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彩霞的性子不如东方玉梅那么烈,却也有些不快:“哥哥,你说过,汉军营内,不分男女尊卑,可以没大没小,哥哥,我的婚事,是不是应该我自己做主?”
这时候,众人的尴尬病都犯了。
程咬金笑道:“彩霞妹妹和东方妹妹的脾气好大啊,谁娶了之后,会不会成为河东狮吼?”
东方玉梅十分彪悍,伸出手一把捏住了程咬金的耳朵:“哼,也只有嫁给你,我才会河东狮吼,你个混蛋哥哥!”
众人都是哈哈一笑。
王伯当望着东方玉梅,也笑了。
“前世”,这俩人是天生一对,但是这辈子不可能了,王伯当已经有了杜兰香,两口子恩恩爱爱,这几年都没红过脸,王伯当每一次打仗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去拜见岳父岳母,紧接着就是和杜兰香好好的亲热一番,现如今,老夫老妻十年,却恩爱如初。
不过,王伯当也没有了“前世”的那种大男子主义,他觉得东方玉梅很可怜,嫁的很不好,嫁给了一个家暴男……
而程咬金按道理说,跟裴彩霞应该是恋人,可是许锋的历史发生了改变。
就在3年前,程咬金和汉军的一个女副将自由恋爱了,两个人去年春天结婚,现在孩子刚出生。程咬金外表粗犷,功夫不高,不过打仗的时候很勇猛,但是对老婆非常好。
也正因为历史的改变,许锋不能再把两个人许配给他们哥俩了,那样做,对不起任何一个人。
……
看着两个女孩子都生气了,许锋淡淡一笑:“年轻人就是热血,就是冲动啊,怎么都不听我说完呢?”
东方玉梅都快哭了:“哥哥,你说要把我嫁给谁?我不管,你要是把我嫁给别人,我就死给你看!”
裴彩霞已经流泪了:“哥哥,我……我也是!”
许锋深吸了一口气:“我的意思是,你们给我定亲吧,嫁给我……”
话以刚落,秦琼咬到舌头了:“我去,我是不是馋肉了?”
李世民筷子上的韭菜炒鹿肝也掉了:“这个……”
两个美女都听傻了,一时间呆若木鸡。
“我这人啊,不喜欢装逼……更不愿意辜负别人。我以前做过辜负别人的事情,结果害得那人苦了一辈子。前车之鉴啊!”许锋的目光落在了两个美女的身上,“彩霞、玉梅,我已经有了两个老婆,晓坤和楠楠。很抱歉,你们俩不能做正妃了,只能给我当偏妃,愿意不愿意给我一句话。”
老实说,并非许锋好色,而是许锋很清楚,这两个女孩子的心思都在许锋的身上。如果是这样的话,许锋把她们让给谁,对她们来说都是致命打击。
许锋觉得自己已经害死了索迪娜了,也有可能会把南宋的某某某也害死,这么多的情债,真的不必再背负了。
所以,有基于此,许锋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这样做,也许对不起楠楠和王晓坤她们,可是,她们会理解的。
“我愿意!”许久之后,东方玉梅说道,“我知道楠楠姐和晓坤姐姐都是秀外慧中,贤惠的好女人,我愿意为哥哥做偏妃,不,哪怕是妾,也无所谓!”
裴彩霞也是泪流不止:“哥哥,我也愿意,我……”
“咱们定亲吧,在座的各位都是证婚人,待我一统江山,咱们就成亲。”许锋说道。
……
公元617年夏,许锋在长安登基,建立了汉帝国为了区分西汉和东汉,他称自己的汉帝国为新汉。
许锋被臣民们尊为了汉圣帝。
而同样是这一年,许锋的部队继续推进,开始了对全国的统一大业,而且,许锋亲自出征,征讨东突厥的颉利可汗。
因为许锋采取的强兵策略,所以连年征战,并没有让士兵们有太多的损耗,反而是在渭水河畔三战而胜,李元霸真正意义上的一战成名,他连挑11名敌将,立下了赫赫战功。
而许锋的情绪也慢慢的好了起来,他知道人死不能复生,那几位英雄真的无法重生,也说明他们的缘分已尽,许锋要做的,就是保护好活着的兄弟姐妹。
这个信念,让许锋变得无往而不胜。
……
终于,只是两年的功夫,许锋的新汉帝国版图已经扩张到了一个极致,据工匠们的绘图,他的版图东起海森威,南至南洋诸国,西至多瑙河,北抵西伯利亚,变成了一个幅员辽阔,甚至是空前绝后的大帝国。
于是,在公元619年金秋,许锋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娶了东方玉梅和裴彩霞。并封两位为自己的东西二宫之主。
不过,皇后位空缺,这是留给江楠和王晓坤的。
对于这些人的去向,许锋讳莫如深,一直都不开口,所以大家都不好意思多问。
只是,许锋虽然和她们已经成亲,但没有圆房。
这一天,许锋请客吃饭,请了两个人,一个人是宇文化及,另一个人是杨广。
这一天的饭菜非常特别,是许锋用玉米面、高粱面调和在一起,用岩板做成的饼,用黄豆酱和大葱一起吃,而配菜,则是秋耳,秋天的拌木耳。
酒,也是来自民间,许锋这几年都非常喜欢的二锅头。
现如今,许锋的天空酒楼遍天下,酒楼的原则很简单,碰到了饥民和灾民,免费吃喝住宿,并提供他们工作,对普通老百姓也非常的客气。当然,也有专门的奢侈食材的私房菜馆,专门宰无良奸商和贪官污吏用的。
不过,新汉没有贪官污吏,有,也被一个个的杀掉了,许锋对自己手下的官儿很客气,薪金待遇很不错,但是他对贪官也格外严格,一个都不会放过。
此外,许锋加强了集权,一顿丰盛的酒宴之后,许锋封了很多人为公爵。而封王的,则是6个人,秦琼、唐璧、徐懋功、魏征、王伯当以及单雄信的儿子单子明。
但是,许锋给他们的兵权都不是很重,这也是他们自己的想法,毕竟,都是结拜兄弟,谁都是跟随许锋一起共患难的,患难之后,要共享富贵,兵权这种玩意太大了,容易让兄弟反目。
……
今天,也是许锋第一次和宇文化及以及杨广吃饭。
兵败的时候,杨广表现的很勇猛,没有投降,而是抵抗到底,最后是被生擒的,而宇文化及则是第一个开城投降的。
杨广已经50岁了,不过因为每天都在练功,或者在田里干农活,所以身子骨很硬朗,看上去不像这个年纪的。
而宇文化及则有六七十岁,却也没有呈现出老态。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罪大恶极,却没有被许锋第一时间赐死,反而活了下来,所以心态不错。
而且,许锋这几年也没有把两个人当做阶下囚来对待,而是赏赐了大宅子,还让他们舒舒服服的住了几年。
但是今天这顿饭,却让他们有些不解。
杨广天天下地干活,什么都吃,不忌口,今天也是如此,蘸着大饼子和大葱,狼吞虎咽,没有一点昔日皇帝的模样。
两年前,杨广就很少饮酒了,也不会沉迷女色了,所以身体一直都不错。
而宇文化及则是武将出身,一直都很注重自己的保养。
但是,相比较杨广吃的香,宇文化及似乎很不喜欢这种粗糙的美食。
而许锋一边吃,一边和他们喝酒。老实说,许锋最爱粗粮饼子加大葱,当然,不能缺了黄豆酱!这种吃法可以说是一种很能修身养性的吃法,而且,的确也很好吃,谷物的甘甜都在食物里了!
而吃完之后,许锋冲着两个人说道:“嗯……吃饱喝足了,也该结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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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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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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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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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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