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二替她将湿漉漉的头发拨到一边,低头在她眼睛上轻吻,顾不得热不热,将她紧紧抱在怀里,这才跟着睡去。
第二天早上,南风先醒,一抬头就看到陆二安静的睡颜,想起昨晚情到深处他在她耳畔呢喃的话,全身都软了下来,没忍住在他的下巴亲了一下。
陆二睫毛颤了一下,好像是要醒了,南风后知后觉地觉得有点羞涩,一下从他怀里溜出来,钻进了洗手间。
陆二只觉得怀里突然一空,本能地惊醒过来,跟着就听到洗手间的动静。
可能这就是五官的协调性,眼睛看不见了,但是他的听觉变得很灵敏,能清晰地听见洗手间里的水声,脑子里不受控制地想她,越想喉咙越干,满心里就只剩下一个念头:想再要她一次。
后来他如愿以偿,几天里每个晚上都把人要了,从沙发到桌子,从浴室到地上,几番下来,南风得出了一个很权威地结论——男人做某种事的时候,眼睛看不看得见,其实是无所谓的。
……
又一个晚上酣战后,南风窝在他怀里昏昏欲睡,陆二时不时亲吻她的脸颊和脖子,顺势蔓延到她的耳朵,低喃:“嫁给我。”
每天晚上,他都会在她耳边说这三个字,南风一直假装没听见,就如他最初对她说‘等你长大,我就来娶你’时一样,她不敢当真。
她和江岩在一起四五年的感情都能说变就变,他们这短暂的温情又能有多久的保质期?
哥哥失踪后,她从千金小姐变成落魄孤女,在极短的时间里尝遍人情冷暖,看清了世间百态,她相信这个世界还有美好,却不再敢相信那些美好会轻易落在她身上,陆二很好,就是因为他太好,她才没有那个自信能真的拥有他一辈子。
她抱紧他的腰,贪婪地汲取他的温暖,不想再去想这个问题,就当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现在她和他在一起很开心,以后怎么样,多想无益。
陆二把玩着她的发尾,灵巧的手指缠绕着她的头发,他知道她还没睡,就又在她耳边说:“嫁给我吧。”
南风再也忍不住,翻了个身骑到他的身上,掐着他的俊脸说:“你好烦啊,不准再说这件事,否则你以后就别想再碰我!”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嫁给你!”
“我想娶你。”
“你又来……”南风沉沉吸了口气,索性跟他摊牌说个明白,“陆二,你知道我长什么样吗?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知道我今年几岁吗?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吗?知道我是哪里人吗?你连这些最基本的东西都不知道就说要娶我,不觉得太草率太荒唐吗?”
“还是说你觉得跟我发生了关系应该对我负责?如果是这样,我现在就告诉你——我不需要!男欢女爱,我是自愿,从来没想要以此让你对我负责。”
“等你的人来接你,你兑现当初承诺我的话帮我找哥哥,完了我们就一拍两散。”
这么潇洒的一段话,南风原本还以为自己能很轻快地说完,可是到最后,她的声音还是不受控制地哑了下来。
网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我比谁都希望你能幸福,只是一想到你的幸福里没有我的份,还是会难过。’
她一想到不能永远拥有他,还是会很难过。
南风喉咙微微有些发哽,掩饰地干咳了两声,见他一直没吭声,越觉得不自然,一边从他身上下来,一边含糊地笑说:“你口渴不?我去拿水……”
陆二抓住她的手将她拽回怀里,一把按住她的后脑勺扣在怀里,这个角度她恰好能听见他心跳的声音,他没有长篇大论去诠释他的感情,更没有一一回答她那些质问,只用很低沉很认真的语气,告诉她一个事实:
“我心里已经有你的样子。”
我心里已经有你的样子。
虽然看不见,但我曾用心去勾勒过你的模样。
喜欢你,想娶你,不是说说而已。
“……”
南风不是爱哭的人,当初得知哥哥失踪,她几乎把这辈子能掉的眼泪都掉完了,这两年在外有多苦她都不曾再哭过,可在听到他从心口传出的话时,她竟就一下子红了眼眶。
他握着她的手,先在唇边吻了吻,再一起去描绘她的面容,认真而庄重,画到她的鼻子时,他忽然一笑,稍稍用力点了一下,又一次说:“我想娶你。”
南风憋不住眼泪掉下来,但心里却跟饮了蜜似的甜,破涕为笑,终于答应:“好……等你来娶我,我就嫁给你。”
“我这辈子,只嫁给你。”
她这辈子没被多少人感动过,那一晚,他认真地说想娶她的模样,深深刻画在她的脑海里,可能终其一生都忘不掉。
——等你长大,我就来娶你。
——等你来娶我,我就嫁给你。
……
八月底,这座城已经进入萧索的秋季,夜晚有丝丝刺骨的寒意,南风打算去买床厚一点的被子,就跟陆二说了声,拿着钱包便出门了。
她在附近的小商店买了薄毯,看到商店还又卖折叠式的双人床,眨眨眼,耳根有点红地想起他们那破房子里的沙发都要被他们折腾坏了……于是就又买了床。
怕被人发现他们的住处,南风平时买任何东西都是亲力亲为亲自拿回去,这次也是,她打算来回走两趟,先把被子带回去后,再来搬床。
拎着被子往回走的路上,南风给陆二打了个电话,问他今晚想吃什么?她顺路买回去。
可是电话响了好久,那边都没有人接听。
心下有些奇怪,她想再继续拨打,谁知不小心跟转角处走出来的人撞上,手机摔在地上成了两半,对方是个小孩子,连连道歉。
南风的手机耐摔,摔这一下不会坏,自然就没有计较。
她兀自蹲下去捡起手机,想将电池安回去,无意间发现原本应该什么都没有的内存卡凹槽里,不知何时起竟被插入一块蓝色的芯片。
她很确定这块芯片不是她的,但完全没有印象这块芯片是从什么时候起存在她的手机里,她的手机平时一直随身携带,连陆二都没有碰过,芯片若是被人放进去的,那会是一个什么情况下?
电光火石间,南风想起了两个月前的那次绑架。
那次她明明被高个子和矮个子抓住,可他们却只打了她一顿就把她放了,陆二也曾说过这种做法很古怪,只是他们随后火速搬离私人会所,就没再深思这件事。
如果说,那次他们抓了她又放了她,采取的做法不是跟踪,而是芯片定位的话……
南风脸色瞬间白了两度,双手快速将电池安回去,开机,左顾右盼,看到一辆垃圾车路过,她毫不犹豫将手机丢上车,看着车子载着手机远去,她的心跳还是难以平复,转身就往破房子奔去。
路上她想了很多个问题,比如,对方在她的手机里安了定位芯片,一定早就知道他们一直藏在破房子里,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算了不管了,先带陆二离开要紧。
南风一路跑回破房子,开口就喊:“陆二!陆二!”
没有回答。
本该等她回来的陆二,此刻已经不见踪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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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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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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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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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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