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的车厢内,寂静的气氛显得过分的压抑。
上车后,沈瑶就感受到了他周边的低压气息,可以想象出他英俊的眉宇间一片清冷,五官线条凝着丝丝冷硬,正侧着脸看着她。
她呼入鼻翼的空气,掺杂着身旁男人独特的气息,莫名地让她回想起昨晚。
她的心跳骤然加速,有些凌乱。
现在的她还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她纤细的手指紧紧抓着包包的带子,心里酝酿一番后,才抬头看向他近乎完美的俊脸,找着话题问:“你怎么来了?”
厉夜墨见她开口,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将视线落在了她的手腕处。
沈瑶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大块红印瞬间映入眼帘。
她急忙将双手放到了背后隐藏起来。
却不料,厉夜墨伸手将她的手拽出来,放在他的腿上,然后轻轻地帮她揉搓。
冷淡的回,“沈维和沈甜一早没看见你,心里着急,就让我过来找你。”
正在开车的应圣不禁看了一眼后视镜:不亏是心机腹黑外冷内骚的厉少,说出谎话来,心都不带虚的。
明明是自己一早见不到人,心里着急才急忙赶过来了。
挖槽,他看到了什么?
厉少他竟然会帮人揉手腕?
他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眨了眨眼,盯着后视镜看了几秒。
愣是忘记了稳住方向盘,让车子偏离了轨道,直到旁边的车子按了喇叭,他才猛然惊醒,急忙将车子回正。
沈瑶没注意到应圣的情绪变化,而是满脑子都在想着沈维和沈甜,心里顿时有些心疼。
她似乎在埋怨他没有将临走前她对他说的话告诉小孩,所以语气显得有些僵硬地说:“我不是和你说了,我过两天就回去。”
话落,只见厉夜墨薄唇抿成冷冽的直线。
若非他过来,她是不是就要跟着那个男人一起上车。
此时车子正好一偏,猛地晃动了一下,他冷傲矜贵男人的身躯由于惯性,紧紧地靠在沈瑶的身上。
应圣内心十分惶恐:厉少你可千万别来怪我,你看我多好,我还给你加了一块鸡腿,让你有肉吃。
“你不希望我来?”厉夜墨忽然神情变得淡漠,眼神极其清冷,在她的耳边低喃一句。
“......”沈瑶的身体狠狠一震!
她怎么有一种错觉,厉夜墨是来抓奸的?
“他救过孩子,所以看在这个份上,你不要为难他好不好。”沈瑶不敢奢求厉夜墨会看在她的面子上,所以只好拿出沈维和沈甜来做挡箭牌。
“他是不是也救过你。”厉夜墨一针见血地问。
沈瑶眼眸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稍纵即逝又恢复了平静。
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会联想不到。
她保持着沉默,抿抿唇,声音比刚才多了几分坚定,“只要你放过他,我就不会再和他纠缠不清。”
厉夜墨眸光犀利地盯着她,似乎要看进她心里去。
“那就一辈子都不要见他。”
怕的不是她纠缠不清,而是那个男人,刚刚离开时,他清楚的知道,那个男人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轻易地放开沈瑶。
沈瑶眸底窜过惊愕,有些意外厉夜墨会对她说这样的话。
“我做不到。”她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
再说他还是沈维和沈甜的干爹。
“就算你做不到,你觉得贝拉家里的人会同意吗?”厉夜墨微勾起一抹冷讽,只留给她冷峻的侧颜。
她还是这么在乎那个男人吗,还是做不到要和他断绝关系?
“你的意思是……”沈瑶刚准备说话时。
厉夜墨忽然打断她的话说:“他和沈璐的婚礼本来就是一场商业联婚。在婚礼上出现这种丑闻,你觉得贝拉家里的人会放过沈家?”
沈瑶脑海里顿时想起了她的妈妈,急忙推开厉夜墨,对着应圣大喊,“掉头!”
说完,又从包里掏出手机,拨打着林玉兰的手机号码。
她刚刚竟然一时忘记,今天她是和妈妈一起过来参加婚礼的,而现在她竟然把她妈妈丢在了婚礼现场。
沈瑶心急如焚地等着电话,可偏偏这个时候,手机里传来的都是嘟嘟声。
“应圣,快掉头!”沈瑶急忙看着应圣说。
“这是单行道,我过不去。”应圣手心捏了一把冷汗,无奈地回答说。
他也想立即掉头啊,可看着一旁全是围栏,估计得继续行驶到前面才能掉头。
沈瑶咬了咬嘴唇,看了一眼窗外,内心急躁不安。
到了婚礼现场,沈瑶顾不得车上还有人,急忙下车。
果然,她在某个角落里看到沈清锋,还有她妈妈,两人似乎在交谈着什么。
而林玉兰却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一般,一直卑躬屈膝地站在那里,受尽他的冷眼和嘲讽。
沈瑶下意识地停下脚步,然后悄悄地朝着那边走去。
走到不远处,躲在一处角落,能隐隐约约的听到他们说话的内容。
“你还要我再隐瞒多久?之前为了公司,我已经忍气吞声那么多年,事到如今,她竟然要一手毁了我的公司和沈璐,我还护她做什么?”
“你还要我原谅她?原谅她之后再来继续欺负沈璐?让她身败名裂?”
“不……这一定不是沈瑶做的。”林玉兰拼命地摇着头,嘶吼着。
此时老泪纵横的她,脸上的褶皱清晰可见。
这几年她身体越来越差,导致现在的她也只能伸手扶着旁边的栏杆来支撑着身体。
“不是她还能有谁想害沈璐?除了她将沈璐视为眼中钉,还会有谁对沈璐这么做?”沈清锋见她极力维护沈瑶,气不打一处来,伸手指着她问,“就允许沈瑶是你的女儿,沈璐就不能是我的女儿?我告诉你,是你先背叛我的!就不要怪我翻脸不认人!”
“她就是野种!是你背叛我所留下来的野种!”
想当年他还是一无是处的毛头小子,而她是有钱人家的女儿。
她在他心目中如同缪斯女神,他视她为珍宝。
他一直在心里暗暗发誓,终有一天他会出人头地,给她过上好日子。
可没想到正当他事业起步时,有一天回来,他竟然听到她亲口说沈瑶不是他的孩子。
这句话犹如晴天霹雳,击中了他的脑袋嗡嗡作响。
令他不敢面对,他所做的一切到头来是为了什么?
一时禁不住这个打击,只好仓皇而逃,独自一人跑到酒吧,买酒沉醉,结果一觉醒来,发现沈璐的妈妈在自己的身边。
他为了维护男人那么一点点自尊,不惜将沈璐妈妈一起带回家,也就后来有了沈璐。
其实就是想报复她当年为何背叛了自己。
而他这几年也都不好过。
他一见到沈瑶,就如同一根刺扎在他的胸口,让他气喘不顺。
现如今他更想不到的是,沈瑶竟然当众做出有辱他们沈家的名誉的事情。
这是他绝对不能接受的事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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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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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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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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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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