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家刚逛街没多久,都没吃饱,特别是罗士信、伊云溪和雄阔海。前两者是因为这条街还没逛到一半,所以没吃完,而雄阔海则还没来得及吃晚饭。
相比较在外面吃,其实罗士信还是更喜欢吃许锋烧的菜,这些天,大家吃的都很过瘾,就算是罗成、柴绍这种王公贵族家的少爷郡马都吃得津津有味,赞不绝口,更何况是傻小子。
大家聚在一起不容易,所以今天,许锋照顾了雄阔海的胃口:“雄大哥喜欢吃什么,不要客气,尽管说出来。”
雄阔海还真是个豪爽的男人:“我是山西人,我爱吃面,也爱吃肉,特别是喜欢吃鸡鸭鹅牛羊肉,所以,哈哈哈,今天我老雄给兄弟你出个难题,,看看你能不能用这些东西和面食给我搭配,做几道菜。”
许锋笑道:“雄大哥真不挑食,这些东西大家都没什么忌口的,今天就交给我了!”
许锋不想让大家等待太久,在厨房做起了白斩鸡。
白斩鸡的做法很多,但许锋最爱的,也是最快的方式,就是冷热交替法。
用最好吃的金国进贡的东北散养鸡,去毛去内脏洗干净,紧接着放入滚开的水里,烫5分钟,冰水浸泡,紧接着再3分钟,在冰水浸泡,如此循环往复3次,散养鸡的皮完全紧收,而且肉质也十分脆嫩,吃起来。
至于蘸料,也不一般,用的是许锋和江楠他们都超级喜欢的沙蟹汁,这是一种屡试不爽的蘸料,味道浓郁咸鲜,比市面上的很多高级海鲜酱更有口感,和鸡肉的搭配称得上是海陆鲜汇。
这道菜,伊云溪给出的评分是A,因为金国的散养鸡质量的确很高。
不,应该纠正一下,是南宋的东北地区,毕竟,金国已经被南宋灭掉了。
……
剁成了大块的白斩鸡蘸酱,蘸着沙蟹汁大快朵颐的感觉可真是爽极了,特别是考虑到这些人的胃口都不小,所以许锋一下子做了3只,而且,让大家不必等他,直接开吃。
随后,他又做了一个啤酒鸭。
因为不再介怀和索迪娜之间的事情,所以许锋选用的是亚平宁特产的啤酒,这可以说是许锋的一种发明创造,这种啤酒的味道特别香浓,堪比德国黑啤,打开之后,那股浓烈的香味瞬间飘散开来,来到了房间外,让雄阔海忍不住来到了厨房门口,结果,许锋一罐子冰镇啤酒拿了出来:“来,今天换换口味!”
啤酒鸭选用的鸭子非常独特,是驰名中外的连城白鸭。“全国唯一药用鸭”、“鸭中国粹”、“贡鸭”。《本草纲目》、《十药神书》等均有其药用的记载,困难时期曾因“长得慢,养不胖”濒临灭绝。令人称奇的是煲汤除盐外无需任何佐料,无腥味,不油腻。当地百姓又因其黑色的脚丫和头部称之“黑丫头”。连城有童谣:“黑丫头,水中游;唯一药用拔头筹;皇帝吃了不发愁。”
这种鸭在南宋的时候,是福建的官员每年上供给朝廷的贡品。
当然平常这种鸭都是炖汤的,但是今天,许锋改了吃法,那就是用啤酒炖,因为这种鸭不油腻,所以用啤酒炖出来的效果特别好!
而利用红烧这种鸭子收汁的瞬间,许锋又做了一道特色菜……
忙碌了一番,当许锋回到庭院里的时候,发现饭桌上一道菜还没动,大家都在等着他呢!
许锋颇为感动:“你们吃就是了,等我干嘛啊!”
雄阔海笑道:“没有你,我们也吃不香,来,兄弟,咱们喝酒,尝尝你酿的酒味道如何!”
秦琼赶紧张罗着打开了酒,给大家挨个倒上。
随后,大家端起大碗,先喝了一大碗。
这时候,三个隋朝人都愣住了:“这酒……”
许锋问道:“怎么,不习惯?”
雄阔海摇了摇头:“不,这酒好香啊!还有一股甜味,是田里粮食的味道啊!好酒,真是好酒!”
罗士信也舔了舔嘴唇:“四哥,还有吗?管够不?”
秦琼也笑道:“我也喜欢这酒,冰冰凉快的,痛快!”
许锋赶紧给大家都倒满了,随后开始给大家盛汤喝。
今天的汤,是许锋最拿手的番茄牛肉汤,可以说是中西合璧,番茄是来自高卢的番茄,而牛肉则是阴山牛的牛腩,一口下去,酸溜溜的甜丝丝的,还有醇厚的咸淡味!而且里面的土豆非常奢侈,是拉博诺特土豆!已经被煮的棱角都没了的土豆吃起来入口即化,而且充分的入味道,当然,少不了味道浓郁的洋葱。
雄阔海有点爱上这汤了,喝完一碗又盛了一碗:“哈哈,大夏天就喜欢喝点上火的东西,说起来也奇怪了!”
许锋也笑了:“是啊,这也是我们的最爱,大夏天喝上火的,大冬天喝败火的!”
江楠道:“简称——作死!”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笑过之后,许锋说道:“雄大哥别老是喝汤,还有二哥,你也别老吃白斩鸡,来,尝尝鸭子,还有我今天的特色菜!”
秦琼夹起了一块啤酒鸭,放进了嘴里,吃了几口,顿时感觉到了口感不一般,这鸭子肉很瘦,不过一点都不柴,吃起来也不油腻,可是那种爽口的感觉和特有的甜香的味道真是不错。
许锋搭配啤酒鸭的配菜,也比较另类,居然是大块的青辣椒,所以吃起来有一股酱香带着辣味的感觉,带劲!
不过,更特别的是,啤酒鸭的骨头都被细心的许锋剔出去了,所以吃起来并不费劲。
只是,这样吃似乎有点……
这时候,许锋拿起了一张比春饼大了两号的卷饼,铺开之后,放入了切好的香葱、黄瓜条,卷起来之后,递给了雄阔海。
“哦?原来要这样吃?”雄阔海吃惊不已,连忙咬了一大口,一时间整个人都振奋了,“好吃啊!太好吃了!叔宝、小春、士信兄弟,两位妹妹,你们也尝尝!”
这时候,谁跟谁好就看出来了,伊云溪居然主动给罗士信夹了一个。
罗士信的脸一下子红了,憨憨一笑:“谢谢姐姐!”
伊云溪甜甜一笑。
其实,罗士信对伊云溪的感情很单纯,说以后要娶她这样的,实际上是觉得她特别贤惠,而伊云溪对罗士信更单纯,把他彻头彻尾当做了弟弟。许锋看在眼里,很高兴。
江楠也给罗士信夹了一个:“哼哼,臭小子,平常总是欺负我,看我对你也不差吧?”
罗士信有些尴尬了:“嘿嘿,其实楠楠姐也挺好的,如果不是这么彪悍,那就更好了!”
“你小子又欠揍了!”
“嘿嘿,”
这道菜,荤素搭配,而且以营养学的角度来说,也相当丰富,而且吃起来过瘾。
而且,这也是卷饼的另一种新吃法,因为通常大家都觉得这么薄的饼,似乎卷烤鸭比较好,但是许锋颠覆了传统。
不过,也正如许锋所说,这道菜并非今天的特色。特色菜,是他只在天州的一个烤鸭店里吃过一次,却立刻掌握,并且加了创新的一道菜。
这道菜,金黄色的小包装,一个个像极了正方形的小砖块,一个个只有3公分见方,整整齐齐的码放在了盘子里,看上去十分漂亮,而且还散发出了一种很高雅的味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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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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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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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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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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