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哥,那个大嫂在哪里啊?”陆凌忍不住问道。正行走在大街上的陆离脚步一顿。
陆凌有些奇怪地挠了挠头。他这个动作,倒是和陆离有几分相似。
“她……不在了。”陆离强迫自己平静的说出这番话。他以为他能够轻描淡写地说出来,但是当她字一出口,他的声音就已经颤抖了起来。
“啊?”陆凌显然吃了一惊。
陆凌这个年纪,正是憧憬着江湖风流的时候。所以,当他听到陆离为林凌雁冲冠一怒,驭龙过江,只身闯入古河派,力敌三大门派掌门,再携美而去。这些种种,光听在耳中,就已经让人心驰神往。
更何况,刀圣柳扶风,释刀这样的字眼,又全部和陆离有关。再加上,陆离和他一样,都是姓陆。所以在陆凌心中,陆离就是自己最大的偶像。他一人闯荡江湖,不仅仅是为了心中的江湖,也是为了在江湖中寻找着陆离的消息。
他曾经想着,若是遇到陆离,定然要拜他为师。
但是事实清楚地警醒了他,陆凌的功夫,实在是嫩浅。陆凌也是清楚地认知到了这一点,他打算脚踏实地,先找一个用刀的高手学习刀法,然后再像陆离一样,干一番大事业!
可好巧不巧,这个时候,中原江湖闯入了一个连雀。
这个来自草原的用刀之人,专门挑在刀圣柳扶风逝去之后的江湖,挑战所有用刀之人。那些在江湖上有着那么点名号的,或响亮,或未名,不管是不是名副其实,连雀他一个一个挑战过去。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
但是他是一战一胜,全战全胜!
连雀是在用一人,打着中原江湖所有用刀之人的脸面!
这个江湖,原本是十八般兵器,样样皆有。可当世出了个剑仙沐三白,刀圣柳扶风之后,他们成了两座大山,也成了江湖榜样。用剑用刀的年轻人如雨后春笋一般,多了起来。
除了刀剑之外,其他兵器都似乎成了冷门兵器。
这样子持续下去,或许用刀的和用剑的会一样多。但是,偏偏当年柳扶风输给了沐三白。
刀圣输给剑仙。
这就意味着刀输给了剑。
于是,沐三白化身剑仙,而他也引领了剑道。别的不说,就说那一手惊艳天下的百步飞剑,只要是个习武之人,就没有不知道的。只要是个用剑之人,就没有不会的。
这就是一个人,影响了整个江湖。
在这样的影响之下,学刀的少,用刀的名家也变得少了起来。而连雀的出现,更是雪上加霜。
陆凌原本预想的那些名家,一个一个被打败。他们每败一个,陆凌就觉得他们不适合教习自己。因为在他心中,他一直在拿他们与陆离比。因为陆离没有出现,所以在他心中,陆离很强,甚至是最强。
连雀出现在灵州,战胜湛宁刀纪宁,并且宣布挑战下一个无臂神刀。当陆凌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也不管知不知道地点,就匆匆赶来。因为他想见识一下,这连雀到底有多强。
同时,他也想看看,两个用刀高手的对决,到底是什么样子。
小说话本上说了,旁观高手切磋,也可以让自己有所领悟。那么自己看这样一场决斗,应该也会有一点领悟吧?
这样的心理,驱使着陆凌。
在凤霞郡的一个小茶馆内,陆凌想着歇口气,吃顿饭。隔壁桌的话语不经意间落入耳朵。而那个看上去比自己大了六七岁的青年,说要找连雀麻烦。这让陆凌一下来了兴趣。
在他说话的时候,陆凌心底感觉到他心中的有恃无恐。这和自信不一样,这是一种可以依靠自己的实力去掌控一切的感觉。这种感觉,让陆凌对对方留意起来。
而对方腰间的刀,也提醒着陆凌,这也是一个用刀之人。
他冒险一试,看看这个实力有恃无恐的男人,会不会给自己机会。谁曾想到,这个人,竟然是陆离。
那个陆离!
这让陆凌如何不喜出望外?陆凌的欢喜劲还没有过去,所以一直缠着陆离,问着陆离自己的事情。
特别是关于他与林凌雁的事,更是陆凌询问的重点。他这个年纪,正是对少男思春,对女子心思萌动的时候。他也会想,什么时候,也会遇上一个让自己奋不顾身的人。
可陆离的回答,让陆凌也愣住了。
她不在了。
这四个字,很好理解。而陆离说出那四个字的语气,更是让陆凌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于是两人之间沉默了下来。陆离继续前行,而陆凌紧紧跟在他身后。
走出了一段,陆离来到了一家车马行的门口。
一般大郡县城,都会有车马行做生意。这也得益于当今天下,商道繁荣,货物周流天下的局面。要说问路,还有比车马行更专业的地方么?
陆离走进车马行的大门,立刻就有一人迎了上来。“二位客人,是来托货啊?还是租车啊?我们老高车马行,可是凤霞郡最大的。要是交给我们托运,保证能让你的货品稳稳当当顺顺利利的到达。”
“不,我们不托运。我们想租一辆马车。”
“哦?一乘?”迎门伙计问道。这里的乘,指的是四匹马拉的车。一辆就是一乘。也算是车马行的行话。一般运货,四匹马的马力才可以兼顾速度与重量。
陆离多少听得懂一些,他摇了摇头,说道:“一匹马就够。就拉我们两个人。”
“这样啊?那小厢的就够。”
“恩。多少租金?”
“押金二十两,具体租金看您用的时间。日租一钱,若是路程远了,也得再加一些。毕竟马可是精贵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在陆离身后的陆凌听到二十两,心中就咯噔一下。毕竟对他来说以银子为单位来结算,已经是有些奢侈了。可陆离就点了点头,“哪结账?”
陆离的爽快让迎门伙计眉开眼笑。“老板这请,里面柜台立下字据就好。”
“行。”陆离便在伙计的殷勤招呼之下,交了钱,拿了凭证,又去后院挑了一匹马。这些做完之后,有另外的伙计为陆离套上车。陆离边看着他们,一边问着柜台里面的掌柜。“劳驾问问,从这里到丹阳县,怎么走?”
掌柜热情地说道:“这个简单,从这里出去,沿着老街出东门,然后顺着官道走上十一二里地,之后会有条岔路,顺着右边那条走,再走一天左右,就能看到丹阳县的界碑了。”
陆离心中记了记,然后对掌柜说道:“知道了。多谢掌柜。”
“哪里哪里。”掌柜正因为有一笔生意进账而高兴呢。对陆离当然是知无不言。两人又客套一阵,寒暄几句。等到马车完备,陆离便让陆凌先上车。
陆凌有些踌躇,然后他问道:“离哥,要不我来赶车吧?”
“啊?你会么?”
“应该……会吧。”
“得了吧。上车。”陆离挥了挥手。
陆凌悻悻地缩了缩脖子,然后登上了马车。
陆离对于驾车当然是熟门熟路。他跳上车辕,一甩马鞭。“驾!”只待轻喝一声,那匹黄马就已经迈开了脚步。陆离认准方向,驾车而去。
马车穿过人流,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陆离驾车,思绪却飘远了开去。
“离哥,我是不是惹你生气了?”忽然,陆凌的声音拉回了陆离。
陆凌提到林凌雁之后,陆离说了一句不在了,陆凌他感觉是自己提起了陆离的伤心事,所以惹到了陆离。
“没有的事。”陆离直接否认。他倒不至于一点小事就生气。只不过,提起林凌雁,的确会让陆离变得沉默。这一点,是怎么都改变不了的吧。
陆离笑笑,示意自己并没有生气。他一边驾车,一边问道:“陆凌啊,你是哪里人氏?”
“梁州的。”
“梁州?那不是离云滇挺近的么?”
“也不算近吧。我家住鲷县,是在梁州东北,靠近菿州。”
“哦,这样啊。那还算大姜中心啊。”
“距离平安城还是有些远的。”
“家中父母可在?”
“父母健在。”
“嗯?父母健在,为何不在家孝敬父母?”
“呃。其实……”陆凌尴尬地笑了笑。
陆离奇怪道:“其实什么?”
“其实我是被我爹赶出来的。”
“……”这个回答,让陆离无言。“赶出来的?”
“嗯。那个,我家开了个镖局。我上面还有个大哥。原本我也没想着继承家业,只想着习武练刀,做个刀圣什么的。但是三月前,和人比试,惹了麻烦。于是就被我爹赶出来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你的武功很好咯?”
“那不是,那不是。”陆凌连忙说道。“跟离哥比,还是一个小指头都算不上的。”
“哪里话,你现在,能够真气外放了么?”
“呃,能。”
“那不就结了,我在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只是在练基本功呢。”
“啊?”
“你的内功是家传的?”
“嗯,是啊。那心法叫做苍天剑歌。”陆凌对陆离倒是没有任何防备之心。
“苍天剑歌?”陆离嘟囔了一句,“怎么这么耳熟啊。”
陆凌没有做声。
陆离忽然反应过来:“诶?不对啊。既然叫剑歌,应该是剑决一类的吧?你为什么要用刀啊?”
“那个,因为,我喜欢用刀。”陆凌吸了一口气,红着脸说道,“我也想成为刀圣。”
陆离愣了愣,随即笑道:“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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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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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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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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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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