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凌尘望着大海,海风吹起他的头发,他淡淡地说道:“如果我们回到北离,该如何?”
“现在放出集结令,王爷登北离之时,就是琅琊军再临之日。当年失落四方的将士们都会在岸边等着我们,琅琊军集结,直逼天启。”王劈川磨完了枪,枪首闪着锃亮的光。
萧凌尘转过身俯下身:“那为何我们现在不走?”
“等。”王劈川放下了长枪,“等时机到了,有人会来找我们的。岸上的有些人,比我们还着急。他们身临天启,比我们更懂得,什么才是时机。”
萧凌尘沉吟了片刻以后,突然暴喝一声:“扬帆!起航!”
“王爷!前往何方!”有船手急忙上前问道。
“去天启!”萧凌尘喝道。
“天启?天启四面无水,我们的船开不到天启啊。”船手惑道。
“那就骑着马去!没有马便走路去!带上你的刀,磨好你的枪,杀他个片甲不留!”萧凌尘一挥衣袖,指着岸边,“放心吧,当我们临岸的时候,有千军万马等着我们。”他转头,望向王劈川,王劈川面色平静,淡淡地问道:“为何?”
“因为我在想,比起他们来找我,不如我们去寻他,自己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萧凌尘沉声道,“我要做的,任何人都阻止不了。我不想做的,任何人也无法强求。他们可以选择追随我,或者成为我的对手,然后失败。”
王劈川笑了一下:“真是得了老王爷的真传,小王爷可了不得。”
“得了真传的可不止我一个,天启城里还有一个,你别忘了。他回去了。”萧凌尘笑着说道。
天启城。
大将军府。
叶若依现在书房门口,静静地望着她的父亲。
她的父亲在写字。
一笔一划,很认真。
写了一个早上,废了很多张纸。
他写了多久。叶若依就等了多久。
直到叶啸鹰放下了毛笔,一书即成。
上面只有五个字。
忠、义、礼、信,以及忍。
那个忍字写了很多遍,直到最后一遍才勉强成书。
“我遇见他的那一年,十七岁。是天启城叶屠户的儿子,我拿着砍猪肉的刀望着他,他对我说:我见你屠刀猪羊,却有宰天下之气,可愿与我同战天下。我回了他一句话:买肉吗?不买滚!”叶啸鹰笑了笑,没有说下去。
叶若依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
叶啸鹰继续说了下去:“后来我成了一名巡街校尉,再后来成了先锋营副将,打了几场战,所有人都死了,只有我活了下去。先锋营被作为诱饵抛弃了,只有他一个人赶来救我们,他把我从尸体堆里刨了出来,当时我就想,以后为了他,身死也情愿。”
“这段故事,不曾听父亲说过。”叶若依说道。
叶啸鹰摇了摇头:“太久的事情了。后来我成了骠骑将军,成为上将军,成为大将军,先帝御赐金甲,封金甲将军之号,但我依然愿意做一个跟随在他马后的小卒。可是那天,他死了。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法场上。”
叶若依没有见到那天发生的事情,却听很多人提起过,一身白衣的天下贤王拾起了地上的剑,自刎于法场之上,所见之人皆掩面而泣。
“得到消息的那天我在宁止,却被软禁在一个屋中。一个月前琅琊王突然降罪于我,以治军不严夺去我的兵符,罚我面壁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出来了,天下却变了。我依然是大将军,军权则一分为三,我知道明德帝不杀我是为了防止兵变,他留我的位置,是想安抚我。这么多年来,我也的确假装被安抚。我对他言听计从,却能不见也不见,我依然嚣张跋扈,看上去完全没有因琅琊王身死而变化。我只是想让天下人知道,叶啸鹰因为琅琊王的死而对皇帝心生芥蒂,但因为畏惧皇威而不敢造次,这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结局,那我就做给他看。”叶啸鹰顿了顿,望着那张纸,“我忍了很多年了。其实我一直心里都想着另一个字,反。”
“我在等一个机会,起兵反帝,改朝换代。萧瑟是一个机会,但是他是明德帝的儿子,他能做的最多不过继位后的昭雪。可我现在有更好的选择了。天下,本该属于琅琊王!”叶啸鹰沉声道。
“这么多年,连我也没看破父亲的心。”叶若依叹了口气。
叶啸鹰眼神中似有火焰:“我本来也已经放弃了,我不想天下人认为琅琊王真的谋反,我反帝是因为这皇位本该就是琅琊王的。现在我有了一样事物,可以证明。”
“父亲你看到卷轴了?”叶若依惊道。
叶啸鹰一愣:“你也知道卷轴的事情?看来萧瑟果然不简单,但是事已至此,谁也不能阻拦。”叶啸鹰垂首,忽然掀起了面前的宣纸,一掌劈成了两半:“我不会再忍了。”
叶若依轻声叹了口气:“女儿明白了。”
“但你可以告诉萧瑟,不管他助我还是反我,他都不会死,他的那些朋友也不会死,这是我给他的承诺。你退下吧。”
大将军府外,一辆马车静静地停靠在那里。
叶若依从将军府走了出来,马车的帷幕被徐管家拉起,萧瑟坐在其中望向叶若依。
叶若依轻轻摇了摇头。
萧瑟点了点头,放下了帷幕,对徐管家轻声道:“去兰月侯府。”
赤王府。
萧羽站在屋檐之上,望着整座天启城,笑道:“这天下的风云,终于要掀起了。”
天启城外,一人一骑急速地狂奔着。
“琅琊王,琅琊王,天下总念着这个名号,可你究竟配不配得上这个名号。”
大海之上,无首战鹰旗猎猎飞扬。
萧凌尘站在船头,轻声道:“父亲,天下快要忘记你的名字了。是时候让他们重新想起来了。”
皇陵之中,一枚棋子轻轻放下。
“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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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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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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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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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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