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才十一岁,爸妈就心急火燎的考虑她长大嫁人的事了?
秦语吃着串,一脸满足,果然还是那个味道,重生回来真是太好了。
好多小时候爱吃的,长大后吃不到的,现在又能吃到了!太棒太棒了。
鱿鱼串上裹满了深褐色的酱汁,秦语吃的吃时候不免会沾到脸上,她的吃相,嗯,并不是那么的优雅。
反正是没有厉九旸吃的斯文,因此嘴角,脸上到处都是酱汁,吃的跟小花猫一样。
厉九旸看到了,下意识就要给她去擦,秦语看他手伸过来,下意识往后一躲。
“你干嘛?”
她还以为厉九旸又要摸她脑袋。
厉九旸见她躲开,心里有些失落,收回了手指了指自己嘴角和脸颊,方便告诉她位置。
“这里,擦擦吧,你个女孩子吃东西能不能斯文一点?”
秦语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巾,胡乱一抹,对他吐了吐舌头扮鬼脸。
“要你管!”
然后大摇大摆的过马路,去找爸妈和弟弟,把手里新鲜热乎刚出锅的铁板鱿鱼串带给他们也尝尝。
秦斌夫妻俩吃着女儿买来的鱿鱼串,继续兴高采烈地买新衣。
男人挑衣服速度是很快的,加上有厉九旸的眼光指导,秦斌很顺利就买上了一身穿着很不错,很显气质的冬衣。
新衣服一上身,秦斌外观给人的感受立马就不一样了。
秦家三个儿子,其实个个长得都不差。
要说秦老头和秦老太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长得好,也顺利把这个优良的基因传给了几个儿子。
看看秦语这尖下巴大眼睛的颜值,爸妈能长得差到哪去?
换下旧衣服的秦斌立马摇身一变,像个阔气的老板了,感觉甚至年轻了不少。
果然是人要衣装。
汤心兰看着丈夫挺拔的身材,心里想起年轻那会,自己可不就是因为看见了秦斌第一眼太难忘了,所以才满心欢喜的嫁过来。
这会她居然从丈夫身上找回了年轻时怦然心动的感觉,有点害羞的把目光挪向别处。
秦斌大大咧咧的走到她身边,来回展示,“心兰,你觉得咋样啊?”
汤心兰点点头,“挺好的,就这身吧。”
“诶!”秦斌高兴地去付钱。
然后大包小包走出男装店,“咱们该去给小语买衣服了,卖女娃娃衣服的店应该在这边这条街吧。”
秦斌指了一条全是专卖店的街,秦语一看,这条街的衣服普遍都是牌子的,比较贵,她觉得没必要,指了另外一条街。
“我看那边也有很多店,去那边也行。”
秦斌坚持要去品牌店,“听爸的,那边的衣服不好看。”
说完他将秦语一把抱在臂弯里,很强势的带着女儿去买好看衣服去了。
秦斌头一回这么强势,倒是让秦语一愣,爸爸这是...
汤心兰笑着跟上,他知道丈夫大概是看到厉九旸,心里还是过不去呢。
想体现一下做父亲的权利。
给女儿买东西,宠爱女儿本来是他一个人的特权,以后就要多出来一个了,难受哇。
所以他必须给秦语一个难忘的新年,让她明白世界上对她最好的男人,永远只有爸爸!
秦斌抱着女儿来到一家品牌童装店,专门卖中龄孩子的衣服。
像秦语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已经渐渐开始有爱美之心了,不少有钱的人家都会带着孩子来这边选衣服。
秦语看爸爸坚持让她进去选,就只好进去了。
说实话品牌的衣服真不一定比杂牌子的好看到哪去,但衣服料子的质量和版型设计,那绝对是强过杂牌的。
秦语进去转了一圈,她现在是五短身材,选衣服其实倒不难。
难得是,像她这个年纪的女孩的衣服几乎都是花里胡哨的,设计方面比较幼齿,秦语实在不想穿。
还有那种粉嫩过头的,看着她就退避三舍。
但是秦斌见她这么久没选出来,居然上前给她选了一件粉色的,还觉得很好看,献宝一样来到秦语身边。
“小语,你看这件咋样?”
秦斌手上拿着的,是一件通体粉色的羽绒服,下摆一圈蝴蝶结的设计,胸口还绣着小熊头像,镶嵌了亮晶晶的珠子。
说实话....既幼齿又土气。
秦语疯狂的摇头。
秦斌神色一愣,“不喜欢啊?”
然后转身立马又去挑了一件粉蓝色的长款羽绒服,秦语断定这个穿上身,估计和行走的绿豆冰棒没啥区别。
也是摇了摇头。
秦斌选的那两套衣服,其实是按价格挑的,他想给女儿最好的,特意拿了店里最贵的两件给她,结果秦语一件都不满意。
所以他有些气馁和失望。
汤心兰看在眼里,也不知道该咋安慰丈夫,就他刚才选的两件衣服,汤心兰都看不上眼。
那完全就不是小语平时会穿的风格。
女儿平时都打扮的很素气。
其实秦语底子长得很好,有点清新脱俗的感觉,穿一些纯色,或者素净的衣服会比较好看。
整体视觉上给人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厉九旸也走进去看了一圈,看到一件淡黄色的短款羽绒服,除了袖口的设计有点褶皱之外,整个衣服的线条都很简单。
这种衣服虽然不起眼,但上身却很能衬托人。
就它了。
厉九旸拿起它递给秦语。
“试试这件吧。”
秦语抬头一看,看到衣服的那一刹那还真有眼前一亮的感觉,接过他手里的衣服点了点头。
“好,我去试试。”
“等等!”厉九旸又顺手拿起裤装区那边的一条简单的牛仔裤,看了看大小觉得秦语应该能穿上,同时递给她。
“喏,可以了,进去换上吧。”
厉九旸的目光还是狠毒辣的,毕竟家里的生意也有涉及服装这块,大少爷自小穿衣服从来都是一个店一个店的挑。
不存在衣柜一说,整个恒远商厦的顶层卖场,就是他的衣柜。
见过的衣服不计其数,好的不好的,穿上身合不合适,他一眼就能看出来。
顺手给秦语搭配衣服,也只是习惯性的举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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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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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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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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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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