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子支开,碳炉打开、岩板铺好,一些提前准备好,即将熟透的好吃的都出现了。
这股香味,太诱人了,没多久,就要有不少人围了过来,这其中,也包括了不少当兵的。
当兵的是不敢为难许锋他们的,赵天明交代过,不准他们打扰许锋,但是,这股味道太诱人了,这些人都受不了了。
看到当兵的围过来,老百姓还是闪避到了一边。
这时候,一个兵长冲着许锋拱手后,恭敬地问道:“许大哥,你这是卖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
许锋笑了笑,让伊云溪切了一块烤的刚刚好的鹿腿肉递给他:“来,兄弟,别客气,尝尝就知道了!”
“这个……”
“吃吧,品尝是不要钱的,觉得好吃,可以买一点,很便宜的,三铢钱一斤鹿肉。”
三铢钱相当于20多块钱一斤,对于当兵的来说的确不贵,更何况,隋朝一斤肉等于668.19克,相当于现在的一斤三两多!如果就着大饼吃,一斤肉够3个人吃的!
兵长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一口下去,只感觉一股爆发般的肉汁在嘴里喷溅出来,浓浓的野味和烧烤后的香味贯穿整个口腔!
“香啊,真香!”兵长都忍不住赞美了一句,“许大哥,是这鹿肉吧?你卖三铢钱是不是赔本了?”
许锋哈哈一笑:“鹿是我们打来的,腌制鹿肉的材料也是我们做出来的,成本比较低,这么低的成本,干嘛把它卖这么贵?”
听到这,兵长不由喜出望外,连忙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了大号的铢钱,折合30铢,双手递给了许锋:“许大哥,我要10斤肉!兄弟们,今天咱们歇息一天,去我家喝酒去!”
许锋悠悠一笑,随即冲着江楠点了点头,江楠顺势拿起了一坛美酒。
这酒,也是许锋酿造的,不得不说,有了时空背包的调节时间功能,酒都变得非常好做,只要材料够用就行,这些材料,是许锋昨天下午从城中的粮铺里购买的,酿出来的,是南宋的北方人特别喜欢喝的高粱酒。
江楠笑道:“兵大哥再买一坛酒吧,也很便宜,5铢一坛。”
古人大多喜欢喝酒,特别是当兵的,他们都觉得喝酒长力气。
这酒刚一打开封盖,一股浓烈的香气散发出来,这是酒曲和粮食夹杂在一起,经过了长时间发酵后形成的香味啊!
当兵的忍不住了,嘿嘿一笑,望着已经换成了普通隋朝女孩服装的江楠说道:“这位姑娘,你家的酒能不能尝一尝?”
江楠很快给他倒了一大碗:“当然,甭客气,喝!”
“姑娘真是豪爽,我干了!”兵长接过来,一口喝下去,顿时目瞪口呆,随后,他根本没停下来,居然真的干了!
这时候,他身后的弟兄们问道:“大哥,这就好喝不?”
兵长大笑道:“好酒!这酒好大的劲!好酒!许大哥,好手艺!”
许锋很会做生意,给其他士兵也倒上了酒,让他们品尝,随后,他把另一个封口的坛子递给了兵长:“来,兄弟,你的酒!”
兵长一看自己人已经喝掉了许锋半坛子酒,尴尬病都犯了,两年又摸出了五铢:“多要一坛,许大哥,你太客气了!”
许锋笑了笑:“云溪,去给几位拿点咱们的卷饼来!”
“卷饼”,相当于春饼,不过,许锋改良了,把春饼放大了一倍多,这样可以夹更多的好吃的,而且,他教给了兵长吃法,只见他用切好的大葱的葱白和黄瓜,与鹿肉烤猪肉一同卷在春饼里,随后递给了兵长。
兵长一口咬下去,又香又脆又嫩,简直爽极了,只是,他有些尴尬了:“许大哥,我已经没有多少钱了。这个……”
“呵呵,不用钱,一斤肉送一份卷饼,10斤肉,我送你10份,外加你买了酒,我多送你两份!”
兵长竖起了大拇指:“许大哥,你太会做生意了,兄弟佩服,以后兄弟会经常过来的!”
兵长带着自己的弟兄们唱着歌,开开心心的走了,这时候,很多老百姓都围了过来,纷纷争着要品尝,一时间,小小的摊铺忙碌起来。这些老百姓心眼实在,品尝之后,争相恐后的购买,不但是考卤肉和烤野猪肉受欢迎,炖出来的猪肉也相当好,特别是很多女孩子都很喜欢吃蹄髈!
南方人叫蹄髈,北方人则称之为肘子,这宝贝,肉多皮更多,炖好了之后,吃一口有肥有瘦带着皮,这叫一个软糯可口!而且,还富含骨胶原蛋白!王晓坤和江楠趁机在一旁煽风点火,夸起了蹄髈的大肘子的美容功效,一时间,肘子卖疯了!
民以食为天,每个朝代都是如此,更何况,是用野味做出来的美食,还这么物美价廉!
所以,不光是老百姓,没多大功夫,不少有钱人也纷纷来到这里,加入了大部队,不过,他们慢慢的开始守起了许锋的规矩,开始排队了。一个身穿着丝绸衣服的贵妇人,年纪有30多岁,穿着简约而简单的衣装,胸前也微微的出现了一些沟壑的轮廓。
隋唐民风比较开放,贵妇人穿的是小袖外衣多翻领,十分性感,同时,薄施粉黛,怎么看怎么荡漾。
许锋不怀好意的冲着曾小春笑了笑。
曾小春也无耻的笑了,冲着人家打了招呼:“这位夫人仪表不俗,想必是大户人家,来尝尝我家的烤肉如何?”
不得不说,这个贱人自带招惹御姐的属性,人家一眼就看上他了:“这位公子也是仪表堂堂啊,你家的烤肉和炖肉怎么卖啊?”
这个贱人桀桀笑道:“炖肉和烤肉都是三铢钱一斤,买一斤赠送一份卷饼,如果买的多,可以多送!”
“哦?”美女姐姐立刻品尝了一下殷勤的曾小春递上来的卷饼加蹄髈,顿时吃惊不已。
俗话说得好,大饼能卷一切,这句话不是瞎说的,大饼卷肉,软糯爽滑的感觉,就如同触碰少女的曼妙肌肤一样,十分的温柔,加上大葱那微辣的口感,结合黄瓜的青涩爽脆,简直没谁了!
美女姐姐一时间都有些醉了。
曾小春笑问道:“姐姐要买吗?”
那美女姐姐微微一笑:“好啊,我要两斤烤肉,两斤炖肉,还要一坛酒,不过,你要给我送过去!”
此言一出,就连最纯洁的伊云溪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顿时羞红了脸,王晓坤则趁着别人不注意,狠狠拍了曾小春屁股一下。
曾小春,却是一个做事很有分寸的人,他的目光落在了许锋的身上,看到许锋微微点头之后,这才说道:“何时给姐姐送过去啊?”
“太阳落山吧。”美女姐姐冲着他抛了个媚眼。
……
这姐姐一走,众人都内涵的笑了,心说老曾今天晚上又要惊天地泣鬼神了!
不过,曾小春倒是一张正直脸,低声冲着许锋说道:“小锋锋,我不干坏事了,一会儿我去送,会很快回来的。”
这就是为什么许锋佩服曾小春的原因,他该不浪的时候,一点都不浪。
不过,许锋也很清楚,曾小春是一个精力极为旺盛的家伙,跟他是一样的。许锋说一句很不要脸的话,就算是他,如果三五天没有得到王晓坤的呵护,他也受不了,更何况是曾小春?
这一次把曾小春从南宋接回来之前,他陪着许锋呆了好几天,一直都没有做坏事!
于是,许锋又把目光转向了伊云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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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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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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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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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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