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可以拜两个师傅,我可以做二师傅。”
仇琼英问道:“可以这样吗?”
“为什么不可以?”
仇琼英一指踏炎乌骓马道:“我想要一匹这样的高头大马,你若送我一匹,我就拜你为师。”
林冲一阵无语,这个丫头片子怎么这么难缠?
“可以,但是你得等。”
仇琼英道:“你不食言就好。”
林冲点头道:“不食言,快拜师吧!”
“好。”仇琼英一拱手道:“琼英拜过师父。”
林冲:“......?”
“拜师礼节就这么简单?”
仇琼英狡黠的笑道:“是你求着收我为徒的,要求不要太高。”
“好,好,好,进去吃饭吧!”
林冲拿仇琼英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仇琼英蹦蹦跳跳进了屋门。
【叮,系统任务,收仇琼英为徒,已经完成。】
【叮,系统奖励,积分*5,月冷寒泉刀*1】
林冲手里突然闪现出一把黑色长刀,刀鞘漆黑,刀柄漆黑,外观朴实无华,但长度足有六尺,刀身修长形似柳叶。
林冲将刀拔出,发现刀身竟然也是漆黑,只有刀刃处澄亮无比。
正当他要试一试此刀的锋利程度时,阎婆惜的声音传来,“官人快来用餐。”
林冲收刀入鞘返回房间。
晚饭后,几人各自回房睡觉。
林冲和扈三娘至今没同房,他本想着今日有机会,奈何仇琼英非要赖着扈三娘一起睡,致使林冲吃掉扈三娘的计划又泡汤了。
翌日。
关胜带着队伍离开梁山去了青州。
有燕顺、王英、郑天寿带路,两日时间队伍沿着小路就进入了青州地界。
清风寨位于一处险要的三岔路口,花荣此时在清风寨内任副知寨。
花荣使的一杆银枪,一张弓射遍天下无敌手,生得一双俊目,齿白唇红,眉飞入鬓,细腰乍臂,银盔银甲,善骑烈马,能开硬弓,被比作西汉飞将军李广,人称小李广,因善使银枪,又被称为银枪手。
花荣的枪严格意义来说与林冲的枪属于同种武器,至多枪的造型有点小差异。
林冲让关胜带队也是综合考虑了双方的实力,关胜出身军伍,使得是一把青龙偃月刀,精通兵法,善于骑射,若论带兵打仗关胜在梁山算是数一数二的人物。
眼看就要到达清风寨,关胜与燕顺、王英、郑天寿又是一番商谈。ωωω.χΙυΜЬ.Cǒm
燕顺道:“清风寨抓了我们的人必然要送去益都城问罪,咱们不如半路拦截。”
王英道:“我看可以,清风寨易守难攻,不如半路救人。”
关胜问道:“去哪里设伏?”
王英道:“马莲台是去益都的必经之路。”
关胜思忖了一下道:“王英,你和郑天寿带两队人负责打探消息,我和燕顺带其余人先去马莲台。”
王英道:“好,一有消息我便派人通知你们。”
关胜道:“小心行事。”
王英道:“哥哥放心,此地地形没人比我们兄弟更熟悉。”
王英说完和郑天寿骑马带着几十骑离开了队伍。
关胜和燕顺则带着余下的队伍,转而赶向马莲台方向。
马莲台位于清风寨和益都城中间的位置,是清风寨去益都城的必经之路。
燕顺猜测的确实没错,清风寨的刘知寨抓了清风山的土匪后,便准备将人送去益都城向慕容知府邀功,花荣领了差事正准备出发。
清风寨的兵力只有三百余人,押送这五十人去益都自然不可能带太多人,刘知寨只给了花荣百人的兵力。
花荣做梦也没想到,路上会被人设伏。
他第二天就押送着这批俘虏出发了,蹲守在清风寨周围的王英和郑天寿,急忙派人去马莲台送信,他们二人则带人尾随在后面。
这些俘虏被绳子捆着串在一起徒步而行,赶路的速度非常慢,到益都城起码需要两日时间,要在中途的驿站住一晚,明日上午才能到达马莲台附近。
关胜是军伍出身,思维非常灵活多变,在得知消息后立刻与燕顺又商议了计策,决定晚上突袭驿站将人救出来。
天一擦黑关胜和燕顺就带着人马离开了马莲台,趁着夜色赶往二十里外的神旺驿。
清风寨附近已经没了大规模的匪患,花荣命人看好犯人便去休息了。
夜半时分,驿站外突然喊杀声震天。
花荣慌乱中穿好衣服,拎起长枪冲了出去。
此时驿站外已经火光冲天,关胜和燕顺已经带人将重进了驿站,王英和郑天寿趁着前面打斗时,带人偷偷将被抓的兄弟都救了出来。
神旺驿只有二十多护卫,三十多名杂役,即便加上花荣的一百名士卒,也没办法与关胜的五百兵马抗衡。
关胜见到从客栈里冲出来的花荣,提刀便冲了过去。
“兄弟们上。”
花荣出门看到数倍于己的敌人,心知此番失败已成定局,又见一个大汉手持大刀向自己砍来,一咬牙提枪迎了上去。
两人瞬息之间交上了手。
花荣的士卒人数占绝对劣势,他尚能与关胜走上几招,甚至上百招,但是那些士卒却抵不住数倍的梁山人马,很快就被杀的纷纷扔下兵器投降了。
花荣仍在与关胜力战不退,每次一兵器碰撞,都让两人感觉到对方的强大。
燕顺、王英、郑天寿见两人斗的难解难分,提着兵器就围了上去。
花荣压力倍增一个分神就被关胜的大刀抵住了喉咙。
花荣咬牙切齿的道:“你们以多胜少,胜之不武。”
王英道:“我们是来救人的,哪个喜欢跟你单打独斗!”
关胜道:“捆了带走。”
郑天寿和燕顺上前将花荣五花大绑捆了起来。
王英问道:“这些俘虏怎么办?”
关胜想了想道:“全部捆了带走。”
一刻钟后,关胜带着队伍离开了神旺驿,打算连夜离开青州地界。
天刚亮,益都城里跑出来一支近千人的队伍,慕容知府得知押送犯人的队伍昨晚被人偷袭,急忙命兵马都监黄信带兵出城追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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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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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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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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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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