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请客吃饭的习惯和现代人有些不同,特别是东汉的人,他们都是一人一桌或者两人一桌,跪在自己的座位上,这一点,许锋倒是早就适应了,毕竟在战国时代就是这么吃饭的。
今天,许锋准备了很多好菜。
许锋知道,自己肯定不会离开吕布这里了,所以暂时放弃了去投奔袁绍的主意,安心留在了徐州。
所以,既然是吕布的手下,必然要处处为吕布着想。
吕布喜欢喝酒,而且喜欢狂饮,偶尔很无度,所以许锋今天准备的菜肴里,就有醒酒和保护胃口的,比如说今天的第一道菜,奶酪玉米。
奶酪玉米是芝士玉米的演化版,使用上好的蒙古阴山牛的牛奶做成的奶酪和玉米搭配的。
奶油对胃部有良好的保护作用,而且玉米也十分香甜,上菜之前,许锋就把今天吕布要吃菜的顺序告诉了吕玲绮。
吕布膝下无子,但女儿骁勇善战,善于使用短戟,力大无穷,所以吕布把女儿像儿子一样训练,但处处疼爱。
所以,女儿在军中待遇很高。
这一次,女儿遇险是有原因的。
乱世中,有一个强大的军阀名叫袁术,这货想联合吕布,让他为自己所用,于是向吕布提出让他的儿子娶吕布之女为妻,吕布同意了。
袁术派韩胤为使节,向吕布正式转达他将更换年号、登基称帝的事情,同时请求接吕布的女儿与自己的儿子去完婚。
一个名叫陈珪的家伙担心袁术、吕布成了亲家,吕布的徐州和徐州和袁术占据的扬州联为一体,将会危害国家,于是前往游说吕布:“曹公奉迎天子,辅佐朝政,征讨八方,威震四海,而将军您应与他合作,以取得天下安宁。如果您与袁术成了亲家,将会担上不义之人的罪名,那样形势就对您不利了。”
吕布心里也怨恨当初袁术不接纳自己,虽说女儿此时已经随韩胤走了,他还是派兵追了出去,结果刚把这件事一说,韩胤就暴怒了,立刻让士兵们把吕布带来的士兵斩尽杀绝。
吕布赶到,看到自己的士兵们都死光了,女儿不知所踪,顿时勃然大怒,立刻将使者韩胤戴上枷锁、镣铐,送往许都街市上斩首示众。
而就在此时,女儿全须全影的回来了。
许锋,把时间概念更改了,所以吕布和吕玲绮失散的时间不过20多个小时而已。
但是,从吕布望着女儿的表情上看,却满满的都是爱和不舍,这也说明吕布并不是真心要嫁女儿的。
今天,女儿坐在了父亲身边,父亲刚要端起酒杯,她就把一块自己切好的,已经温和,并不烫嘴的奶酪玉米整块塞进了父亲的嘴里,嗔道:“爹爹,少喝点,先吃东西!”
吕布宠溺女儿,一口吃下去,只感觉一股甜蜜的奶香和脆爽来袭。
玉米,是水果玉米,许锋自己栽培的品种,味道和口感自然没的说,而奶酪十分香甜,甚至有些让吕布熟悉的感觉。
其实,吕布的家乡是古代的包头市,包头就属于内蒙,吕布从小离不开牛羊肉的滋补,自然也离不开牛奶和奶酪,这种食物,他经常吃。
而许锋的美食,显然打动了吕布的心,让他的心中泛起了一丝乡愁:“许阳我儿,真知为父的心思啊!”
许锋已经不想解释什么了……因为越描越黑:“叔叔……多吃点奶制品,可以让胃口舒服些,喝酒不容易伤身体,不过,酒还是少喝。”
听到这,宋宪又有些不高兴了,但是这人不敢废话了,宋宪有个名叫侯成的兄弟,是个能喝的家伙,平常经常劝酒,此时此刻,他来劲了:“偏将军,这么说就不对了,酒可是好东西,行军打仗,离不开酒,当初吕将军鏖战刘关张三人不落下风,就是凭着酒力。”
许锋最不爱听这种人说话,冷冷一笑道:“废话真多,你能喝吗?你要是能喝,今天先把老子喝倒了!再来跟吕叔叔较劲!”
侯成没想到许锋的脾气这么硬,一时间有些着急:“哟呵,好啊,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吕布脸色一沉:“许阳,你年纪还小,为父来吧!”
“叔叔……”
“傻小子,怎么还叫我叔叔?再这么叫,老子生气了。”
“……”许锋无奈了,看着吕布眼中对他的情绪也不似一般武将,许锋也感觉到了一股暖意,“我还是只能叫您叔叔,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就算我愿意,如果大小姐不愿意嫁给我,那……多没面子。”
“哈哈哈!”吕布大笑,“女儿的心思我当爹的当然知道,你小子就是个傻小子,如果我女儿不喜欢你,干嘛坐在你的马背上,依靠在你怀里?以她的大小姐脾气,早就让你牵着马了!”
“爹爹,你说什么呢!”吕玲绮俏脸一红,“就让他先叫叔叔吧!”
“好吧,好吧,女儿说了算!”吕布依了女儿。
这时候,许锋一拱手,冲着吕布说道:“叔叔,我酒量还可以,您常年征战,作为统帅,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所以,您今天听我斗胆一言,少喝一点。既然侯将军有如此雅兴,我不能扫兴,还有,谁还有兴趣和我斗酒,一起上吧!”
侯成身边的宋宪以及魏续等人都端起了酒杯:“来啊,小将军,咱们喝一杯!”
许锋一脸轻蔑的扫了扫他们的酒杯,不由冷笑:“你们的杯子太小了,里面的酒都不够我烧一个菜的,这样,咱们换大杯,要不然,别跟老子玩!”
侯成顿时兴起:“好啊好啊,小将军,今日末将奉陪到底了!”
……
军士很快换上了军中最大的杯子,足足有大半斤一个,许锋亲自帮每一个人倒好了酒。
但是这酒,并不是平常的酒,而是许锋自己做的三五酒!
三五酒古法酿造,平常的酒度数都在30度左右,在南宋,都被称之为“老白干”的级别,更何况,这特么不是一般的三五酒,是三五酒的酒头,原浆啊!度数更是在45度左右。
如此烈酒,别说喝,闻着特别香,但是香气之中,带着极度的热辣。
而吕布的酒,却是三五酒的低度版,味道香醇而已。
一时间,魏续怂了:“小将军,这什么酒?好大的酒味能喝吗?”
许锋已经把自己面前的奶酪玉米一扫而空:“来,各位随意,我先干了!”
说着,许锋一饮而尽!
许锋是个大酒豪,酒量随着武功,越来越惊人,也许功夫没有吕布那么高,可是酒量上,三个吕布未必赶得上一个许锋。
所以,一杯下去,许锋安然无恙。
侯成壮着胆子走到了许锋的身边,闻了闻酒味,一时间吃惊不已,这酒没换,跟他的一样。
这几人没办法了,只能舍命陪君子了。
结果,魏续喝到一半就不行了,侯成和宋宪勉强喝完,但脸都通红了,看着许锋,眼睛里都有重影了!
吕布的阵营中,也分为了两派,一派是忠心耿耿为了吕布的,这群人没有私心,这里面,以陈宫、张辽和高顺为首,而另一派,就是侯成等谄媚小人。
许锋既然投靠了吕布,必然要在吕布麾下好好的效力,不能看着他自取灭亡,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把这些小人都铲除掉。今天喝酒,其实只是第一步,让这些小人知难而退,如果不然,呵呵,绝不放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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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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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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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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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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