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山顶落脚后,文天佑带着儿子走遍了葫芦山,山上林木高壮,确实有不少种鸟类,但却没有寻到传说中的五彩神鸟。
鸟没寻到,但小溪里的鱼和山中的野鸡吃了不少只。
这个山中的野鸡个头一个赛一个的大,十分凶猛,山上其他人看到她们一家三口烤鸡,也试着去抓。
三五个成年人围着野鸡,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结果野鸡突然振翅而起,尖利的爪子在阳光下闪着锐利的寒光,飞快的抓了过去。
然后惨叫声突然响起,几个人身着单薄的衣衫,挡不住那尖爪子,被抓的鲜血淋漓,肉皮被撕掉不少,看上去十分骇人。
文天佑听到叫声,抱着壮壮立刻从山腰处飞掠而上,看到野鸡正张着大大的翅膀伤人,出手将野鸡捏死,这些人才堪堪得救。
这几个人脸上手臂上流着血,痛呼不已,这个时候才觉得害怕。
这葫芦山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现在回去包扎伤口,怕是晚了。
就在他们害怕的商量立刻下山时,文天佑拿出了伤药,“先把伤口清洗干净再上药。”
几个人连连感谢救命之恩,不敢耽搁,立刻去小溪边处理伤口。
这几个人只是想吃一口野味,没想到不但受了伤,也遭了莫大的惊吓,上药后止住血,纷纷来向文天佑道谢,不敢在逗留,几个人一同下山了。
别说他们,苏冬青也惊呆了,他们上山之后已经有十多只野鸡进了肚子,她根本没想到,这玩意战斗力这么强。
看来以后单独撞见了这玩意得避开,要不可真有的受了。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的人鸡大战刺激到了山林中的野鸡,灌木丛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蹿出十五六只野鸡,它们有的站在石头上,有的跳到低矮的枝条上,仰头鸣叫,声音尖利而又高亢。
野鸡好战的抖起了全身的羽毛,炙热的阳光照射下,羽毛被照耀的五彩斑斓,艳丽非常。
苏冬青心里一动,道:“壮壮,你看这些野鸡像不像他们说的那只五彩鸟?”
壮壮清澈的眼睛定定的看着那些威风凛凛的野鸡,肉冠高耸,前后颈黑红,鸡腿粗壮有力,羽翼纤长而又艳丽,乍一看,真有几分像大鸟。
他们在山上寻了这么久,都没有看到传说中的五彩鸟,难道其实是这里的野鸡?!
苏冬青只觉得有点囧,传言这种东西,真的是真真假假,传递的过程中,误差太大,得仔细甄别。
壮壮倒是一点都不是失望,反而对这些野鸡产生了兴趣,跃跃欲试的想要去抓呢。
壮壮现在个头不矮了,站在野鸡的前面,像是是个熟透的桃子,皮薄汁液鲜美,苏冬青真的怕野鸡一爪子把儿子这个蜜桃给抓破了。
不过孩子他爹并没有阻拦这种危险的行径,在旁边护着,苏冬青也就只说了句“小心”。
野鸡这两天被文天佑手下毫无还手能力,它们也知道规避危险,看到文天佑就拍着翅膀飞走了,动作十分敏捷,只是仓皇逃走的背影有几分狼狈。
壮壮立刻追上去,文天佑也跟着一同。
山顶上算是很安全,苏冬青不想去钻林子,就在旁边的凉亭中坐下。
凉亭不知道建了多少年月,已经很破败了,亭子的顶上露了个大洞,阳光大刺啦的照进来。
山上风大,不用佛土,石凳还算是干净,苏冬青躲着阳光坐在石凳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四周,发现亭子外头的土中好像露着一截石头。
石头灰白,露在外头的部分很规整,跟山上那些杂乱的石头有些不一样。
苏冬青走过去,蹲下身,佛去石头上面的土,石头上面有明显的划痕,仔细看,像是字。
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做,苏冬青就上手扒开石头周边的土,下面的土地有点硬,她便寻了个木棍,用尖头来挖石头旁边的土。
石头露出的部分越多,露出的刻痕就越多,苏冬青猜测的不错,这不是普通的石头,而是一块石碑,可能是年月太久了,石碑被掩盖在了土下。
废了半天力气,苏冬青也没法把整个石碑都弄出来,但是从露出的石头面上可以隐约辨认出一些文字。
这块石碑上面大概写了这座葫芦山的位置,多少年前,这里曾经经历过什么样的战乱,其中还夹杂着“乌金彩鸡”的字样,因为饱经风霜,又在土地之下被侵蚀的厉害,石碑上的字不怎么清楚,苏冬青只能半认半猜。
但这石碑上确实有彩鸡的字样,看来这东西在这山上真的盘踞了好久,算是这葫芦山的一霸了。
她正看着,文天佑父子二人拎着四只野鸡回来了。
抓野鸡倒是没什么,可壮壮手脚好几处都被划的红了,看样子像是跟野鸡经过了十分艰苦的搏斗。
苏冬青先把石碑的事情放下,把手帕打湿,给儿子擦了擦受伤的地方,然后把他头上的鸡毛给拿掉。
壮壮一脸兴奋,把扑腾的野鸡直往苏冬青的手里塞,“娘,这是我抓的,给你……”
那野鸡虽然翅膀的毛少了一半,可双腿乱蹬,战斗力还在,苏冬青觉得自己可能抓不住。
不用她说什么,壮壮手里的野鸡就被文天佑接过去了。
毫无疑问,这四只野鸡最后落入了三口人的肚子里。
带来的盐和米见底了,烙饼也泡着粥吃光了,他们在山上也呆了两三天,也算是见到了传说中的五彩鸟,一家三口在葫芦山住了最后一晚,然后清晨下山,打道回府。
当然,走的时候也没有空着手,爷俩又去打了三只野鸡,带回去给家里头的人尝尝。
离那个生机勃勃的葫芦山越远,就距离热闹繁华的京城越近,入到城门后,再见那拥挤的人流,苏冬青突然有点怀念那个静谧的山林,如果以后有机会,还要再去看看。wWW.ΧìǔΜЬ.CǒΜ
苏冬青这个时候是这样想,却不知道以后都没有什么机会了,但这短短的几日,也算是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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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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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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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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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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