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时空美食家>第一百九十四章 曾经的皇帝
  如果这段历史可以变成正史,那么后人送给这位八千岁的外号,就应叫“美食王爷”了。

  他的出现,的确颠覆了历史,让历史都变得萌萌哒。比如之前,他教会了伊特鲁里亚人包饺子、吃生鱼片,而现在,又开始普及打卤面了。

  打卤面是天州人的最爱,当然,国内其他地区很多人也都喜欢,这是一种貌似比较省事,实际上比较费心思的东西。

  大哥韩世忠是西北汉子,比较喜欢牛羊肉,吃东西的时候,最爱大快朵颐,所以,他的面,许锋做成了裤带面,面条很宽,煮出来放在了大碗里,专门为他打了羊肉臊子做卤料,又炸了香辣可口的油泼辣子,只是,不加汤,拌开之后,吃起来,面充满了弹性,又能大块入口,充满了口感,羊肉的野性味道也搀和其中,而且,臊子里加入了胡萝卜,胡萝卜具有一种甜美的特殊口感,吃起来让韩世忠大呼过瘾。

  曾小春最喜欢的是三鲜打卤面,而且特别喜欢里面虾仁的味道,所以许锋用海味很浓的海虾用来调味,随后用专门炒了龙井虾仁作为配菜。

  当然,同样少不了另一种配菜,那就是糖醋面筋。做好的面筋切成条,再炸成暗红色,让它的口感更脆,用糖醋汁搅拌后出锅,这个是三鲜打卤面的必备菜码,吃起来酸甜可口,和面一起吃,那感觉……温馨!

  岳飞的吃饭习惯有点像江楠,这也是为什么他在和许锋结拜的基础上又和江楠义结金兰的原因,两个人都喜欢吃肉,所以今天,许锋满足了他们的爱好,给他们准备了小炖肉面!

  吐蕃进贡的藏香猪的肚皮肉最好,五花三层,切成了麻将块,按照类似东坡肉的方式炖煮,但是少加了糖,多加了一些酱油,随后勾芡,放在了手擀的圆面条里,搅拌均匀,放入一些菠菜和豆芽菜,爽口而美味,面条滑顺,肉块入口即化。

  至于李纲和伊云容的口味有些相似,喜欢鱼肉和素食,所以许锋给他们准备了花椒油打卤面,调和麻酱和蒜汁一起吃,那种微微的麻和芝麻的香,加上蒜的刺激混搭在一起,简直让人停不了口。

  而张浚则比较喜欢酸味,所以,西红柿面,配菜是酸辣土豆丝,吃起来口感一流。

  许锋按照大家的不同口味,做出了不同味道的打卤面,让大家都吃得心满意足的同时,也都心悦诚服。甚至,大家都有些激动,特别是这些在外征战,才刚刚回来的大将们,他们嘴巴上不说,可是心里很明白,自己没跟错人。

  以往,都是属下为自己的上司殚精竭虑,思忖着上司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但是到了许锋这边,正好相反,许锋对下级们非常的体恤,几乎做到了一切能做的。

  而且,今天不光是他们在这吃饭,就连他们的亲兵们也都在酒楼里吃着相同的东西,而且,好酒好菜好招待,今天临安城内几乎所有的一品楼都不对外营业,只招待他们。

  这,就是为什么许锋有自信敢和赵构斗,敢和金国斗争的原因了。自古,得人心者得天下。

  ……

  这一顿饭,大家都吃饱了,酒也喝到位了,饭后,一边喝茶,许锋一边说道:“兄弟们,我最近有些事物要处理,要离开大宋一段时间。”

  听到这,平日里和许锋最贴心的岳飞问道:“兄弟这一次是否还是要去南洋诸国?”

  许锋只能点了点头,毕竟,这层窗户纸不能捅破:“是,你们也知道,我最大的爱好其实不是治国,而是美食、美女和经商,这段日子,我有点累,想出去走走了。”

  李纲说道:“要不要让岳将军和您同去?也好有个照应。”

  岳飞也跃跃欲试,充满期待。

  许锋却摇了摇头:“我是整个战局上最大的一个环节,却也是最无关紧要的一个枢纽。现在,我留在这里意义不大了,老岳非常重要,敌国闻老岳之名,闻风丧胆,老岳必须留下,你们都不要动,都各司其职吧,我会把春哥留下来继续协助你们的,有什么事如果拿不准主意,跟春哥商量!”

  曾小春心细如发,虽然没有许锋处理很多事情那种大局观,但是在许锋已经把大方向定下来的情况下,帮许锋处理细节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而且,曾小春在军中威望很高。原因,恐怕如同一个老兵所说:俺他娘跟金兵打仗20年了,从没见过一种郎中能扛枪杀人,还能治病救人!

  曾小春在岳家军和金人主力的一战中,击杀金兀术两员大将,在后来的常山城一战中,又是一个人单挑了守城将军,金兀术手下的另一员大将,三回合将对方斩落马下,从而让大城市常山在3个时辰内放弃了抵抗。

  所以,这样的能人,别说将士们十分佩服,就算是岳飞等人也佩服的五体投地,所以必然会听从他的命令。

  而且,曾小春自己也不想离开……用他自己的话说,南宋的姐姐们一个个温柔贤淑,体贴入微,他要留下来好好的被姐姐们呵护一番。许锋对他表示无限的鄙视……

  不过临走之前,许锋还有两件事要做。

  ……

  夏日的汴梁城住起来是很舒服的,现如今,国泰民安,家家殷实富厚,就算是普通的农家基本上餐餐都有肉吃。

  在一个貌似普普通通的村落里,一对刚刚从田地归来的父子,正坐在一起练习书法。

  父亲看上去有50多岁,一头长发早早的白了,不过那张略显消瘦的脸上仍旧可以看出年轻时候的风采,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那儿子的年纪也有30多岁,气色也很不错。

  论书法,儿子比不上父亲,父亲文采风流,年轻的时候是北宋书法四大家之一,他发明的“瘦金体”,遒劲有力,独树一帜。

  这一家,条件很好,住着很漂亮的青砖瓦房,家里还有佣人伺候着,看得出,应该是住在田园之中的贵族,但是这两个贵人的脸上都挂着气定神闲的表情,胳膊上、腿上沾染的黄色泥土,证明他们刚刚在田里耕作过。

  许锋带着几个美女走到这里的时候,并没有进入其中,而是在门口观望,看到父子二人感情深厚的样子,不由点了点头。

  这时候,那老人突然看到了许锋,顿时一惊,连忙起身,朝着他走了过来。

  儿子也急忙搀扶住了老爸,一起走过来,要向许锋叩头。

  许锋走过去,两只手扶住了两个人,连连摇头:“两位陛下不必如此。”

  “多谢八千岁的救命之恩,我和桓儿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了!”老人家激动的说道。

  这老人,就是赵佶,文采风流的宋徽宗赵佶,同时也是亡国之君的赵佶。

  靖康之耻那一年,他和儿子宋钦宗赵桓一起,被金人掳掠到了中都,连同一起被掳走的,还有数不清的王室宗亲以及后宫。

  这几年,金人把他们的妃嫔都已经玷污,很多妃嫔不堪受辱,死在了中都。

  在许锋的坚持下,赵佶和儿子回到了阔别叙旧的汴梁城。

  许锋没有亏待二帝,给了他们两个公爵的称号,但是二帝都坚持要不要任何爵位,只是回归田园即可。

  不过,许锋很坚持,让朝廷每年都要给他们发放不菲的抚恤金,保留公爵的爵位,而且可以世袭。

  许锋望着他,不由叹了口气:“您受苦了,老人家。”

  “不苦,日子比以前幸福多了,吃得饱,穿得暖,每天下地干干活,回来和儿子、邻居们下下棋,写写书法,很舒服。”赵佶饱经沧桑,已经懂得了什么叫安贫乐道。

  赵桓也点了点头:“是啊,我也觉得很舒服,如果在金人的手中,恐怕我们早就死了。八千岁,是您的广阔胸襟才能让我们回来,谢谢您。”

  许锋苦涩的笑了笑……其实,他当来的那一年,就想过向赵构提议,让徽钦二帝回来,那时候,条件也允许,可是,赵构怕自己的皇位不保,对此事充满忌惮……也是从那一刻,许锋感觉到了赵构的残忍,也知道他终究非我族类,是必须要被铲除的。

  聊了几句,还坐下陪着两位曾经的皇帝喝了茶,许锋不方便问的,王晓坤帮忙问了:“老爷子,构儿人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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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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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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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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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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