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秘都市>第一百一十四章 专打不长眼
  观察细致入微的小玲甚至还注意到,姜哲的外套洗的都快掉色了,微微有些发白,一看就是穿了很久都不舍得丢的那种。

  这种杂牌货都要穿到掉色,不是穷屌丝是什么?

  其实判断一个客人是否有钱,小玲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独特鉴别方法。

  看衣服或者鞋子虽说判断比较准确,但还是有些麻烦,毕竟不可能有人记住所有奢侈品的款式和价格,多少需要浪费点时间。

  所以最为简单也是最快速的鉴别方法,就是看客人手腕上戴着的,是什么表。

  若是那种金光闪闪的表,主人大多都是土包子,暴发户。

  这种客户最好应付,因为他们本身并没有什么高雅的鉴赏能力,容易受人摆布。

  只要自己美言几句,一顿狂舔,暴发户们便会出手阔绰地买上几件与价格毫不相称的衣服,为她增添业绩。

  而那些戴着皮质表带或者是银白色钢带的客人,大多都是有消费能力的年轻人,很有可能是品味独特的富二代。

  这种客户是最难应付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审美标准。

  要是衣物的风格不符合他们的口味,即使自己再动用三寸不烂之舌劝说,也无济于事。

  什么?有人问如果客人不戴表,该怎么判断?

  那就更简单了,在现代社会中,一枚腕表是最为简单直白彰显自己身份的配件,哪个成功人士或者小资精英不戴表的?

  连块表都没有的家伙,肯定就是穷屌丝呗,哪里犯得着再去判断!

  而在正佳商场里逛街的男性,最次最次也得拥有一块几千块的美度或者浪琴吧。

  一千块的卡西欧也有,不过戴这种表的人,在小玲眼中和穷屌丝没什么两样。

  毕竟她自己手腕上还戴着一块金光闪闪的“满天星”呢!

  虽然只是五百块买的地摊货罢了。

  而反观姜哲的手腕上空空如也,这就是判断他为穷屌丝的有力佐证,更何况琳达还早就在群里提前“通报”过了。

  看着小玲对自己变得十分冷漠,姜哲感觉有些奇怪,不过也没有多想,甚至还让他感觉放松了不少。

  可令姜哲感到不解的是,他才刚在店里转悠了一圈,便感觉小玲虽然没说什么,但眼睛却一直紧紧地盯着自己,好像黏在他身上了一般。

  姜哲当然不会知道,因为刚刚挨了那蛮不讲理的中年女人一顿臭骂,此刻小玲的心里正满是怨念,想要找个地方好好地发泄一番呢!

  不过姜哲哪里会管她想什么,自顾自地在店里转悠了两圈后,终于看中了一件藏蓝色的外套。

  就在这时,姜哲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他本能地低头看了一眼,发现是林子涵的来电。

  姜哲苦笑了一下,他并不想让林子涵知道自己正独自一人逛商场呢。

  不过接了还好,毕竟一个人逛商场虽然有些不正常,但也没什么错。

  若是不接的话,反倒会让林子涵那小丫头起了疑心。

  而且他俩才刚刚“和好”没多久,姜哲可不想再重蹈上次的覆辙。

  所以他只好按下了接听键,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了林子涵活泼轻快的声音:“姜哲,你在哪儿呢?在干嘛呀?”

  这个小丫头看上去心情很好,显然是姜哲及时接电话的举动令她感觉比较满意。

  “没干什么啊,一个人闲得无聊,自己随便逛逛,打发时间。”

  姜哲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比较漫不经心,同时他摸了一把刚刚自己看中的衣服,扯出吊牌来看了看。

  这不看还好,看了一眼吊牌上的价格后,姜哲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那件看上去毫不起眼的正装外套,价格竟然高达一万八千八百八!

  这个数字看上去很吉利,可是“8”的位数着实有点多,看的姜哲一阵头晕目眩。

  没想到这家最名不见经传,也是最不起眼的角落里的小店,随便一件衣服竟然都要接近两万块?

  这是明抢啊!

  电话那头的林子涵听见姜哲不由自主发出的那声惊叹,自然也觉察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十分好奇地问道:“姜哲,你看到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了么?”

  姜哲还没来得及回答,一直坐在一旁紧盯着他一举一动的小玲发话了。

  “喂,买不起就别乱动,弄脏了的话,你能赔得起吗?”

  小玲把玩着自己前两天刚花了八十块做了美甲的手指,鄙夷地瞥了姜哲一眼,傲慢地说道。

  她之所以一直盯着姜哲,就是想等他用手摸衣服的那一刻,自己好借机发难。

  刚刚在那中年女人身上受的气,刚好拿来发泄在这个穷屌丝身上!

  虽然老富婆她是斗不过,也骂不过,可对付一个穷屌丝还不是手到擒来吗?

  小玲明白,一般“穷人”在看见价格昂贵的衣物时,会本能地表现出惊讶与自卑。

  而刚刚姜哲脸上惊讶的神色和他那声惊叹,就是最好的证明。

  小玲知道这是自己难为姜哲的最好时机,他定然无力反驳自己。

  一个臭屌丝,能允许你在我们这高贵的奢侈品店里逛就算不错了,还敢用你那贫穷的脏手碰我们昂贵的衣物?

  自找难堪!

  姜哲被小玲突如其来的发难搞得一愣,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

  “她是在和我说话吗?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姜哲有些疑惑,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啊,只是看了一眼吊牌而已,有什么不对吗?

  买衣服,总不能连价格都不看吧?

  而看着姜哲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小玲脸上的傲慢之色更盛,得意洋洋地一字一顿道:“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买不起的话,就别碰,弄脏了你赔不起!”

  小玲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刚的话,顿时感觉心里的怒气消散了一半。

  这种欺压别人的快感确实令她感觉很爽,而且还十分上瘾。

  刚刚在那中年贵妇身上丢失的自尊,现在她要加倍地找回来,就在眼前这个穷小子身上!

  不过这次她重复完自己的话,不光是姜哲愣住了,就连电话那头的林子涵也没了声音。

  小玲刚刚说话的声音十分之大,即使隔着电话,林子涵也清楚地听到了。

  不过很快林子涵便回过神来,慢慢地对着姜哲说:“姜哲,把电话给那个吼你的女人。”

  此刻林子涵的语气已经变得十分冰冷,哪里还有半点刚刚的活泼轻快。

  显然,姜哲被小玲出言侮辱的事令这个小丫头感觉十分不快。

  作为最了解林子涵的人,姜哲当然能够感觉到林子涵是真的动怒了。

  姜哲又不是什么男菩萨,小玲侮辱性极强的话当然令他感觉十分不悦。

  他觉得自己对待作为店员的小玲,态度说不上多好,但已经足够尊重了。

  而自己只不过是抹了一把衣服看了一眼吊牌,就被这样出言不逊,换做脾气再好的人,心里肯定也会感觉不爽。

  不过不高兴归不高兴,姜哲也没想着在这件事上做文章,毕竟小玲只不过是一个年级和自己相仿的女孩子罢了,甚至她可能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

  自己一个大男人,犯得着和一个女孩置气么?

  况且他确实买不起这么贵的衣服,所以姜哲还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小声对着林子涵说道:“子涵,算了,她只不过是一个不懂事的女孩罢了,犯不着和她发火。”

  姜哲知道林子涵发起火来可不是那么好收场的,自己如果真的把林子涵的电话给了这个女孩,她肯定没什么好果子吃。

  不过可惜的是,小玲显然没能体会姜哲的良苦用心。

  听了姜哲对着林子涵说的话后,小玲怔了一下,随后小脸顿时就红了起来,显然恼羞成怒了。

  “说我不懂事?犯不着和我发火?”

  “呵呵,还真把自己当做大爷看了,冲着我发火,就你一个穷屌丝也配?”

  小玲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冲着姜哲几乎是喊出来了这句话。

  在小玲看来,姜哲只不过是在打肿脸充胖子罢了。

  要真是什么大佬也就罢了,可一个连她们店里最便宜的衣服都买不起的家伙,有什么资格用这副语气冲着自己说话?

  小玲好不容易才在这个穷屌丝身上找到了优越感,哪里可能再让这份优越感变成耻辱感!

  小玲的话音刚落,握着手机的姜哲便无奈地叹了口气,他知道这下事情可是没那么容易就能收场了。

  果然,电话那头的林子涵显然已经快要气炸了,用不容置疑地语气冲着姜哲说道:“姜哲,快把手机给那个死女人,不然我要你好看!”

  “竟然敢这样对你说话,真是太没礼貌了,打你的脸,就等同是打我的脸!”

  林子涵几乎是用命令的语气在同姜哲说话,不过这次姜哲可没有心情再去维护小玲了,因为就连他也被惹毛了。

  不打贫,不打懒,专打不长眼,而小玲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不懂事的问题了,她这已经属于给脸不要脸,没事找抽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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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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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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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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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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