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东,衣服我给你放在这儿了,自己穿好吗?”
秦东迷迷糊糊点了点头,看清拉他起来的人是姐姐后,什么脾气也没有,睡意也退下去不少。
乖乖从被窝里爬起来穿衣服,尽管动作还比较笨拙,却没说要姐姐帮忙,努力自己穿好。
平时秦语一大早去上学时,秦东基本都还在睡。
汤心兰和秦斌起得比女儿还早,要赶着起来做货,自然就没人去管小东每天睡到几点起床。
渐渐,秦东养出了一些起床气。
有一次汤心兰上楼拿东西的时候喊了他一次起床,小家伙坐在床上生了好久的气,才缓缓穿上衣服下去。
只不过这个苗头目前还不是特别明显,加上秦东比较听她的话,所以秦语愣是没看出来。
喊完了弟弟,就直接出去了。
汤心兰把母子三人的早饭盛出来稍微放凉,留出秦斌和赵权等人的饭在锅里,免得过早拿出来会变凉。
这个等他们回来的时候吃。
吃完早饭,母子三人带着礼品沿着大路往秦语外婆家走。
“妈,您怎么不穿昨天买的那身衣服?”
外婆家的情况虽然比奶奶家稍微好点,但是两个舅妈年年可没少给汤心兰脸色看,经常在谈话的时候明朝暗讽。
话里话外无非是挖苦汤心兰嫁了个没用的丈夫,生活过得苦不堪言。
打着一副心疼你为你好的幌子,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
秦语早就对那两个舅妈恨得牙痒痒了,如今好不容易有个翻身打脸的机会,妈妈居然这么不会好好把握!
汤心兰看了看自己身上这身衣服,“我穿这个也挺好的啊。”
她生性就不喜欢招摇,更不喜欢出风头,昨儿秦斌给她卖的那身衣服,太招眼了,汤心兰不好意思穿出来。
秦语一把拉住妈妈,把她往回推。
“不行,您还是回去把那身衣服穿上,妈”您相信我,咱们跟大舅借钱这件事,大舅妈今儿肯定要提起。”
“虽然咱钱已经还了,但是借钱的这个人情债在啊。”
“您想想往日里,两个舅妈每年看见您都是什么态度,平时就把您看的扁的不能再扁,难道您不想争口气,叫两个舅妈闭嘴安分点吗?”
往年两个弟妹的那些话,的确刺耳的很。
汤心兰犹豫了一下,一脸为难道,“可这...”
秦语一把打开房门把她推了进去,“别这啊那儿的了,妈妈您今年也不过三十来岁,还年轻的很呢,身材也保持的很好,半点都不比两个舅妈差。”
她那两个舅妈,可能是因为家里日子过得太好了吧,一点也不注意身材管理。
原本生育过后的女性身材就会出现一定程度的走形,再加上她俩日子过得滋润,这些年早就没了年轻时候的苗条身材。
虽然没有胖的很离谱,但身材上绝对和常年保持高强度劳作的汤心兰相比。
她俩之所以年年都能有炫耀的资本,不过是仗着大舅二舅给她们卖的漂亮衣服和首饰。
本来人就是三分靠长相,七分靠打扮。
在农村,大多数妇女都没什么机会也没那个经济实力好好拾掇自己,她那两个舅妈也就能在乡下找找自信。
不过你在别人身上找自信也就算了,在她妈妈身上找,那就是踩了秦语的逆鳞。
她不许!
“小东,你乖乖在门口等我们一会。”
然后秦语关上了房门,愣是把汤心兰拉进去梳妆打扮了。
汤心兰被女儿一脸认真地样子弄得哭笑不得,但心里是知道女儿一切都是为了她好。
所以便由着秦语折腾了。
“妈,你先把衣服换上。”
昨天在县城,秦斌给汤心兰买了一身淡绿色的中长款羽绒服,腰身有个束带的设计,汤心兰身材很纤细。
一六二的身高只有九十斤多点,穿上这件羽绒服腰身更显得纤细修长。
再搭配一条黑色的长裤,长裤的垂感和西装裤差不多,裤腿的设计带有一点点阔腿裤的感觉。
最后穿上质地柔软的黑色高跟皮鞋,设计也是简单大方的那种,但绝对不土气。
整个人的气质立马就被拉出来了。
拎上一款和脖子间同款酒红色的手提包,妥妥贵妇气质有没有!
秦语看着妈妈换了身衣服一下子从普通农村妇女变成了时尚都市女郎,甚至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衣服这种东西,就是这么神奇,一套好的搭配能瞬间另一个平凡的人脱离平凡的光环,一下子变得光彩夺目。
妈妈还没有弄头发,此刻还只是简单的一个马尾束在脑后,可秦语觉得,这样也很好看。
只要稍微调整一下马尾的高度就可以了。
一个干练又大气的装扮就完成了。
汤心兰的五官长得本就很好,只不过她的眉眼间,总是有一股难以消退的阴郁之气,所以乍一看上去面相会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
大家就会忽略她原本的长相,说起来,妈妈的五官可比爸爸精致的多。
小巧的鼻梁,唇形长得也恰到好处,眉眼之间笑起来有种柔情似水的感觉。
秦语看着妈妈居然发起了呆,汤心兰低头唤了女儿好几声她才回神。
“小语?我这样穿真的行吗?”
妈妈除了不自信,真是哪里都很好。
秦语拉着她来到衣柜门上镶嵌的大镜子前,“妈妈,您看,镜子里的女人多漂亮,要是爸爸看到,肯定也会像我一样傻了眼。”
汤心兰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倒吸了一口凉气,满眼都是惊喜,捂住嘴巴不可置信的神情。
“这居然真的是我...”
买衣服那天,汤心兰没好意思从试衣间走出来,穿上衣服觉得挺合身的立马就换下来了。
也没走出去给他们看,更加没有照镜子看到这身装扮后的样子。
此刻,真的有些被自己惊艳到了。
她来回走动了两步,眼睛里的欢喜和光彩是骗不了人的。
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己漂漂亮亮的样子?汤心兰今年也不过三十岁刚出头,算起来也是大好年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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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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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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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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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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