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朝拿筷子在他头顶上一折,“你是想急死你高爷爷,还是怎么的?”
钱三一挥开他的狗爪子,“这事咱们仨办不成,但有一人可以想想办法。”
“谁?”靖宝急道。
“昊王。”
钱三一道:“昊王贵为大秦朝最有权势的王爷,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手眼可通天,如果他出手,顾长平说不定还有一分生还的可能性。”
一时间,包间里静寂无声。
靖宝和高朝心里冒出一个念头:他说的有道理!
钱三一却有另一重担心:“京中与北府离得这么远,他会不会见死不救?”
高朝脸色微变:“顾长平因为他女人的背叛而下狱,他要是见死不救,这人也就畜生了。”
靖宝摇头:“我觉得不太可能。”
高朝:“为什么?”
靖宝:“我相信先生看人的眼光。”
钱三一和高朝心头同时一凛,心道:这小子总能一针见血的看出问题的关键。
钱三一:“这话我同意!”
高朝:“我也同意!”
“那么……”
靖宝拖了拖语调,“现在的关键是,咱们在保证先生不死的情况下,等昊王来。”
高朝:“不能等,我们得主动去找他谈,然后共商救人大计。”
钱三一:“高朝说的对,如果真的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一时半会都等不得。”
“我去!”靖宝毫不犹豫。
“你不行!”
高朝当即反驳,“你走了,京里怎么办,靖七,你可别忘了,在顾长平这件事情上,你是最关键的。”
靖七一走,京中就相当于群龙无首,更何况这小子还是个女儿身,大冬天千里奔骑,男人都熬不住,何况她。
靖宝一点就通,当下明白自己是走不得的,但让高朝去,锦衣卫那头他多少还有些人脉。
这时,钱三一就见两个人,四只眼缓缓看向自己。
“难不成我去?”
他悚然一惊:“我和昊王从未说过话,我,我……”
“钱三一!”
靖宝眯了下眼道:“你还记得我刚入国子监,就被你骗了五两银子的事情?”
钱三一:“你小子不至于现在还惦记着吧!”
“死都惦记着!”
靖宝自嘲一笑,“我自许聪明的人,在你手下都过不了一招,你有忽悠人的天赋。这世上没有你拿不下的人,没有你骗不到手的银子,别怕,你可以的。
钱三一:“……”
我有那么厉害?
高朝:“而且,你目标不大,往庄子上一躲,除了锦衣卫,不会有人在意你在京中,还是去了北府。”
钱三一:“……”
我钱状元就那么没存在感?
靖宝:“顾怿手里还有几个暗卫,我分出两人陪着你去。”
高朝还是觉得人太少:“再加上一个我的小七,你的铜板留在庄上,让他扮作你。你爹娘那里,自己搞定。”
靖宝:“别担心盘缠,这银子我另出,不让你掏一个子儿。”
高朝:“运气好的话,半路也许就会碰到北府的人。”
钱三一:“……”
筹谋的可够细致的啊!
“成,我去!”他的语气是沉稳的。
靖宝见钱三一应下,突然话峰一转道:“今晚上还有一件事情,需要咱们仨齐心合力去做。”
高朝和钱三一狐疑地看着她。
靖宝嘴里却像灌了铅一样,迟迟没开口,直到看到那两人隐隐有怒意时,她才低声道:
“去乱坟岗偷尸。”
凡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几天前,顾长平刚入狱,高朝和钱三一还没洗脱嫌疑,她自己心头乱成一团,万事没理出个头绪,而锦衣卫守则在乱坟岗虎视眈眈,等着上钩的人。
她便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夫人暴尸荒野。
如今,他们仨人的嫌疑洗去,此刻去偷尸,哪怕被锦衣卫抓住,也能用一句“师生一场,无以回报”搪塞过去。
君、亲、师是天下所有读书人头上的一片天。
这片天与造反无关,与对错无关,但与人品有关,便是闹到了皇帝跟前,也无可厚非。
当然,要做这件事,还少不了一样道具:酒!
……
酒壮怂人胆,这话半分没错。
靖宝到这片乱坟岗,心里也没觉得有多少害怕,反而勾出些热血来。
人终有一死,不管是棺椁,还是乱坟岗,都是一个人的归宿。
死后被扔乱坟岗的,有牢狱中的犯人,有大户人家的下人,有宫中为了掩盖秘密而暴毙的宫人……
比起鬼来,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
靖宝率先走到乱坟堆前。
雪已经将尸骨掩埋,她要用手将死尸扒出来。
高朝看得脸都白了:“卧槽,这小子胆子太肥了,还是女……”
钱三一:“女什么?”
高朝见自己差点说漏嘴,忙掩饰道:“还是女里女气的娘娘腔,徐青山都没她胆子大。”
钱三一一个白眼翻出天际。
废话,胆子不大就帮着顾长平造反么?
“走,上去帮忙!”
他掩着鼻子走过去,虽然天寒地冻的,尸臭味已经被雪掩住了许多,但……还是恶心的他想吐。
高朝此刻的痛不欲生是无人能理解的。
堂堂美人,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扒死人了,连活人的衣服他都懒得扒。
“你们两个努力啊,我酒喝多了有点晕,就帮你们看着些!”
他的声音越发的拔高,“没人,没人,这里除了咱们仨个,一个活物都没有。”
他这一吊嗓子,靖宝和钱三一简直服了。
得!
长得美的人就是有特权。
远处暗藏的两个锦衣卫对视一眼:我们虽然快冻死了,还有口气喘着,算活物。
靖宝翻过三五具尸体,终于看到了被压在下面的老夫人,忽的大叫起来:
“找到了,找到了,钱三一,用力扒啊,把人扒出来。”
钱三一看着这个胆肥到能上天的靖七,生生打了个激灵,心说:娘的,这是扒萝卜吗?
二人哼哧哼哧把人扒出来。
老天保佑,老夫人尸身完好无损,这鬼天冷得连野狗都懒得出来刨食吃。
“谁来背?”钱三一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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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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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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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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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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