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姜哲而言,这次经历无异于让他又多了一次“人生体验”。
不管过程多么的艰辛危险,总归会让他的人生比普通人厚重上许多。
毕竟可不是谁都有这种能够“百分百沉浸式”体验别人前半生的机会,至少于姜哲来讲也算是一次机缘,尽管他本人可能并不这么想。
而眼瞅着自己的手下依旧迟迟没有赶到,藏瘸子是被吓得浑身直冒冷汗。
平日里也没见他那几个手下这么不靠谱过,今天怎么就这么邪门呢!
如今的藏瘸子比起曾经那个无名小卒来,虽说无论是势力还是地位都拔高了无数倍,可是当初那股不要命的狠劲却是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而在这种落入下风的时候摆出自己的名号也算不得什么光彩的事情,毕竟这会给人一种“他是斗不过实在没辙了才出此下策”的感觉。
要是报名号的话,也应该在动手之前报啊,现在这弄得灰头土脸的才报上他的诨号可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么!
不过饶是藏瘸子心里这么懊悔地想,候车大厅里的其他吃瓜群众们却是十分给他面子。
在听到“藏瘸子”三个字后,众路人立刻便交头接耳、议论纷纷起来。
“藏瘸子?他就是那个道上特别有名的藏瘸子?”
虽然绝大多数普通人一辈子都很难和藏彪这种道上的“大佬”扯上关系,大家也不想和他有打交道的时候...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西市总共就这么大点地方,道上有名的大佬也没几个,所以虽然很多人没有亲眼见过藏瘸子,但是对他的名号还是早有耳闻的。
在那个信息与网络都不发达的年代,大家获取消息的主要途径还是通过口口相传。
而比起那些伟光正的正派人物来,藏瘸子这种白手起家打拼出来的草根人物无疑更令大家感觉更贴近现实一些。
而他们打打杀杀的事迹虽说不值得提倡,但是却适合作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所以那时在许多并不十分发达的小城市,说那些道上的风云人物比许多伟光正的真正的大佬还要更加有名,一点也不夸张。
毕竟真正的大佬向来都行事低调,哪里会像藏瘸子这种泥腿子出身的人一般稍微发迹就狂傲的不能行,自然听上去会少些许“传奇色彩”!
熟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树大招风,相较之下低调行事才是长久之计。
不过自打发迹之后就一直在膨胀的道路上一路狂奔的藏瘸子哪里会在意这一点。
在听到时至今日自己的名号依旧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口中“星火相传”之后,藏瘸子那丑陋凶恶的脸上还是难掩得意之色。
毕竟对他们这种道上混的人而言,“名声”可是十分重要的东西,他们就指着这玩意儿活呢,不然整日打打杀杀抢地盘又是为了什么!
可惜藏瘸子才得意没多久,接下来众人所谈论的关于他的话,便让这个得意忘形的家伙嘴角不停抽搐,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
“没错,就是他,原名叫藏彪,从一个无名小卒混上来的!”
“虽然比起之前来胖了点老了点,但他那条瘸腿我是绝对不会认错的!”
很快,人群里便站出来几个“见识”颇广的吃瓜群众悄声议论道。
虽然他们几个可能和藏瘸子也没什么交集,甚至可能连打过一次照面都没有...但眼下无疑是显示自己见多识广、装X的大好时机,又岂能轻易放过。
不过这几个家伙的话越过层层人群,十分刺耳地传入藏瘸子的耳朵里,气得他那如同卤蛋一般亮晶晶、光秃秃的脑袋上是青筋暴露。
胖了点老了点?
对自己的外貌进行人身攻击也就算了,可这几个家伙竟然敢说自己原来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虽然坦白来讲,即使是藏瘸子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确实是事实,毕竟那个年代又有几个人是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谁不是一路靠自己打拼过来的呢?
只不过绝大多数白手起家的大佬在发迹以后,都希望给自己塑造出一个一出生便天赋异禀,能够引起天地异变的奇人形象。
毕竟这样在后人或者旁人描绘的时候,才能使自己的事迹听上去更具备几分传奇色彩,而不是一路平平无奇地砍杀过来,听起来未免也太带着一股土渣子的气息了。
上至古代的王侯将相,下至如今稍有所成的“伪大佬”们,无不是如此。
而那些揭穿大佬们润色杜撰、添油加醋之后的事迹,还原其经历原本面貌的家伙们...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刘邦年幼时的发小在其登基称帝后,直呼其为刘季,还讲述了刘邦年幼时的诸多糗事后直接被拖出去午门斩首,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人家都成为皇帝了,整个天下都握在手中,天子威严定然是得有的,你这样说岂不是抹去了皇帝大佬作为“天子”的传奇色彩,威严还怎么竖立?
皇位的正统性还如何让世人相信?
这不是作死是什么!
虽然藏瘸子无论是比起古代的王侯将相还是现如今真正的大佬们来,地位与实力都相去甚远。
可他能够从一个无名小卒单靠自己的打拼奋斗到如今这个身份,也不是什么普通人都能够办到的事情,傲气还是有的。
所以此刻的藏瘸子才刚享受了没几秒钟被人当做传奇人物一般议论、传送名号的快感,便听到有人称呼他为无名小卒,直接扯下了他作为大佬的“遮羞布”,藏彪的心里究竟有多么愤怒也就不难理解了。
揭人短就等同于打人脸,更何况还是在众人面前打藏瘸子这种视面子为生命的恶棍的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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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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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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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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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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