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诡秘都市>第二百零三章 无人同行
  尽管身体上那濒临崩溃的疲惫感让姜哲感觉自己只想躺在床上休息整整一个星期不想动弹,可是他的脑海里还是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个计划。

  那是关于如何从王村抵达滨海师范大学的计划,尽管在体验小琰这一个多月如同机器人超频工作般完成农活的过程中,姜哲没有做出任何关于出行计划的思考,但当这个完整的计划浮现在他脑海中的第一瞬间,姜哲就十分自然地接受了。

  因为经过这一个月的“百分百沉浸式体验”,姜哲与小琰的情感共融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所以即使他自己没有做出任何思考,可小琰的计划还是完整地拷贝进了他的脑袋里。

  而几乎是在小琰完成自己预期工作的第二天,这个尚未成年的大男孩便早早地踏上了征程。

  因为他的出行计划在任何同龄孩子看来都是几乎不可能办到的,因为过程不仅冗长,而且十分艰苦。

  这天一早,王村的村民们便早早地来到了村口,目送王村二十多年来走出的第一个大学生离开。

  意料之中的,没有任何盛大的欢迎仪式,没有酒席宴请。

  有的,只是村民们默默地注视与饱含期待、希望等复杂情绪的目光。

  而承载小琰离开的所谓“交通工具”,实则只是一台驴拉着的破旧四轮小车而已。

  是的,就连大巴这种渐渐快要被时代淘汰的出行工具也不愿意开到王村来。

  有谁愿意为了一个连路费都交不起的孩子,大老远地跑到这鸟不拉屎的荒凉村落里来?

  所以小琰必须乘坐“驴车”这种本应该只在封建古代才会出现的玩意儿,抵达离王村最近的小镇,才能再乘坐大巴车离开。

  离开前,小琰扭过身来望着身后那站的密密麻麻的村民,以及自己的老母亲与哥哥姐姐,只感觉肩膀上的行李似乎变得异常的沉重。

  尽管他所谓的行李只有几件破旧的衣衫与被褥而已。

  看着村民们饱含期待的目光与老母亲脸上那欣慰、不舍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小琰在泪水落下的前一秒种强行凝滞住脸上的笑容,然后背过身去,催促驴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王村的边界。

  对于那些一直生活在现代都市中,从未体验过乡村生活的人而言,坐驴车这种复古的工具可能是一次新鲜刺激的体验,相信许多人还会觉得酷毙了,要拍个照片发个朋友圈留念,顺便“炫耀”一番。

  哦对,那个年代微信还不是十分流行,应该说是发到空间或者博客论坛上分享才对。

  可那些人若是实际体验过一番,就不会觉得这种体验有多么炫酷新奇,因为坐驴车的感觉,就连最基本的舒适也说不上。

  驴车的稳定性比起汽车、电车这种现代交通工具而言,平衡性本就十分之差。

  再加上村子里的道路通常都极其崎岖不平,放在落后至极的王村中情况就更是如此。

  所以这一路上都极其颠簸,那种感觉虽说比不上坐过山车一般刺激,可给人带来的晕眩感可是丝毫不亚于坐过山车后想要呕吐的感觉。

  即使换做平日里那些从不晕车的人,在体验过驴车的颠簸感后,也很难从那种类似于醉酒后想要呕吐的感觉中解脱出来。

  再加上驴车的行进速度十分之缓慢,这么颠簸一路,就算是姜哲的身体素质强到爆表,恐怕也会有强烈的不适感。

  可此刻的姜哲却没有这种感觉,他心里装着的,除了对村民与家人的不舍外,更多的是兴奋的感觉。

  或者说,这是小琰的感觉。

  虽说在烈日骄阳的照耀下,汗水不停地顺着衣衫滴落,衣服紧紧地粘在皮肤上令人感觉十分难受。

  虽说屁股下的原始工具极其缓慢且令人感觉很不舒适,可这些对于从小就过惯了苦日子的小琰而言,根本就算不上是什么麻烦。

  因为过程虽然艰辛,可前途却是充满光亮的。

  在那个时代,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大学就是通往美好生活,实现阶级跃迁的一张通行证。

  而对于穷苦潦倒、一直在温饱线上下奔波的小琰一家人而言,就更是如此。

  他正奔往美好的未来啊!

  虽然小琰一大早就踏上了旅程,可拜那如同蜗牛般行进缓慢的驴车所赐,等到小琰抵达距离王村最近的小镇上时,已经到了傍晚时分了。

  即使小琰抵达后立刻马不停蹄地跑去车站买票,可当天的车次早已经满载了。

  若是想离开,就必须等到第二天才行。

  无奈之下,小琰只好稍作停留。

  然而更糟糕的消息是,他之前从未坐过长途大巴出行,自然不知道车票的价格多么“昂贵”。

  而对王村的人而言情况也同样如此,毕竟对于处于这种生活水平的大家来说,终其一生都很少有人会走出王村的范围,能够抵达小镇已经算是一次“长途旅行”了。

  所以即使那长途汽车对小琰来说所谓的“昂贵票价”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毛毛雨,可把小琰随身携带的路费全部花干净,也只能支持他到安市总路程的三分之一而已。

  要知道,剩下的那三分之二,可足足还有上千公里啊!

  这一下就让小琰的心凉了一半,姜哲也能够切身体会到那种遭受打击的感觉。

  那是一个尚未成年、不谙世事的大男孩,在初次面对成年人的世界时所特有的无力感。

  这不是你童年、少年时期经过多少磨难、吃过多少苦就能避免的,这和你出身贫苦并无太大关系。

  相反,若是你有一个极其穷困潦倒的童年,比起那些从小就生活优渥的孩子来,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反倒是会显得更加手足无措。

  那些衣食无忧的孩子在“精英父母”的带领下,早早地便会意识到钱这种东西有多么重要。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钱确实是万能的,而有钱人确实也会失去一些东西,例如烦恼。

  可对从小生活在王村中的小琰而言,一直面对的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实巴交的农民。

  钱对于他们而言,不是能多去几次酒吧夜店,不是能多玩几次会馆嫩模,不是能拥有豪车别墅,甚至连买台电脑这种最为基本的现代化工具都没有意义。

  因为在王村,就连网线都没有,要电脑何用?

  钱对于王村人而言,就只是能换来吃喝的纸片,钱,等同于温饱与生存。

  这下可让小琰彻底慌了神,而姜哲也是感觉无所适从,仿佛也从那个身经百战的康斯坦丁,退化为了一个从未见过世面的农村少年。

  现在回去再向家里要钱或者向村民借钱定然是不可能的,一来这一趟他就相当于白跑了。

  二来,小琰明白自己的学费不仅已经掏光了全家的积蓄,还让哥哥与母亲背上了沉重的外债。

  他怎么忍心再让家人去为自己承担更多,付出更多?

  即使一时间感觉无所适从,就这样僵持下去只会白白浪费时间,让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虽说小琰从小几乎都是自学,从未受过什么所谓的“精英教育”,可生性坚韧的他还是明白一点,那就是逃避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若不是有这个特性,仅凭天资聪颖是无法让小琰从那封闭落后的大山中走出来的。

  眼下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先休息一晚等精力充沛了再说。

  而此刻的小琰就连路费都凑不够,更别提是住旅馆了。

  就算是那些最为廉价的“招待所”,住一晚上的价格对小琰而言也是天文数字。

  所以这个坚韧的农村少年还是选择了露宿街头,并且是在车站门口。

  因为他担心若是自己离得远了,第二天依旧买不到票可就糟了。

  这一晚,姜哲感觉自己的眼皮格外沉重。

  若是他还有记忆的话,就会明白此刻他的心情,比起当时面对梦魇威胁时不敢入睡的感觉还要更加疲惫。

  那是一个少年在面对无数未知困难时的惶恐不安。

  不过对于一个从小就生活在无数困难中的男孩而言,没有什么问题是能够击垮他的。

  毕竟再苦再难的日子都挺过来了,又岂能在看到曙光的前夜放弃?

  所以第二天一早,在这个农村少年睁开眼睛的第一瞬间,一个计划便已经成型了。

  钱只够买总行程三分之一的车票不是吗?

  那我就一边打工赚钱,一边去海滨师范就好了,大不了就是苦点难点!

  就算是走,也要走过去!

  若不是此刻姜哲与小琰的情感记忆融为一体,他一定会为这个孩子的决定感到无比佩服。

  试问有多少孩子能够在十七八岁的年纪,独自一人做出这样的决定?

  想必大多数成长在温室里的花朵别说是遇到这样的难题了,单单是让他们离开父母的庇护,没收他们的手机电脑,就足够让他们嚎啕大哭了吧!

  有些路,即使再暗黑,再无人同行,也是要一个人走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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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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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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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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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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