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烧麦和一般的烧麦不同,做的小巧而精致。
但是味道,第一口下去,就让曾小春感觉到了震撼。
烧麦上面的橙红色点缀,居然是这个时节最好吃的大闸蟹的蟹黄,而且是新鲜的蟹黄!
这口感,吃起来真的是太过瘾了!
而且,这面皮也压根不是现成的,是她自己手擀的,弹性很不错,丝毫没有破掉的感觉,而且入口之后,带着一种特有的柔和,没有吃死面的感觉。
曾小春一口把烧麦送进了嘴里,咀嚼起来。
肉馅……显然是用猪五花为主要食材做出来的,但是没有好的配角也是白搭,配角,用的是少许的韭菜搭配了蒜黄,此外,还有浓浓的蟹肉!这真的是极为高雅的组合!诶,等等,里面怎么还有这么有嚼劲的东西!是花蛤啊!不,确切的说,是麻蛤!
麻蛤,是天州人的最爱,麻蛤包饺子,最好的搭配就是五花肉和韭菜!当然,再加入一点蒜黄提味,那就更了不得了!
过瘾啊,真的太过瘾了,主食都可以就酒了!
只是,曾小春一边吃着,眼泪已经不由自主的溢了出来。
萧媚很善解人意,拿起了手帕给他擦拭起来:“小春,你怎么了?”
曾小春望着萧媚,强挤出了一丝笑容:“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望着曾小春,萧媚突然间感觉到头有些隐隐作痛,不由秀眉轻蹙:“怎么看到你有点头疼?”
曾小春并不介意这句话,因为许锋告诉过他,这是重生后的人的重要反映,毕竟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活下来的。
“没问题,可以留下来了。”曾小春说道,“吃完饭,我给你把一个月的工资开出来,对了,萧媚,你回到你们公司,把工资要回来再辞职。”
“嗯,我会的。”萧媚也感觉到了曾小春眼神中的炽热。
萧媚高中毕业就出来工作了,已经工作了10年,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所以接触过很多人,曾小春一看就是那种有故事的男人,而且故事很多。可是这也是一条硬汉,这一点,萧媚能看出来,他今天忍不住在萧媚面前流泪,让萧媚芳心大乱。
留在这里,是肯定的,不仅仅是因为工资很高,待遇很好,还因为她对这个男人已经有些感兴趣了,她有点想要探查这个男人内心世界的想法。
……
而与此同时,在失去了伊云溪的维持的隋朝,时间已经来到了公元608年夏天。
经过了长达两年的招兵买马和实力扩充,瓦岗山已经坐拥10万精兵,手下的良将没有千员,也有300多人了。
许锋的存在,改变了瓦岗英雄们的很多秩序。
这一年夏天,许锋称王了,因为许锋非常喜欢两汉文化和三国文化,所以许锋的称号为汉王。
而许锋的麾下,是4路元帅,分别是秦琼、单雄信、王伯当和王晓坤。
4个元帅之下,是八猛,即8位个人能力最强的将军,这8人分别是江楠、佟小雪、罗士信、谢映登、秦用、侯君基、熊阔海和许锋自己。
秦用是许锋的兄弟,秦琼的义子,他因为秦琼的原因,留书出走,陪着秦琼一起共创大业,而侯君基极好,许锋和他比试过,发现他比时运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也是三元李靖的徒弟,外号小白猿。
古代的时候,很多起义军对轻功了得的人并不重视,在“前世”的瓦岗军中,侯君基一开始也不被看好,但是现如今不同了,许锋一开始就很重视他,让他和佟小雪一起,培养又能战又能打的士兵,侯君基因此感激涕零,兢兢业业的做事,从不耽误。
至于熊阔海,是因为许锋占据了瓦岗山之后,慕名而来的,而在“前世”,熊阔海后来跟了一个名叫李子通的反王,成为了瓦岗军的盟友。
本来,许锋是想给熊阔海一个元帅的,可是熊阔海生性勇猛,他总觉得当元帅不爽,不能冲锋在前,所以就自己请命,当了猛将。而猛将,实际上就相当于先锋官了。因为熊阔海武功高强,所以无人不服,也就定下来了。
至于军师,则是由魏征和徐懋功担任,这两人,魏征善于管理内部关系,徐懋功善于运筹帷幄,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此外,其他众人也都有自己的职务。
……
而许锋刚一称王,就惹出了大事,朝廷立刻派兵来围剿了,而且,这一次是靠山王杨林亲自前来!
许锋的预言已经变成了现实,他和靠山王之间的战斗终于拉开了帷幕。
毕竟是朝廷,人多势众,这一次,杨林派出了虹霓关守将八马将军辛文礼、虎牢关守将四宝将军尚师徒、以及秦琼的老上司,山东节度使唐璧,加上他自己的人马,一共四路,30多万人,从4个方向浩浩荡荡而来!
他这一路速度最快,10多万精兵,颇为雄壮。
可是,刚刚来到山寨外,杨林就发现情况完全不对劲,原本他的印象中,瓦岗山上就是一群草寇,不管是装备还是兵器,都跟不上,说不定随便拿个锄头就和他们较量上来了,可是今天一看,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许锋等人一个个盔甲明亮、兵器犀利,军容整齐,士兵们也是各个身强体壮,十分结实,一个个雄赳赳气昂昂的,绝非等闲之辈!
而且,他们的数量非常惊人,整整齐齐10个方队,每一个方队都是100人纵横列队,足足有10万人之多!
仅仅两年时间,许锋居然如此壮大,这简直有点出乎杨林的预料!
杨林的目光近乎呆滞的时候,许锋和秦琼都走了过去,在他马上冲着他拱手作揖:“王爷大驾光临,未能远迎,万望恕罪!”
靠山王望着许锋和秦琼,好多往事涌上心头。
许锋,他曾经想收的义子,极为赏识的英雄,想不到今天居然成为了反王的头子,举兵反隋了,而秦琼,曾经是他的十三太保,他最为宠信的义子,可是现在居然也反隋了。
“为什么要造反!?”靠山王的心中对两个人又爱又恨,但是,他问的是许锋,不是秦琼。
理由很简单,秦琼肯定会反,因为他是秦琼的杀父仇人。
秦琼的父亲叫秦彝,曾经是南陈的马鸣关守将,杨林当年带领隋军破马鸣关的时候,曾经和秦彝大战一天一夜,城破的时候,杨林爱惜秦彝是一条好汉,主动劝降,可是秦彝铁骨铮铮,誓死不降,而且还拔剑自刎了。
秦彝死后,杨林厚葬了对方,但是把对方的盔甲和武器一起留了下来。
后来,杨林收了秦琼做义子,因为非常喜欢他,所以把这套自己十分喜爱的盔甲和武器送给了他。
这盔甲名叫九吞八乍麒麟甲,还有一顶七宝鎏金盔,那武器则是一把长一丈零八寸的虎头皂金枪,都是稀罕的宝贝。
当初,秦琼不敢缺人这身盔甲和武器就是自己父亲的,因为当时父亲战死的时候,自己还特别小。可是后来他因为弟兄们在山东起义,离开王府,被杨林追赶的时候,从杨林口中得到了这个消息,所以跟杨林恩断义绝。
杨林,肯定是说不动他了。但是,许锋,为什么?他明明是闲云野鹤,为什么要掺和到这里面来?
许锋望着杨林,只是微微摇了摇头:“我之所以造反,并不是因为王爷你,如果狗皇帝杨广能有王爷你一半的仁义,我断不会反!我反他,就是因为他昏庸无道!王爷废话不说了,叫你的将军们出来和我一战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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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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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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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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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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