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柳恨不得一剑杀了她的时候,许锋却扬起了手臂:“别杀她,不怪她,只怪她……太像,太像了……”
说完,许锋真的不省人事了。
……
“统哥,有句妈卖批不知道当讲不当讲。”昏迷之中,许锋的神智还是清醒的。
“呵呵,不当讲,这不是我的有意安排,而是历史使然,历史上的她们长得就是这个样子。”
“我能信吗?”
“不能信也得信,许锋啊,用你们人类的思维说一句话吧。有一句话叫随遇而安,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做到随心所欲吧,否则你会过的很凄苦。”
“你在逼我犯错误。”
“不,我只是想告诉你,这是人的本性。”
……
恍恍惚惚,许锋睁开了眼睛,一双明眸望着周围的一切景致。
这里,显然是一个类似宫殿的建筑物,富丽堂皇,无比壮丽,甚至可以嗅到荷塘月色中的花香。
面前,佳人依旧,正在诚惶诚恐的望着他,眼神中写满了恐惧。
许锋坐了起来,冲着她摇了摇头:“你放心,我虽然是因为你才吐血的,但并不是你造成的。”
女孩不由一愣:“将军,这是怎么回事?”
许锋苦笑道:“虽然我知道说出来很矫情,可是我还是要告诉你,你,很像我认识的一个朋友。”
“原来如此。将军是不是对朋友思念过度,所以才导致心火上升的?”
“也许是吧,其实吐点血挺好的,反正上火了。”许锋哈哈一笑,“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奴家叫甄宓,是上蔡令甄逸的女儿。”
上蔡令,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也就是县令,并不是高官,不过因为甄逸举孝廉出身,所以,也是名门望族。
孝廉,即孝子廉吏。举孝察廉原为察举二科,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举廉各一人。在两汉通常的情况下,孝廉则往往连称而混同为一科。孝廉一科,在汉代属于清流之目,为官吏进身的正途,汉武帝以后,迄于东汉,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许锋的目光落在了对方的脸上:“你就是甄宓,袁熙的老婆?”
听到这句话,甄宓居然愣住了:“将军为何这么说?”
许锋顿时感觉自己唐突了,可是,历史如此啊,难不成,历史发生了改变?
倒是甄宓,自己解释了一番:“难怪将军会误会,袁家曾经到奴家提亲,也是要奴家嫁给袁家的二公子袁熙,可是奴家并没有答应,所以这门婚事因此作罢,因为这件事,奴家的父亲还很不高兴,曾经痛斥过奴家。”
看来,历史真的发生改变了。
甄宓不是一般人,在历史上,她嫁给了袁熙,但官渡之战后,袁绍败给了曹操,曹操的儿子曹丕看中了她的容貌,要娶她为妻。
不对。
许锋又琢磨了片刻,也不对。看来,自己对历史有所曲解。
曹丕娶甄宓那一年,是公元204年,史书上说,那一年他是纳了袁熙的新婚妻子做妾!换言之,甄宓那一年才刚刚出嫁而已!
看现在的甄宓,宛如十六七岁的王晓坤,只是脸蛋略微比王晓坤瘦一些,个头高了5公分左右,不过,也是一个长腿美女,长相嘛,真的不输给大小乔。难怪曹操曾经说过“江南大小乔,河北甄宓俏”。这句话,一点不假。
许锋望着甄宓,不由微微一笑:“姐姐青春几何?”
“奴家年方十七,是大汉光和六年生人。”
许锋对这个时代的纪年非常清楚:“光和六年,我也是!”
“我是那一年春节生人。”甄宓款款一笑。
“哦,我是夏末生人,想不到姐姐比我大半岁。”望着甄宓,许锋挺高兴。
这时候,甄宓拿起了药碗,喂给了他一勺药:“将军,喝药吧,您想知道什么,奴家知无不言。”
许锋却摇了摇头:“姐姐,以后不要自称奴家了,称我,就可以了。在我眼里,你不是奴家,是姐姐。”
甄宓感激不已:“多谢将军抬爱,奴家……我……荣幸之至!”
甄宓的性格和王晓坤也不太一样,更加柔和一些,不过,许锋很喜欢这种感觉。
喝完药,许锋也起床了,这时候甄宓告诉他,他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了。
他昏迷之后,吕玲绮非常担心,在邺城驻留了一天,请来了名医华佗给许锋看病,华佗发现许锋原来得的并不是顽疾,而是急火攻心,需要静养,所以,吕玲绮放心了,带着队伍继续南下,追赶袁绍去了。
而许锋,则留在了邺城。
邺城,是袁绍的都城,历史上,好几个朝代都在这里建都,这里可以说是北方的文化中心。
袁绍是个标准的富二代,四世三公,家里有的是钱,这人好排场,爱装逼,所以邺城几乎是汇聚了整个天下半数的英才。
许锋的擎天军闪电般的偷袭邺城,让袁绍猝不及防,丢下了全城百姓一路向南逃窜了,而城里的名人和才子,几乎都给许锋留下了。
这几天,都是甄宓一直伺候许锋,诚惶诚恐的原因,是怕许锋醒过来一生气,杀了她的头,更担心会因此祸害自己的家族。
可是没想到,许锋和她一见如故。
吃过药,许锋的肚子也叫了起来,这时候,他突然间一把拉住了甄宓的手:“姐姐,跟我一起去厨房做饭吧,我饿了,还有,阿柳你过来!”
阿柳吐了吐舌头,颇有些郁闷的走到了许锋的面前:“主公……”
许锋一把捏住了她的脸蛋:“你啊,好心办坏事,差点把姐姐给杀了!”
“主公,我错了!”
“知道错了?”
“嗯,知道了,姐姐,对不起,阿柳给你赔罪了!”
“不知者不怪!”甄宓说道,“阿柳将军忠心护主,是个好将军。”
许锋望着阿柳,说道:“阿柳,我担心玲琦,你去追她吧,务必保护她的周全。”
阿柳微微点头:“好的。”
许锋思忖了片刻:“对了,告诉玲琦,穷寇勿追,另外,不要赶尽杀绝,袁绍如果能留给曹操,就留给曹操,不要杀袁绍。”
“嗯,我知道了!”
“快去吧,他们正在攻城,你三日之内肯定能追上他们!”
……
阿柳带着擎天军走了,而许锋一边做着早饭,一边下令,差人去把张郃、高览和甄宓的父亲甄逸以及邺城的很多才俊都请来了。
来的时候,甄逸是有些害怕的,以为自己的女儿惹了祸,可是来到这之后却发现,女儿居然穿着擎天军的软甲,看上去宛如一位女将军,正在门口帮忙招呼客人呢。
客人之中,不乏郭图、陈琳等河北名士。
甄逸连忙走到了女儿的身边,低声问道:“女儿,怎么回事?”
“爹爹,将军和我已经以姐弟相称了。”
“啊,居然会有此奇缘?”听到这,甄逸笑了,“女儿,半年前袁家的二公子袁熙来提亲,你不愿意,是不是等待的就是许锋将军?”
“爹爹,锋弟已经有婚约了,我算什么呢!”
“呵呵,一切事在人为,再说了,大丈夫三妻四妾很正常!”甄逸冲着女儿说道,“你放心,你的事情,包在为父的身上。”
老实说,这个举孝廉的老头其实也有私心,他是一心希望女儿攀高枝的,之前,女儿拒绝了袁熙的时候,老头大动肝火,差点把女儿逐出家门,而现在,老头不得不佩服起女儿的眼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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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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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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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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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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