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有云: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
这段话的意思是,在打仗时,有十倍于敌人的兵力就可以选择包围敌人,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可以进攻敌人。
有一倍于敌的兵力时,就要设法分散敌人,有与敌人相等兵力的时候可以想方设法地击败敌人。
可当兵力比敌人少的时候就要退却,实力不如敌人就要避免决战。
这说明一个道理,只有在你兵力远胜于敌人的时候才能稳操胜券,再不济也得和敌人兵力对等再去考虑使用计谋来提高自己的胜率。
一旦兵力不如敌人甚至远低于敌人,就啥也别想了,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逃就完事了。
虽然孙武这段言论是在讨论打仗时的用兵之策,但是放在大规模的群殴时亦然。
在打群架时,一眼望去发现对方的人数比你多出几倍甚至是十倍,当然是扭头就跑,还打个鬼啊!
那不是冤大头才干的事吗?
当然,在许多历史演义中有许多武将单挑,甚至是以一己之力击溃敌人全军的故事。
可那也只是演绎为了增加故事的趣味性,杜撰添加上的罢了。
在真正古时候的战争中,武将单挑的情况很少出现,更别提是以一己之力击溃敌人三军了。
真当那是在玩真三国无双,蓄力条一满就可以开启无双乱舞绝技,玩割草游戏呐?
即使有类似的真实情况,最多也就只是有一个体格健壮的大将骑着快马一马当先,以冲散敌人阵型的方式来压制对方的气势,同时提高己方的士气罢了。
例如吕布吕奉先就经常这么干,吃饱了没事做就骑上战马去敌人军阵里冲上一圈,反正有方天画戟赤兔马在手,敌人也赶不上,装了逼就跑岂不刺激。
即使敌人能赶上,以普通士卒的力量与武器强度,也压根破不了真正大将们那些昂贵坚硬又无比精致的盔甲。
当然,在姜哲小的时候剑心教导他不用担心敌人的人数,按着领头的那个暴揍就完事了,但这可不适用于普通例子。
一来,剑心这么说是为了培养姜哲一往无前的气势,倘若心有杂念、未战先怯,定然不能发挥全部实力,可能还没打就要输了。
要知道打剑心“领养”了小姜哲起,就一直琢磨着要把他培养成一个卓越的康斯坦丁,当然要打小就给姜哲灌输一往无前的理念,这样才能打磨出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
二来那时候的姜哲虽说尚且年幼还是个孩子,还没有真正掌握使用灵力技巧的方法,开发出成为康斯坦丁以后的全部潜力。
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康斯坦丁少先队员,哦不,康斯坦丁候补成员,姜哲的身体可是打出生起就在不停地经受着灵力潜移默化的打磨。
这可是“丁二代”们的天赋异禀的地方,即使那时候还不懂得使用灵力,可是这种玩意儿可是流传在血脉里的优良基因。
所以就算那时候的姜哲没有经过系统性地训练,更不懂得该如何正确地引导、使用灵力,但他的身体素质也要远超普通的同龄孩子。
真要打起来的话,即使对方人数多于姜哲数倍,也不可能做到在真正意义上的伤害到姜哲。
而那时的姜哲之所以会被同龄的怀孩子们校园霸凌...也只是因为小时候的姜哲烂怂烂怂的,还没打就已经先怯场罢了。
虽然说作为长辈不该鼓励小孩子们打架...可是在经历了剑心的“教导”之后,姜哲就像是开了窍,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在同龄孩子的斗殴里无往不利,简直就是战神一般的存在。
即使碰上比自己高上几个年纪的“坏孩子军团”,以姜哲的战斗能力也是丝毫不怵的。
也就是说,刚刚讲述的“人数优胜论”也并不是什么时候都百分之百适用的。
若是有一个超出其他人无数倍战力的“怪物”,那么以这个人一己之力改变战局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当然,像康斯坦丁或者魔物这种玩意儿对于庞大的人类基数而言,本身就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绝大部分普通人一辈子也压根没有接触到他们的机会,即使遇见了也不会知道,所以暂且可以忽略不提。
可是像眼下这种情况,无论是便衣治安官们一方,还是以藏瘸子为首的流氓混混一方,两股势力之间的个体实力差距定然是有的,但绝不会差距太大,至少不会超出一个段位。
所以在这种个体实力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人数的多少便成为了决定胜负的关键条件。
治安官们也不是傻子,当然明白眼下的局势对于他们而言十分不利。
虽说他们几个是同届年轻人里的翘楚,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受过正规的警校训练,格斗成绩优异。
对面虽然看上去像是杂牌军没什么战斗力,但个个体格也都是龙精虎猛的。
而且这些家伙们常年混迹于街头,每个人都是精通于实战不要命的滚刀肉,这一点从藏瘸子这个“精英怪”的身上也能可见一斑。
若是真拉开膀子大干一场的话...他们怕是占不到半点好处。
而在被藏瘸子装模作样地臭骂一通后,他那群手下中站出来一个精瘦模样的人来。
同样是满臂满身的纹身,赤裸着上身,只是那些稀奇古怪的纹身刻在他那如同瘦猴一般消瘦的身板上...看上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滑稽感。
“彪哥,您且息怒,咱先把眼下这群小瘪犊子们给办了再说。”
纹身瘦猴满脸谄媚地笑容冲着藏瘸子说道。
当然,他又不是傻子,即使“藏瘸子”这个称号十分响亮,也不能直呼老大为瘸哥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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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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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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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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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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