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时遇猜到的那样。
他说,一生见过各种各样的女人,唯独只爱一个人。
她,南知心。
现在想想,她如果知道那是夏森最后一次机会,也许她不该去见的。说不定心死了,陈煜可以将他从泥淖里拉回去。
毕竟人只有活着才有希望。
可为了得到证据,她去了。在那样的情况下,她真是太心急了。
大半夜睡不着,南知心起身,拾掇着拖鞋去了阳台吹风,良久,身后有人拎着外套过来,披在他的身上:“在想什么?”
“夏森。”南知心点头回答。
“你放心,他的后事有人处理。”傅时遇手掌挠了挠她的头发,柔声安慰,“毕竟是他们的兄弟,就算雨姑不放心,还是会有人去做这件事,他们那些人,也照样知道何谓义气。”
南知心斜眼看着傅时遇的脸,沉思着,满脸的不以为然,良久,才回转脑袋,看着傅时遇,明知故问,“是什么人?”
傅时遇视线落在院子里,凄清的院子里还亮着的光:“这个人,你认识的。”
“陈煜。”南知心反问了一句。
“对,是他,只能是他。”傅时遇扶着栏杆,风一吹,两个人哆嗦着,还是明智地进了屋子。
南知心抓着傅时遇的手,那只手特别的温暖,紧紧地握住时,心口都是暖的。
这种直达内心深处的暖意让人莫名的激动和喜悦,傅时遇调侃了几句,望着南知心:“现在知道有多冷了吧,看你还敢大半夜在阳台吹风?”
“这都入春了,怎么还那么冷?”南知心抱怨了两句,直接缩进了被褥里,暖和和的,只是手心手背太凉了,像冰块一样,轻轻握着,感觉手心都在出汗。
傅时遇看她平躺着,不说话,却皱着眉头,温热的手指在她吹弹可破的脸颊上轻轻地拍了拍:“傻丫头,又在想什么呢?”
南知心嘀咕着回答:“没想什么,就是好冷。嫌弃自己的手和脚。”
傅时遇一进被褥,那双被讨厌的手脚就放在了他的膝盖上。
啧啧,明明隔着睡衣,却能感觉到那刺骨的凉,老公可能也被这种凉意给折腾到了,她偏转视线,轻笑着出口:“真冷啊,我说,你一天吃的什么?”
“你做的什么,我就吃的什么啊?”南知心闷闷地回应着,撅着樱桃唇,笑得无比可爱,“还不都怪你,没有保护好你媳妇啊,所以我的手和脚,不仅你讨厌,我也讨厌。”wWW.ΧìǔΜЬ.CǒΜ
“冤枉我,我的傻丫头,我不讨厌。”傅时遇歪着脑袋回答,往旁边挨了挨,把那双冰冰凉凉的手落在了自己的心口,“怎么样,现在感觉暖和了么?”
“不冷啊?”南知心看着对方的举动,嘴唇上攒满了笑意,像一个可爱的花蝴蝶:“嗯,老公最好了,特别暖和,被我讨厌的手,好像也突然爱上你了。”
“呵,嘴真贫。”傅时遇像是在漆黑的夜里,翻了白眼,可偏偏这么一说,他靠得更近,空出来的两手,紧紧地将人拢在了怀里。
是那种把人抱在怀里,想要用自己的温度去温暖怀里的妻子那种暖。
不过被讨厌的双手双脚得到了救赎,但到了后半夜,南知心就感觉那是噩梦。
男人好像天生带了一种强大的力量。
可以释放出烧灼的热气似的,稍微不注意,就像把她架在火上烤。
她努力地往旁边挪动了好几步,又好几步,好不容易跑到边缘,不用那么烫了。
谁知道那固若金汤的手臂,偏偏一把将她给捞了回去。
那种无法形容的束缚感,带着极致的蛊惑,让她无处躲藏。
南知心无能为力了,只能放弃,妥协又无奈地享受那种过于温暖的怀抱。
可奇怪的是,翌日清晨,傅时遇醒来,发现自己身上没有盖被子,而盖着被子的女人,却卷了被子,落到了地面上。
他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的画面。
可惜,是自己的女人。所以即便再惊讶,也还是蹲了身,温柔地伸手将人抱了起来。
总算是在这样的接触下醒来了,南知心睁着眼睛,看着傅时遇的脸,难以置信地问:“怎么睡得上了呢。”
是那种疑惑又警惕的眼神。
“你带着被子离家出走了,然后一大早上,我才知道,你离家出走的地方,是地板。”傅时遇幽默风趣地坐在床畔,扫了一眼南知心,“以前不知道,原来你还有这样的癖好啊。”
南知心貌似也听明白了,飞快地站起身,从容霸气地解释:“误会了,傅时遇,是你太热了,我受不了,才会想着逃离你的怀抱,扎到地板母亲的怀中。”
傅时遇听着那话,忍不住挑眉:“可是知心,好像昨晚某些人跟我说,手脚太冷,我才会抱住你的。不能一暖和了,就把我给踢开吧,那不是过河拆桥?”
南知心捂着嘴,哭笑不得:“是是是,的确,是时遇帮了忙,我也不该恩将仇报,但是我没有把你踹下地面,让你睡床,已经算是我特别好的招待了,对不对?”
“可不是,没有被子?”
她既然这么说,自然要给台阶,只是这样想起,难免宽容:“好好好,就依傻丫头的,我不跟你争执。”他很高,笔挺的双腿,在站起时,更加吸人眼球。
“好了,起来,洗漱一下,我去做早饭。”傅时遇松开拉着南知心的手,兀自在卧室里找了衣服,快速地换了。
南知心也磨磨蹭蹭地哈了一口气,看对方先收拾好了,她才喊:“老公,我后腰受伤了。”
傅时遇回头,叹着气,退到了旁边,“说吧,是让我给你拿衣服,还是穿衣服。”
南知心拧着眉头,笑话他:“你是想替我穿,还是拿衣服?”
傅时遇侧过视线,嘴角邪魅一笑,这还用问么,他作为南知心的老公,有些事自然要亲力亲为。
只是在穿衣服过程中,难免不经意地在那雪白的皮肤上狠狠地蹭一蹭。
“老公,男人是不是全部都跟你一样啊。”南知心打听。
傅时遇没回答那刁钻的问题,手掌落在他的后腰上,很轻地叮嘱,“搂着我一些,不然怎么穿。”
“哦。”她往傅时遇的怀里靠了一些,于是伤口又跟着疼了下,南知心唉声叹气,“疼。”
傅时遇心都碎了,一咬牙,一心狠:“坚持住,这才受伤第二天,没有半个月,你后腰的伤别想好了。”他还友好提醒,“苏恒还说过,不可以洗澡。”
南知心拍他的手腕,很无奈:“我要洗澡,我不可能不洗的。”
“那随便擦一把。”傅时遇难耐地盯了南知心一眼,想了一个简单的法子。
南知心纠结,莫名苦涩:“那光擦,也不喜欢。”
傅时遇看媳妇矫情的样子,手指在她的肩膀上拍了拍:“就算你脏死了,臭死了,不还是只有我一个男人知道么?”
好狗,但是……好有道理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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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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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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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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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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