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异世三国>第724章 收复并州
  诛杀梁兴之后,三人向前望去。

  人头涌动,杀声震天。

  要从十几万的人当中找到一个头戴毡帽的普通士兵,谈何容易?

  田豫忽然提醒道:“贾诩军师深通人性,何不问问他?”

  三人很快找到贾诩,向他请教。

  “壶关后面就是连绵不绝的太行山脉,如果韩遂躲进里面,还真的很难找到。所幸我们身处这里是一条峡谷,通往外面就一条路。只需堵住谷口,不难找到韩遂。”

  正所谓擒贼先擒王,贾诩也很同意他们先把韩遂杀了。

  三人大喜过望,道一声谢,正要赶到谷后去,却被贾诩拉住。

  “前面被士兵们塞得满满的,等你们杀过去,韩遂早就跑了。”忽然抬头吹起一串尖锐的哨声,“你们骑着小金银去吧。”

  此时小金银已经停止向上搭人,时不时地高飞,喷出一口烈火和寒冰,把敌人烧死冻死。

  或者干脆停留在地上,翅膀扇起一阵阵飓风,把敌人刮到关下,活活摔死。

  到最后,敌人只要看到这只凶猛的巨兽,纷纷惊呼逃避,比遇到一个高等级脉师还严重。

  正杀得起劲,听到贾诩召唤,老大不愿意地叫了两声,不过还是飞过来了。

  马超三人骑上小金银,往敌军后阵飞去。

  在飞翔的过程中,发现下面的敌军有不少已经停下了前进的脚步,越到后面越多消极作战的人。

  队尾,很多人都开始转身逃跑。

  马超放眼向前望,最先一个人马上就要到达谷口。

  待小金银追得近了一些,只见那个人头戴毡帽,身材高壮,骑在一匹神骏的大马上面,飞速疾驰。

  虽然只是穿着小兵服装,却哪有半点小兵的气质。

  马超和马岱立即认出,那人正是韩遂。

  “韩遂,哪里逃?”

  马超骤见仇人,眼睛瞬间红了。大喝一声,右手已经多了一支标枪,嗖地射向韩遂。

  听到马超的声音,韩遂并未慌乱,只冷哼一声,还回头看了一眼。

  手中长刀往标枪上一劈,轻易把标枪打在地上。

  还耀武扬威地扬了扬脉器,神情充满不屑。

  “该死!”

  马超被韩遂挑衅,胸中瞬间被怒火填满。连续发出五支标枪,可惜距离太远,一一被韩遂打落。琇書蛧

  最惨的是刚才他的左肩被程银砍了一刀,为了快点追上韩遂一直没有仔细处理过,只点住了旁边的穴道止住流血,但一条左臂是怎么都使不上力气了。

  韩遂胯下的红色大马可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西凉大马,速度快耐力高,反应敏捷,避开了山谷突兀耸起的石头,简直如履平地。

  一点也不比里飞沙差。

  只不过大马虽然神骏,却比不过小金银。

  更有一点,大马明显激起了小金银的好胜之心,仰起头吼叫两声,出击全力拍打翅膀,速度岂止快了一倍。

  身上的三人双耳灌风,要不是心情激动,早已惊呼出声。

  眼看还有十丈距离就要追上,小金银高亢吼叫一声,收起一半翅膀,急剧下降。

  落得一半,忽听旁边咔咔声响,好几块碎石蹦到三人的脸上。

  三人往旁边一看,吃了一惊。

  原来这里的道路跟关前的道路一样,越往下就越窄,以小金银的体型,是很难以飞翔的姿势降落的。

  幸好它翅膀够硬,否则以它刚才降落的速度,双翅早救损坏了。

  小金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插在岩石上的翅膀用力一提,身形再次上升。

  “哈哈哈,下不来了?一只傻鸟驮着三个大傻瓜。老子我不奉陪了,后会有期吧!”

  韩遂再次转头,笑得很嚣张。

  出口就在眼前,仗着自己对太行山的熟悉,就算百万大军搜查也搜不到我。只需跨出这个出口,我便自由了!

  小金银长期与人相处,哪会不明白“傻鸟”的意思,事实上“鸟”正是它的禁忌。

  堂堂神兽,难道他瞎了眼看不见我浑身的厚甲,我头上还有一个角呢!岂是“鸟”可比,还是只傻的鸟。

  怒吼一声,干脆使劲往前冲去,旋即收起翅膀,巨大的身形急促下坠。

  马超等三人吃了一惊,心中闪过好几个念头。

  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没问题吗?

  它可是主公的坐骑啊,万一有什么损伤,可如何跟主公交代?

  随后,巨大的离心力让他们头脑一片空白。

  就连地上的韩遂也被吓了一跳,这只傻鸟疯了不成?

  一拍马屁股,全速前进。

  但大马的速度还是比不上小金银,韩遂不断估算着两者的距离,最后惊怖地发现,傻鸟很可能会撞上自己!

  “疯子,简直是疯子!”

  韩遂大骂出口,飞身跃出。

  刚离开马背,只觉背后一阵劲风响起,接着就是轰的老大一声响,大马嘶鸣都来不及,被小金银活生生地压死了。

  有了大马的缓冲,马超等三人摔得不算太重,但也眼冒金星。

  前冲的惯性还非常大,让他们顺几年脱离了小金银的后背,朝前面飞去。

  刚好挡住了韩遂的去路。

  韩遂脚步顿止,眼珠急转。

  他和张鲁一样,从汉末的群雄并起,到史曹司马‖三家鼎立,最后到了史辛和司马争夺天下,一直都身居高位,自然有他的长处。

  识时务,够无情,手段毒,反应快捷!

  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只一瞬间就有了计较。

  何不趁着这三人身形不稳的时候取他们的性命?

  但以他一个人的能力,又难以同时杀掉三人,必须选择其中一人先下手。

  那么选谁呢?

  瞥眼间看到马超左手臂低垂,左肩上一片血肉模糊,显然受了很重的伤。

  “把老子追得如此狼狈,合该你要死!”

  韩遂脸上一抽,双眼射出狠厉的光芒,急急追上两步,手中大刀砍向马超头颅。

  马超被摔得七荤八素,好不容易从滚动中停下来,忽然头顶劲风响起,韩遂狞笑的表情近在咫尺。

  知道攻击来了,只好把头一歪,靠感觉避过这一击。

  噗的一声,马超的右肩一阵剧痛,韩遂大刀已经砍进肉去,全身力气就像被抽干了一样。

  韩遂用力提刀,马超右肩射出一支血箭,右手也垂了下去。

  一脚把马超踢倒,“死剩种,我让你追!”

  极速提刀,再次向马超砍落。

  与一般弱智的反派不同,韩遂才不会死在话多。眼前有三个敌人,解决掉马超之后还有两个,现实情况不允许他这么干。

  “不要啊!”

  “快停手!”

  马岱和田豫看得真切,肝胆俱裂。可惜他们离得太远,已经施与不了援手。

  嗤嗤~

  韩遂的身后突然响起一把声音,一阵墨绿色的气体快速从后背传了过来。

  “什么东西?”

  一阵浓烈的腥臭味钻进鼻子,他深感不妙,连忙闭上气息。

  不管是什么东西,把马超杀了再说。

  大刀举到最高处,正要落刀,脑袋忽然一阵眩晕,一阵虚弱感袭上心头,手臂变得酸软,当的一声砍在了地上,石屑纷飞。

  落刀处只离马超裆部两寸,吓得三人差点晕死过去。

  “是毒!难道贾诩来了?”

  毒士之名响彻大汉朝,也只有贾诩的度毒才会如此毒辣,只在一瞬间就产生作用。

  韩遂忍住体内阵阵虚弱,往后望去。

  哪是什么毒士,是地上的那只“傻鸟”。

  吼吼~

  小金银早已站了起来,浑身鳞片炸起,巨嘴朝着韩遂吼叫,一双三角眼死死盯住他,仿佛要一口把他吞下。

  小金银喷出的毒素连贾诩也忌惮几分,何况对毒素毫无抵抗力的韩遂?

  带着不甘和恐惧,韩遂倒了下去。

  马超忍住两肩的剧痛,走到韩遂的身边,早已热泪纵横。

  “父亲、母亲,超儿帮你们报仇了!马家死去的众多英魂,你们都安息吧!”

  咔嚓一声,虎头湛金枪把韩遂的首级割了下来。

  马岱走到马超身边,朝韩遂的身体呸了一声,“就这样一刀杀了你,算是便宜你了。要我说,应该把你绑起来,每天割你二十刀,再放到烈日下暴晒,折磨死你!”

  这时已有韩军士兵冲到他们跟前,看到三人一兽堵住出口,马超手里滴着鲜血的人头不正是韩主帅的吗?

  “韩遂已死,何不早降?”

  马超一提韩遂的人头,敌兵皆拜倒,“愿降!”

  壶关终于攻下来了!

  此役,除了马良和马谡投降之外,所有高级将领被杀。

  十万兵马死伤三万,投降七万。

  而史军方面,只有马超受了点小伤,在华佗的悉心照料下,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这场大捷的意义一点也不比成都之战差。把史军的军威,以及战将军师们超人的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

  田丰和沮授留下十万人以及十位将领收编降军,清理战场。

  两人则亲率十二万大军以及若干将领跨过太行山进入并州,分兵四路收复各大城池。

  这个过程非常顺利,急行军下,只用了三天的时间,并州全部光复。

  这样一来,汉朝全境除了雍州的长安之外,全部收入史辛的治下。

  如果史辛在这里,并收到这样振奋人心的消息的话,肯定会笑得合不拢嘴。

  可惜,史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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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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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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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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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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