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笑着回答,“是秦语小姐在厨房那边给你做饭呢。”
“哦?那丫头还会做饭?”
说完之后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对对对,瞧我这脑子,小语自小在农村长大,咱们农村的孩子一向早当家。”
“就她爷奶那个性子,这丫头会做饭也不稀奇。”
说着汤兴文又动了动鼻子去闻空气中的香味,“怪不得我闻着这饭菜香觉得有些熟悉呢。”
自从他离开家乡出来打拼之后,很久都没吃道过家乡菜了。
其实他年轻那会,村里普遍都穷的叮当响,哪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菜。
每天能有口吃的填饱肚子,那就是顶好的日子了。
汤兴文闻着这股熟悉的味道,思绪飘回几十年前。
他十六岁之前,村里还在吃大锅饭,大家也都还没有自己的土地。
全都去队里共同劳动,每家每户每年就分到一些口粮,保证他们饿不死就行。
汤兴文还记得,那时候他年纪小,就想吃一口白糯香甜的大米饭,馋的在家直哭。
可家里的锅里,一揭开锅盖就是红薯和稀饭。
顿顿如此。
导致他现在一看到红薯就下意识反胃想吐。
还有红烧肉,最好是肥肉多的那种,用酱油烧的油光红亮的那种,配上米饭,那是他做梦都想吃的美味。
虽然后来条件好了,别说红烧肉和米饭,有钱之后他什么好东西都吃了个遍。
自然也就忘了当初馋这口的心情。
现在想想还会觉得好笑,当初他怎么会认为世界上最好吃的就是这俩种食物呢?
空气中的肉香似乎更浓郁了些,秦语端着烧好的俩菜一汤从厨房走了出来。
见汤兴文坐在椅子上发呆,赶忙走了过去。
“二外公,您饿不饿?我做了些菜,您要不要尝尝?”
秦语想讨好一个人时,脸上的笑容比谁都甜。
汤兴文看了也招架不住,点了点头。
“搁这儿吧。”
“好嘞!”秦语开心的把菜一一端到他面前,揭开盖子。
竟然还真的是红烧肉!
还有一道炒三鲜和一道豆腐羹。
食材都是普遍常见的食材,配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米饭,肉和菜还有饭的香气融合到一起形成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美味。
勾动着人的食欲蠢蠢欲动。
连一旁的助理都忍不住吞了口口水,高宇翔全城盯着肉,肚子很不争气的叫唤了一声。
汤兴文被这声动静拉回了神,略微不自然的咳嗽了俩声,以掩饰自己刚看到这几道菜时的失态。
“你们也下去吃饭吧。”
免得他吃的时候旁边还有俩个人盯着他流口水。
秦语朝二人点了点头,“我做了不少,厨房还有呢,去吃吧。”
有了秦语这句话,俩人十分高兴地去了。
“二外公,小语伺候您吃饭。”
她把筷子递了过去,汤兴文瞪了她一眼接过。
这筷子一接秦语顿时笑开了花,“接了我的筷子就代表二外公原谅小语了,您可别再生我气不理我了,好不好?”
汤兴文那她没辙,夹了一筷子肉扔进嘴里,一边享受的吃着一边说,“行了,但你也要记住你自己的承诺。”
“不会亲自涉足那块地皮!”
秦语赶忙点头,这个时候就算他说出再苛刻的条件她也会照单全收,只要别再生气不理她。
汤兴文也不再继续板着脸,这事揭过去之后立马笑着把那碗不大不小的红烧肉全都扣在米饭上。
还跟秦语说,“红烧肉一定要拌在米饭里才好吃呢!”
秦语做这道菜的时候考虑到汤兴文年纪大了,消化能力肯定是有些退化的,所以尽量控住了油。
汤兴文就算连着汤汁把肉一块倒进了饭粒,也不会过分油腻。
他用筷子把米饭和红烧肉的汤汁拌开,米饭的香气跟肉汁的味道完美融合到一起。
用筷子挑起一坨,顶端放上一块肥瘦相间,油光红亮的红烧肉,一口下去十分满足。
汤兴文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很快就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因为嘴巴忙的停不下来,吃一筷子炒三鲜,脆嫩爽口也是下饭得很。
原本他也不觉得饿,这一吃肚子里的馋虫还真被勾了出来,一口接一口颇有些停不下里的感觉。
秦语坐在一旁,看着二外公一口一口把她端来的两三一汤一碗米饭吃了个干干净净。
吃完深深的打了个饱嗝。
“爽!好久没吃的这么尽兴满足了!”
“小语啊,没想到你这丫头手艺还真不赖,啥时候再给外公做几个菜?”
秦语笑了笑,“我可不当您专属厨子,不过您只要开口了,小语再忙都会过来给您做的。”
“你有这手艺去开个餐厅多好,二外公给你投资,开个私人餐厅,也不会太累。”
现在有钱人对物质上的追求越来越高端,只要东西好吃,价格不是问题。
就秦语这手艺,开个私人餐厅接受订餐制度,又能挣钱还不累。
秦语还真的认真的考虑了一下,“嗯,我觉得行,不然等拍卖会结束咱们回去试试?”
只要能挣钱,她不介意折腾一下。
手里养着这么多人,真怕有一天开工资会开不出来,她手里的钱也存不住。
攒了点就想投资别的,秦语控住不住自己开拓事业的脚步。
一旦钻进去了就很难停得下来。
“好啊,回去咱们试试。”
这次拍卖会的地点是在海外的一座岛上,岛当然是私人的。
属于举办拍卖会的主人,秦语问汤兴文拍卖会背后的人是谁,汤兴文却摇了摇头。
“他是谁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种级别的拍卖会每隔二十年就会举办一次。”
“拍卖会结束后,商圈的格局就会发生不小的变化。”
“参加拍卖会这些人也大多身份不凡,你能认得出的在这群人里就算比较普通的了。”
“遇到不认识的人千万不能随便得罪,否则真不知道会给自己惹来什么样的灾祸和麻烦。”
“记住了吗?”
秦语点了点头,仿佛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
“这么多神秘大佬云集的一个拍卖会,到底会是怎样的场面?”飞机即将落地,她望着越来越近小岛喃喃自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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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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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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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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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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