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警方了解的不多,本身也没有把这个孤老头子当成什么嫌疑人,只不过觉得这人就住在垃圾堆边上,如果有什么事情肯定会有点儿印象。
但是这人的反应实在是太过激了,见到有警察来了之后,居然紧锁大门,把狼狗身上的铁链子也解开了。
警方当时就叫了增援,打算硬闯。www.xiumb.com
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想的,院子的铁门特别结实,院子也修得很高,上面镶着碎玻璃。
最后还是警队里面有从部队退下来的侦察兵,架了梯子,砸平了顶端的玻璃碴子之后跳进去的。
进去之后,直接就把扑上来的大狼狗击毙了。
那狼狗也是邪了,一般人家的狼狗,就算是凶一点儿的,其实也是分人。狗也聪明着呢,见到从墙头上跳下来,拎着棍子(枪)的人,通常情况下也就是对着叫。
院子里这只就狠了,据后来这个老兵回忆,他跳下去的时候,这只狗一点儿动静都没有,也就是大白天的视野比较好,要是晚上的话,冷不丁的还得被这只狗给扑了。
打开大门之后,警方呼啦啦就进来了,冲进房间里面,要把老汉揪出来,看看到底为什么拒绝警方询问调查。
结果一进房间,年轻点儿的警察都被里面的味道给熏晕了。
里面脏兮兮的到处都堆着垃圾场里面捡来的东西,瓶瓶罐罐的,老汉那个脑子不清楚的闺女,已经被人给刺死了。
身上被捅了几刀,都是脖子胸口的要害,就是奔着人命去的。
人显然是刚死的,身上的血还在往外流,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吧嗒吧嗒往外流泪。
但是身上已经凉了,只剩下满屋子的血。
在里屋找到了那个老汉,不过也只剩下半条命。
老汉大概是知道自己难逃一死,杀了自己闺女之后,进屋自杀了。
历史上有个注明的笑话叫“水太凉。”说的是清军入关明朝灭亡,一个注明的士大夫想跳水自杀,事到临头却嫌水太凉,又不敢死了。
千古艰难惟一死,这老汉也好不到哪里,虽然是打算自杀,但是事到临头,刀子捅到自己身上,怂了。
割脖子割了几次,下手太轻,虽然最后勉强割破了血管,但是血流的不快,到现在还没断气。
当时在现场的林警官,一下子就知道事儿大了,控制住老汉之后,开始彻底搜查家里。
当时老汉家里正在做饭,炖肉的香味和垃圾的臭味混杂在一起,又加上了血腥气,简直就是地狱。
等到办案民警一掀锅,当场就吐了几个。
后来在院子里,屋后的空地下面,又挖出来不少。
前前后后处理了整整七八天的时间,最后清理出来的尸骨残骸,有二十一个。
这还是找到的,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什么角落,埋着其他的冤魂,因为那个老汉最后还是死了,死在了医院里面。
原本应该是能抢救过来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老汉的伤口就是愈合不了,一直像是一张嘴巴一样,长在了脖子上。
最后就这么活活的疼死了。
死的时候样子也非常特别,原本老汉看着像是五十岁左右的样子,但是临死的时候衰老了差不多有二十几岁,看着像是八十多的,身上的皮肤都已经干瘪,满脸都是褶子,头发也全白了。
死后法医解剖,整个人的脏器也好牙齿骨骼也好,真的已经有八十多岁的衰老水平。
到了最后,连医生都没有办法解释,老汉到底因为什么,才在最后弥留的七八天时间里,衰老了这么多。
后来林警官说,这老汉就是修的一门叫做玄金大道的邪门法术,就是要吃童男童女的血肉,生吸脑髓,等到一百零八个之后,就会成就大圆满,据说可以返老还童,长生不老。
至于老汉的女儿,警方的推测是,也在老父亲的引诱下,吃了人肉,加上老汉担心自己死了女儿受苦,干脆杀了。
这个人的心性,已经完全没有办法用平常人来解读了。
这个老汉的所作所为,跟老胡头儿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的。
其实在外八门,以及其他的江湖秘术门派里面,人体的各个部分都算得上是
施术作法的材料,无论是毛发血液,还是人骨皮肤,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用处。
有个例子就是花子门用来迷人的老人皮,据说用九十岁以上的老人的人皮,晒干磨碎成粉末,就可以成为一种非常厉害的迷药,乱人心智。
但是吃人这类事情,就是更阴暗更隐秘的圈子里面才有的事情了。
外八门虽然有不少残忍阴狠的招数,但是还真没有吃人的。
老马讲完了他年轻时候遇到的事情,我们爷俩再看桌上的羊肉,都有种难以下咽的感觉。
不过这个故事里面的老汉跟老胡头儿到底是不是从一个地方学的邪术,现在还不好确定。
如果真的是,那么老胡头儿最有可能的行踪,就是南逃,很可能逃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学这门邪术的地方。
也有可能是找了个偏僻的地方,隐居起来,中国这么大,城市乡村不计其数,真要是想找可没那么容易。
除非这个人后来又忍不住,继续修炼这个狗屁金刚禅,才有可能露出一丝破绽。
但是谁知道那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
老马吃到最后,给了我一个建议,这件事情还是要找曹颖去打听一下,毕竟这个案子影响力肯定不小,港城会当成大案来处理的,手里的线索绝对比我们在这瞎猜要强得多。
告别了老马之后,我也没有耽误,很快就给曹颖打了个电话。
曹颖听说放暑假我回了港城特别开心,不过一听到我提到老胡头儿的案子,马上就开心不起来了。
这个案子确实成了港城警方心头的一块病。
现场发现的尸体相当多,建国之后港城这边也没有发生过这么大的案子了。这里归根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北方小城,民风也算不上彪悍,大部分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偶尔有个邻里纠纷闹出人命的,已经算是大案了。
老胡头儿的行踪,港城警方花了很大的心血,却完全没有查到。
按曹颖的说法,她怀疑老胡头儿压根就没有出港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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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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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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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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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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