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放着鱼汤的碗非常大的,里面,几尾金黄色的小鱼躲藏在翠绿色的香菜下,每一条鱼都是从湖中所得,鲜美无比的鲫鱼,和白鱼鱼泫搭配在一起,让汤的香味更加浓醇诱惑。
香菜并没有十分细碎,原因无他,不想抢走里面主菜的风头。
主菜,是漂浮在鱼塘里,一个个圆鼓鼓的饺子,只有平常水饺一半的大小,看上去小巧而可爱。
至于佐餐的小菜,一共有3道,一道是鱼皮包裹着豆腐块在一起香煎之后,加入了鱼香口味调味料,做成的鱼香脆皮豆腐,因为充分沥干了油,所以吃起来并不油腻,鱼皮的爽脆、豆腐外皮的爽脆搭配着鱼香口味调味料的酸辣甜,十分顺口,而豆腐的内里又十分细嫩,真是一道极品。
另外,还是鱼皮,切成了细细的丝,和同样切得非常细的紫甘蓝、青椒丝,用香醋、自酿酱油和适量的香油拌在一起,非常不错的小菜。
第三道,既可以作为饭后小食,又可以作为佐餐点心,是用大块的鱼鳞经过油炸之后,沥干油,放入椒盐微调味,吃起来嘎嘣脆。
鱼鳞里面本来有就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多种微量元素,以及不饱和脂肪酸,是一种非常好的食物,对防止高血压、动脉硬化和心脏病有很好的效果。
这几道菜,都用油了,不过许锋可以嗅到,香煎和油炸用的都是茶籽油,很健康,看来,这小子真的是用心了。
当然,小菜仍旧是为了衬托主菜,这三道菜,刀工和手法都不一般,显然,王晓明也是在给主菜出难题。
汤,一碗碗的盛放到了每一个人的碗里,碗却很小,因为盛放不了太多东西,所以饺子做的小巧,本身就避免了尴尬,否则一个碗里多放两个饺子,显得就笨拙了。
许锋很清楚,这是王晓明故意给他下的套。按道理说,作为早餐主菜的汤碗,根本不应该这么小。
但是这个套,被许锋成功的解扣了。
王晓明也看出许锋并非等闲之辈,心中深吸了一口气:这小子有两下子,不过,饺子搭配鱼汤,并不是特别常见,这小子会用什么手法呢?更何况,一般的味道可是很难满足爷爷的胃口!
……
汤,自然是没话说,加入了鱼泫的鲜鱼汤味道简直棒极了,甚至比起昂贵的鲟龙鱼汤都相差无几,可以说是平民的美味,许锋在里面加入了少量的白胡椒,让鲜味之中轻快的跳出了几缕刺激性的辣味,增加了口感。
当然,里面的主角,仍旧是饺子,这一次,水饺真正意义上可以称之为水饺了。
每个人都用勺子盛了一个饺子,吹了吹,慢慢的吃了起来。
一时间,一股海味和山间的野味完美融合在了一起再加上葱白特有的甘甜和少许的辣,让饺子的味道变得十分多元化!
而且,饺子皮也非常的有劲,煮过之后,没有一点浮浮囊囊的感觉!
王晓明不得不佩服许锋的手艺了。
劲敌啊!听爷爷说,这家伙明明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厨师,居然打败了特级厨师马健!
王晓明知道马健压根不是等闲之辈,否则也没办法做到董事长助理的位置,这样的人输给许锋,由此可见,许锋绝对不一般。
而且,他并非奉承许锋,而是真的看了公司里的同事品尝许锋和马健菜肴时候的视频……
江楠的吃货本性暴露无遗,她用勺子盛了一点鱼皮拌甘蓝和青椒丝里面的调料放在了碟子里,蘸着吃了几口,:“嘿嘿,这样好吃!”
王晓明也尝试了一下,果然很好吃,香醋和酱油中和在一起,厚重带有酸味,作为饺子的蘸料的确不错。
只是,这饺子的味道很霸气啊,里面必然是用鱼肉和某种四条腿的家伙做的,鱼肉,应该是鲅鱼肉,另一种,是什么?猪肉吗?
如果是猪肉,必然也是相当不错的猪肉,那么到底是什么?
王晓明陷入了沉思。
王学忠却悠悠一笑:“想不到昨天的野猪今天又派上了用场,五花肉的口感真的不错!”
王晓明一时间犹如醍醐灌顶。
不得不说,直到今时今日,即便是王学忠处于半退休状态,仍旧是不可一世的餐饮业巨头,舌头的感觉一点都没有改变过,跟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王晓坤,却和他几乎是一脉相承,继承了他的全部优点,这人不但是顶尖级的美食家,同时做事果断、善于交际。
想到这一点,王晓明的牙齿几乎要咬碎了。
恨啊,真心是刻骨的仇恨!
……
许锋也看出了对方略微的表情变化,这种不动一刀一枪,不需要唇枪舌剑的较量,许锋很擅长,他也最喜欢看着别人很不爽却干不掉他的应该!
呵呵!痛快!多喝几碗汤!
……
这顿饭,配角被完全挤压成了配角,虽然三道小菜王晓明都很用心,但是最后的结果是,主菜一点都没剩下,三道小菜剩下了不少。
你不是换成了小碗吗?你真的挡不住食客体内不停躁动的胃!
继马健之后,有一位特有天赋的特级厨师,又一次败在了许锋的手中。
早餐吃完,王学忠让许锋、伊云溪和江楠陪着他去健身了,一个小时后,又去钓鱼,一个上午玩痛快了,下午,他和许锋又进入了厨房,一起忙活起了晚饭。
这时候,王学忠突然间开了一个话题:“想一碗水端平很难。一面是儿子和孙子,另一边是孙女。”
许锋颇为理解:“是啊,的确不容易,汇智做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父传子,子传孙这么做下来的,突然间有可能交给一个跟家族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女孩子,的确不好觉得。”
“是啊,儿子不成器,孙子还可以,但是这个认养的孙女,的确高人一等,颇有我年轻时候的影子,老实说,我真的特别喜欢她,想把她扶正。可如果这样,又怕儿子和孙子造反。”
许锋点了点头:“我明白您的意思。”
“小锋,今天对不住了,刚才这小子老毛病又犯了。”
许锋这才发现,老头目光如炬,什么都瞒不住他:“没什么,我也这样,男人哪有不好色的?”
“那你喜欢哪一个?”王学忠笑问道,“当然,也可以不回答,或者可以说,这三个都喜欢。”
“哪三个啊?”
“跟我装傻是吧?”王学忠没好气道,“不管你对晓坤怎么样,我可是能看出,晓坤很喜欢你的。其实你们俩年纪也相差不大,3岁而已……”
许锋故意调侃道:“其实,晓明和晓坤相差也不大,不才4岁吗?如果他们俩在一起,矛盾不迎刃而解了吗?”
许锋只是故意这么一说,也没想到,老头反应很大,他连连摇头,一脸挑剔的说:“不行,晓坤不能和晓明在一起,从我这就说不过去!绝对不行!”
许锋没有去问为什么,因为这一句调侃的话带有故意的成分,就是为了试试老头的反应,只是想不到,老头的反应居然这么大。
这里面,应该有些文章,只是现在许锋不能问。
……
3天的时间,许锋和王学忠成了忘年交,一老一小俩基友几乎天天泡在一起,关系越来越近。
这几天,王晓坤特别忙,很少回来,直到第4天的早晨,她才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了5号别墅,因为今天上午9点钟,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会议要在这里召开,而许锋,居然意外地收到了王学忠的邀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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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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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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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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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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