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的人群一下炸开了锅,七嘴八舌地讨论着。
“钱小子,你是不是馋肉馋傻了?这是施粥,不是你娘给你开小灶,肉粥?想疯了吧你?”
“就是,能有白粥已是极好了,还肉粥?怎么?你以为人家是有钱没处花了?”
“我看不见得,我闻着也是肉粥味儿,钱小子你们信不过,难道我你们还信不过?”
说话的人是老刘头,他家原是开香料铺的,因为战火波及,已经破产转让给别人了,他的鼻子在整个乐城那都是有名儿的,一等一的灵,听他这么说,众人先是不可置信,而后又狂喜起来。
施肉粥?这官儿得有多大啊?因为东边打仗,他们这里的物价飞涨,许多人已经许久都没吃上一口肉了。
秦晚晚听了半天他们讨论,这才施施然站出来,抿唇笑道:“这位老伯好灵的鼻子!”她赞了一句,转而面对所有人大声宣布。
“没错,今天我们施粥的确是施肉粥,人人可领!但是要想领粥有一个小小的要求!”她顿了一下,继续道:“请各位闭上眼睛片刻,在心里默念袁老辛苦了,您一路走好!等我叫睁眼时再睁眼!”她看着众人,面上悲伤。
众人虽摸不着脑袋这个袁老到底是谁,但也能听出来应该是面前这个女子敬重的长辈,反正就闭一会儿眼睛,在心里念一句就可以领到肉粥吃,何乐而不为?
于是众人纷纷闭起眼睛,有诚心些的,还摆出了双手合十的姿态,为这位不知名,未谋面的老人默默祈福,余下的人也跟着闭起眼睛在心里默哀。
时间滴滴答答地过去,三分钟还没到,有人就贼眉鼠眼地睁开了眼睛,试图浑水摸鱼偷些东西,被没闭眼的朔风直接揪出来扔了出去,在一旁大吼大叫。
三分钟一过,秦晚晚率先睁开眼睛,宣布可以睁眼了,自己走到被揪出的那人面前,一字一句认真道:“手脚不干净的人,不配吃粮食!”她眸色极深,蕴含着怒火。
想吃肉又不想按照要求做,还想趁大家默哀的时候偷东西,简直是罪不可恕!
那人心虚了一瞬,强撑起一个强势的壳子,一脸理直气壮道:“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你快放开我!”他在地上使劲儿挣扎着,可惜朔风怎会被他轻易挣脱开来?
“呵”秦晚晚冷笑一声,眼神锐利地盯着他说道:“听不懂?没关系,你很快就能听懂了,朔风,动手!”她一声令下。
那人听到她的话更加惊慌了,一边躲着朔风伸过来的手,一边失声大叫,“来人啊,打人了!县衙打人了!还有没有天理……”他喊到一半忽然失声了,一脸呆滞地看着朔风手里的蓝色荷包。
原来朔风并不是要打他,而是要去拿他怀里偷来的荷包,刚才他被朔风揪出得太过突然,还没来得及扔掉罪证,这会儿直接被朔风掏了出来,成了他偷窃的铁证。
“呀!那不是我的荷包吗?”人群中一道女声尖叫,众人左看右看想看是谁这么倒霉被偷了荷包,一个胖胖的中年女人废了好大功夫才挤出来,直奔两人而去,想伸手取回自己的荷包,却被秦晚晚一个闪身挡住了。
秦晚晚客客气气地问:“这个婶子,你说这是你的荷包可有什么凭证?”她得确定这个荷包的确是这个女人的。
中年女人鼻尖上挂着一滴汗摇摇欲坠,满脸急色,“有的有的,我荷包内侧的左下角绣着一朵白花,那是我闺女存了好久的钱给我买的,我可喜欢了,我是下坡村李富贵家的,不信你问!”她一指身后的人群。
几个跟她一起来的同村纷纷点头。
“没错,她是李富贵家的,那荷包我也眼熟,她闺女送给她的时候,她还拿出来炫耀过好一阵儿!”
“对对,我也记得,李婶可宝贝这个荷包了,该死的小偷!”
无论古今,小偷这个群体都是最让大众厌恶的,他们不伤天不害理,但是却常以窃财为谋生手段,要知道一个人活着是决计少不了钱财的,人类生存的一切衣食住行都少不了钱,窃人钱财无异于间接谋人性命,怎能让人不厌恶?
那人被拆穿了手段,羞愧地低下头去,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面貌,不想早已被众人看了个清楚,有人认出他来。
“这不是城西那个小痞子王二吗?”
这一声激起了住在城西的大部分人的记忆,他们或多或少都被这个王二或偷或抢或骗过钱财,一时间群情激奋。
“就是他!他之前偷过我家的鸡!”
“没跑了,我记得牢牢的,他这个人臭不要脸的,还抢过我家小孩的铜板!”
“我呸!这个祸害可算是被揪出来了,大人您可不能放过他!”
众人众说纷纭的,不管王二以往得没得罪过他们,都一股脑把自己家里丢过的东西,大到媳妇偷人,小到针头线脑全往王二身上堆,看他的眼神就像是想活吞了他一样。
王二也从一开始的反驳连声说不是自己,到后来的认命不再辩驳,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灰败的气息,人群里平日与他混在一起的“好兄弟”也不敢为他出头。
开什么玩笑?这女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还是从县衙里出来的,说不定她家男人是多大的官儿呢,谁敢出来找死?
秦晚晚微笑着看着面前的群情激奋的众人,笑意却不达眼底,她走到王二面前,一双黑眸盯着他,缓缓出声,“在县衙门口行窃,你胆子倒是不小。”她似笑非笑地说完这句话,站起来冷声吩咐道:“来人,给我扔进大牢去!”
她命令一下,谁敢不从?原本缩在县衙里的那些衙役们一哄而上,像拖死狗一样把王二拖进县衙,唯恐动作慢了给秦晚晚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
接着秦晚晚又说了几句安抚民心,施粥正式开始。
看了一场大戏的柳珏蹭到她身边,眼含迷茫问道:“晚晚,那个什么王二真有这么十恶不赦?”她在一边听着都觉得该把这人处死才足以平民愤。
秦晚晚唇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声音冷得渗骨。
“你觉得可能吗?”
不过是一场为了满足自我从道德高处批判别人的盛大狂欢罢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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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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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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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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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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