长歌从被子下面,抽出一个布条,上面还有一点点梅花。
“夫君,我真的只有剩下你和婉顺了。”
李长歌拿在手心,脸上又露出痴痴的笑容:“我相信,你一定不会辜负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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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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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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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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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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