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蛮脆声道:“做下人的关心主子睡哪儿,怎么就是管得宽了呢?”
靖宝:“……”
这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伶牙利齿了?
洗漱好,阿砚那头还没消息,算算时间,应该早到了保定府,靖宝一边喝茶,一边心里担忧。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见着步广辉的人了吗?
有没有平安把人带回来?
正想着,史明匆匆跑来,急道:“爷,阿砚兄弟传来消息,步家出事了!”
靖宝脸色大变:“出了什么事?”
……
曹府。
吴安推开书房的门,曹明康头也未抬,“何事?”
“大人,步家的事情已经解决。”
“噢?”
曹明康从奏章中抬起头,“怎么解决的?”
“天干物燥,步府深夜大火,步大人一家没有逃出来,命丧火海,明日一早,消息就会传到京城。”
“做得可干净?”
“非常干净,大人放心。”
曹明康神色一悲,叹道:“我……对不住他啊!”
“大人不必自责,他一个奴才,靠着大人脱了奴籍,升官进爵,舒舒服服过了这些年,已是造化。如今为了主子而死,也是死得其所。”
曹明康哪里是真悲,不过是等着吴安把这话说出来,“顾长平可曾派人过去?”
“回大人,顾大人不曾派人去,他门下弟子高朝和靖宝派了人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他们到时,人都烧成灰了。”
曹明康听了,脸色阴沉。五年前的旧事,如果不是顾长平授意,那两个门生怎么会知道。
“来而不往非礼也,吴安,你想办法把消息递到王家,就说顾长平与苏娘娘暗下有私。”
“大人?”
吴安大吃一惊,“可有确凿证据?”
曹明康冷笑一声,“苏娘娘身边的沈姑姑一个时辰前,刚刚从顾府后门出来,这可算确凿证据?”
吴安颔首道:“大人,这么一来,顾长平永无翻身之日。”
……
翌日的早朝,发生了两件大事。
头一件大事,是保定府步知府一门死在火中,据传是因为下人偷懒,夜里瞌睡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烛台,烧到了帐子。
火势窜得极猛,很快就烧成了一片,除了一些住得远的奴仆险险保住了命,别的都死了。
如果说第一件大事,让人感叹人生无常的话,那么第二件大事,则让人感叹,不作死就不会死。
王国公上书称,前祭酒顾长平与宫里的苏娘娘有私,请皇上将顾长平下牢,并将苏娘娘打入冷宫。
为此,王国公拿出了有力的证据--
苏娘娘身边的红人沈姑姑昨日出宫,哪里都没去,独独去了顾府。苏娘娘待字闺中时,与顾长平青梅竹马,沈姑姑这一趟不是私授,是什么?
据传,当时新帝的脸就绿了,把一众文臣武将撂在大殿里,拂袖而去。
消息传到靖宝的耳中,她再也坐不住,直奔顾府而去。
见到顾长平的时候,他正站在书案前,一抹斜阳的光,从窗子透进来,落在他青色的衣衫上,仿佛洒下了金粉金沙。
靖宝火急火燎的心,一下子静了下来。
她垂下眼帘,上前低唤了句:“先生?”
顾长平目光流转,应了:“怎么没去国子监?”说完,他又对齐林道:“给靖生泡杯菊花茶,去去火。”
一句去去火,让靖宝知道自己的神态,都落在这人眼里。
“心静不下来,去了也读不进书,索性请了假。”她实话实说。
“为何静不下来?”顾长平问。
靖宝深吸口气,心神在这话上,又不在这话上。
半晌,她压低声道:“先生,步家出事了。”
“我已经知道!”
顾长平指着一旁的座位,示意她坐,又轻轻叹了一声,“到底还是去晚一步。”
靖宝没有坐过去,“先生,还有一丝希望。”
“噢?”
顾长平眸光微动,“哪来的希望。”
靖宝的牙忽然紧紧咬起来,从齿缝里咬出一句话:“还有一人没死透,被阿砚他们救下了。”
“谁?”
“步广辉。”
靖宝低声道:“这人怕是事先料到了,所以在身上穿了一件刀枪不入的软甲衣,还服了闭气丸,在大火中堪堪保住一命,不过也够呛,浑身上下被烧得没有一块好肉。”
“那他现在人呢?”顾长平问。
这时,齐林将菊花茶端过来,靖宝接住,放下,“我让阿砚他们连夜把人送到了公主府。”
话落,顾长平微仰头,淡淡的望着她,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来。
步广辉并不是事先料到了有危险,而是自己用计做了警示。这人在锦衣卫呆过,深谙一个道理: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步广辉做了曹明康这么些年的狗,很清楚他的手段。
步广辉堂堂知府,曹明康不可能明晃晃的杀过来,只会做成意外死亡。
最简单的办法,便是放火。
步广辉做好防备,后面交给老天,老天派了三人过去,把人救下。
因为是烧伤,如果冒冒然送到医馆治病,怕会引起曹明康的注意,靖宝把人送到公主府,驸马爷本来身子不佳,正请着太医,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掩人耳目,也让步广辉的安全得到了保证。
好计谋!
靖宝见顾长平看着她不说话,忐忑道:“先生不要怕,我会催高朝,让他赶紧想办法治好步广辉的伤,好早日让先生……”
“不必快!”
顾长平猛的站起来,眼神如鹰狼般,“慢慢治,这事拖一拖更好!”
“为什么?”
“得意才会忘形!”
靖宝听到这里,神色复杂,顾长平眼神放柔,“用饭了吗?”
“没有!”
“想吃鸡蛋羹,你会做吗?”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吃鸡蛋羹?换了她得跪到皇宫前,替自己喊冤了!
靖宝心里嘀咕几下,“巧了,只会做这个!”
“替我做一碗如何?”他说。
“小厨房在哪里?”
“跟我来!”
顾长平走出去,靖宝跟在他身后,两人隔着一丈的距离,默默走了一段路。
这一路,靖宝想的都是--怎么做出一碗超水平的鸡蛋羹。
厨娘对两人的到来很是吃惊,诚惶诚恐的让出主场,靖宝取了两颗蛋,打在碗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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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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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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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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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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