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兀术的本名叫完颜宗弼,是金朝名将,完颜阿骨打的第四子,能征善战,十分狡诈,“前世”的岳飞就是被他设计陷害而死的。
许锋大爱岳飞,所以看到这家伙就气不打一处来:“狗曰的,老岳,把弓递给我,我把那傻逼射死!”
岳飞大惊:“大人,不要动怒,这人是金兀术,是完颜阿骨打的儿子,也是完颜晟的宠臣!”
完颜宗翰无奈道:“老弟,你的脾气还是这么大,不过话说回来,完颜宗弼大人实力超群,你虽然有勇有谋,可未必是他的对手。”
许锋冷笑道:“你要是我不是老岳的对手,我心服口服,可你要说我不是金兀术的对手,你算是找错人了,我这就放你过去,有种让劳什子的完颜宗弼跟老子较量较量!”
江楠叹道:“这二杆子劲上来谁也拦不住了。”
说着,许锋冲着众人一摆手,只有他和伊云溪、江楠一起,骑着马,带着完颜宗翰朝着前方而去。
这时候,金兀术也骑着马,单人独骑过来了。
5米距离,金兀术上下打量着许锋:“我兄弟完颜宗翰是被你生擒的?”
许锋点了点头:“是,你就是金兀术?”
“是啊!是我!”金兀术留着大胡子,年纪也有40岁左右,身体十分强壮。
“不过如此。”许锋冷冷一笑,
金兀术也不恼怒,只是上下打量着许锋:“能生擒我兄弟的人,有资格说这种大话。好汉,你在宋人那边担任什么官职?如果官职太低,不配兄弟的话,来为我主效力如何?如果兄弟愿意,金钱美女享受不尽!一辈子荣华富贵!”
“不好意思,我不稀罕。”许锋轻笑道,“钱,我有的是,这笔买卖成了,我家赵大官人赏金无数,至于美女,呵呵呵,你看看我身边再说话吧!”
金兀术侧目一看,顿时倒吸了一口气,有些自惭形秽了:“兄弟之妻真是美不胜收,有倾国倾城之容……”
“得了,别拍马屁了,没劲啊!老完,你走吧,从此之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对了,金兀术老哥,你兄弟很有气节,没有在我这丢面子!”
完颜宗翰骑着马来到了金兀术身边,微微点头。
金兀术拍了拍他的肩膀,和他还拥抱了一下:“这是必然,我金兀术的兄弟怎么会差!许锋兄弟,我非常佩服你,将来我大金灭了宋,我还会把你当做座上宾的。”
“呵呵,快打住吧,你要是真能灭了宋,也不至于在我面前吹牛逼了。”
“吹牛逼……这是什么意思?”金兀术一头雾水。
“咳咳,你慢慢领悟吧!”说话间,许锋拔出了腰中的长剑,运足了十成力度,猛然间朝着地面狠狠戳去!
只见这把犀利无比的长剑瞬间没入到了土地中,只露出了剑柄。
这一刻,金兵也好,金主完颜晟也罢,还是面前的金兀术和完颜宗翰,都呆若木鸡。
“10年之内,如果想要背弃盟约,最好找一个能拔出这把剑的,否则,我奉劝你们还是老实点吧!”
说完,许锋转身而去!
完颜宗翰扬声道:“兄弟,为何如此固执?”
许锋头也不回:“因为你们不配与我为敌。”
“狂妄!不过你小子真有实力!”
三军阵前,许锋直面金主的数万精兵,面不改色,全身而退。
走回阵中的时候,岳飞已经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名扬公此战亦可名扬天下!”
许锋笑了笑:“嗨,吓唬吓唬他们而已!老岳,以你的能力,绝对可以拔出这把剑吧?”
岳飞挠了挠头:“这……也许吧!”
“哈哈哈!”许锋微微一笑,“老岳,我想和你结为兄弟,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这……名扬公,我恐怕高攀不起啊!”
“别扯这些没用的,你想不想吧?”许锋问道。
“这个……名扬公对我有知遇之恩,如同我的授业恩师宗泽老将军一样,我愿意和名扬公结拜为兄弟!”
许锋哈哈大笑,狠狠拍了拍他的肩膀:“那就跟我回去吧,咱们去找韩大哥,加上老曾,一起结拜!”
……
回到开封城,许锋自然受到了万民拥戴,很多老百姓都拿着自家的土特产出来招待他的士兵,很多人拦住马头,流着泪磕头。
开封,是北宋旧都,昔日无比的繁华,但在金人的践踏之下,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金兵野蛮粗暴,在城中大肆搜刮金银财宝,掳掠了大量民女,做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城中百姓一直都是度日如年。
现如今,金兵因为合约的原因,离开了开封城,岳飞在此驻军,形成了人为的强大屏障,不仅如此,侧翼还有韩世忠的韩家军保护,把整座城守得固若金汤。现在,赵构已经下令,还都开封,并且在开封放粮十日,大赦天下。
赵构这些动作,其实都是许锋的建议,他本以为自己英明神武的同时,其实也是许锋给自己定下了的一计。
花无千日好,人无百日红。赵构对许锋是很不错,但只是暂时的,许锋不可能一直留在这个时代,该回去还是要回去,一旦回来的时候,时过境迁,时间推移,而南宋在合约之下,一直保持着和平,搞不好赵构又会重蹈覆辙,任用奸佞,到了那个时候,万一赵构想要对许锋下毒手,良好的口碑就是许锋活命的免死金牌。
百姓们不傻,扬州城保住之后,关于许锋的事迹早已经在这个世界里被广为传播了,即便是开封的大街小巷都在盛传一些关于许锋的民谣,而且,据说许锋至今未婚,一直在苦苦追求3个女孩子,这也在重男轻女的南宋被传为佳话,让许锋成为了很多女孩子眼中的人气偶像。
……
回到了开封城,许锋的第一件事,就是叫来了韩世忠,随后和他、曾小春、岳飞一起,结拜为兄弟,韩世忠年纪最大,是大哥,曾小春则排行老二,岳飞排行老三,许锋年纪最小,是四弟,此外,颇受许锋重用的张浚、李纲等人也前来道贺。
许锋比较低调,一顿饭之后,便和赵构打了招呼,要离开开封,前往江南做生意。
赵构对许锋感情深厚,一路把他送到了城外。
在这里,许锋的目光落在了曾小春的身上,曾小春自然明白许锋的意思,看这情形,许锋一时半刻还走不了,而他可以留在赵构的身边,平日里辅佐朝政,闲暇时可以带着赵构出去玩耍一番。
而且,曾小春能言善辩,头脑也灵活,伺候起“狗皇帝”来应该是得心应手的。至于曾小春,他也愿意留下来。
于是,许锋冲着赵构说道:“随便给春哥安排个差事吧,只要不阉了就行,他功夫很好,而且颇通医理,你应该能派上用场。”
“好的,春哥和朕一见如故,朕非常喜欢他,皇兄放心,我不会亏待他的!”
许锋思忖了片刻,又说道:“不过话说回来,我喜欢周游四方,假如将来有一日,我需要去南洋诸国经商,我会带上春哥,到时候,你要把他还给我。”
“没问题!”
“君无戏言!”
“放心吧,朕不会食言!”
许锋拍了拍赵构的肩膀,重重点头:“做个好皇帝,记住,3年休养,3年之后,咱们要干大事!”
“一定!”
……
许锋带着王晓坤、江楠和伊云溪走了,身边没有一个随从,4个人一路向南。
半路上,江楠难免问道:“锋哥,咱们下一站去哪?”
许锋道:“我有行商令,咱们直奔主题,去临安!”
“嘿嘿,那边有什么食材?”
“丫头,你去了就知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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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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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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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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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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