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样的“火种”又能够在他们干涸的心中点燃多久呢?兀漠儿表示怀疑,但并未继续质疑坚持我行我素的檀吉娜。他只是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在檀吉娜前往乞儿们聚居的街巷时,身背弯刀不远不近地跟在她身后;当檀吉娜返回车队时,又会稍稍拖后一些,断去那些跟在她身后接近车队物资的“尾巴”……
“明天我们就要出发去弯月城啦!”这天夜里,檀吉娜坐在车栏边对所有人大声宣布道,“据说那里是距离昆吾国最近的大城市,也是众商云集的地方,大家这几天可要好好休息,做好大赚一票的准备啊!”
车队中响起一阵敷衍似的欢呼,大多数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居无定所的漂泊日子,故而对行将前往的新城池并没有太多兴趣。然而檀吉娜却显得异常兴奋,甚至到了夜不能寐的程度……这一夜兀漠儿照例留在车厢外值守,却看见檀吉娜偷偷跑下车厢,独自走向城墙附近的坡道上抬眼张望。
“这里距离弯月城还有上千里地,靠眼睛是看不见的。”兀漠儿悄悄跟随在对方身后,冷不防出声提醒道。然而对方似乎早就预料到了他会跟来一般,只是回眸莞尔一笑,振振有辞道,“即便是上千里地,对于鸟儿来说,不过就是朝发夕至的距离……我在通过鸟儿的灵魂眺望弯月城,又有什么不可以?”
“……大晚上的,哪里来的鸟。”即便早已习惯了眼前女子的胡言乱语,但兀漠儿还是对檀吉娜话语中过分夸张的想象力表示理解不能。见胡人少年并不接腔,黑发的女子忽然解开了盘辫的发带,仍由一头黑发被夜风卷起,随后在圆月映照的无人坡道上兀自唱起歌来。
这是兀漠儿从未听过的歌谣,即便他已经跟随车队行走了大半年有余,在途中见识了形形色色的各地民谣与各种异域古曲,但没有一首如现在女子所吟唱的这般,如此欢悦明快,仿佛群鸟啁啾,翔舞啼鸣……宛若鸟鸣的颤音和悠长的吟咏组成了异常奇妙又繁复的旋律,这种节奏与咏唱方式他从未在西域的任何城邦、任何艺人口中见过,然而倘若仔细聆听,又会感觉在明快如新莺一般的歌声底下,似乎盘旋着无法排遣的悲哀和忧郁。Χiυmъ.cοΜ
一曲罢了,宛若群鸟散去一般,竟然连身旁呼啸的夜风都变得更加寂静。檀吉娜回过头来,看着兀漠儿道:“这叫‘解羽歌’,好听吗?”
“我从来没听过这样的唱法。”闻所未闻的歌谣引起了少年的好奇,“这是哪里的歌?”
“……是我家乡的歌,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会唱了。”女子转回身去,背影看着依稀有些落寞,“你听说过‘讙朱民’吗?”
“没有。”兀漠儿如实回答,“是哪里的部落?”
“不知道起源于哪里,只知道原本居住在昆吾国境内,跟东方的鸟夷人其实是同一个祖先。”女子伸手拢了拢被吹乱的黑发,露出颈项后隐约可见的鸟羽状刺青,“我们的祖先据说因为犯了重罪,所以被昆吾人的始祖流放到遥远的边疆,替他们戍卫外敌以赎罪……据说祖先恪尽职守地照做了很多年,却一直没等到昆吾的君主赦免他们的消息,故而因怨生恨,带领举族迁徙,并且向后代们发出血咒——若有讙朱血统的子民踏足昆吾的土地,就会刀斧加身而死,所以即便是过了千百年之后,我也从来不知道,我们一族真正起源的土地,到底是在哪里……”
“……不过是个传说罢了。”自从妹妹死后便再未相信过任何鬼神之说的少年闻言,摇了摇头提议道,“你想去的话,我们就去找。”
“诶呀,所以说你这样的小孩子才理解不了传统的意义嘛!”女子转身露出一抹苦笑,随即开始重新梳理发辫道,“找到了又能如何呢?昆吾国跟我们这里可不一样,据说到处都是人,哪里还有无主的土地?就算找到了故乡,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也只是异乡而已……何如就把它当做一个遥远的乌有之乡,起码做梦的时候,可以看见传说中百鸟翔舞、解羽群啼的胜景呢……”
“可是……”虽然理解了歌谣中表现的意象和隐含的怅然所在,但少年依然无法理解这一套说辞中的逻辑,“既然回不去的话,为什么又要一直记得它?”
“因为这些传说可以告诉我,自己是谁呀。”檀吉娜又下意识地拽起挂在胸前的银匣吊坠,在察觉到少年问询的目光后,她伸手摇了摇中空的吊坠,向其解释道,“这里面是我们一族代代相传的护身符哦!”
“是……鸟的羽毛?”藉由月光,兀漠儿依稀看清已然被摩挲的光泽黯淡的盒子四周,用阴刻的方式雕有四只环绕着太阳的鹤形异鸟,于是如此猜测道。然而檀吉娜闻言摇了摇头,没有再接着卖关子,而是直接道出了答案:
“是花的种子,名叫龙爪花——据说只开放在昆吾东境水质特别干净的高山湖泊里,会在月色下开出像白蝴蝶一样美丽的小花……那些湖泊就是我们一族起源之地的标识,也是守护群鸟与讙朱民的神明居处……祖先们离开的时候带走了种子,但却没有能够种活,所以就把剩下的种子都制成了护身符,封在了这些银盒子里,由母亲交给儿女,一代代地传递下去……”
“可是这些跟你要不要去昆吾国又有什么关系?”少年好看的眉头微微皱起,愈发困惑道,“不要试图用另一个无法求证的传说来岔开话题。”
“并没有呀,只是你不明白啦!”女子将吊坠塞回到衣襟里,三两下绑好了散乱的黑发,无奈道,“带着这个旅行,是为了遵守传统;不能回去昆吾国,也是为了传统……这些传统都是为了证明我们是谁,这是我们这失去了一切的一族唯一不能再丢失的东西。”
“可是这种传统到底有什么意义?”少年跟上女子轻快的脚步,继续不甘心地追问道。
“意义就是,我们是鸟一样的民族啦!”檀吉娜丢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提起裙裾一溜小跑地冲下坡道,回到车队所在的营区里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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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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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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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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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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