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开门,那道站在窗前的挺拔背影就落入她的视线里,她眯了眯眼睛,一笑:“稀客啊,盛总裁居然也会光临黄金台。”
作为榕城最闻名遐迩的娱乐场所,黄金台一向都是贵公子哥们最爱来的地方,几乎是叫得上名号的人物都来过,唯独盛于琛不曾驾临。明明是二三十岁最血气方刚的年纪,却把自己禁欲成了老干部,圈子里完全没有听到他一点花边新闻,今天莅临黄金台,可不就是稀客?
面对她的调侃,盛于琛没有任何反应,开门见山地问:“你今天去陆公馆见南风了?”
兰姐婀娜地走进去,笑着道:“是啊,她想见我,陆少就让我去陪她聊了会儿天。”
“她现在怎么样?”
“挺好的,她那怎么都吃不胖的体质,因为怀孕还圆润了点。”兰姐在沙发上坐下,招呼道,“盛总裁,别光站着,坐下来喝杯……茶?”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好笑,来黄金台喝茶?
盛于琛走了过去,坐在她对面的沙发上,眸色深深:“她有没有让你帮她做什么事?”
兰姐从抽屉里拿出金骏眉,拨了一些茶叶在茶杯里,行云流水地注入沸水,依次醒茶、过滤、倒茶,最后奉上一杯芬芳四溢的香茗到他面前。
同时笑道:“盛总裁难道不知道我是陆少的人?就算笙笙拜托我什么事,我转头也会告诉陆少的。”
“你不会。”
兰姐抬起眸,对面的男人话语肯定:“她愿意见你,说明你值得她信任,绝对不会做对不起她的事。”
兰姐哧声:“不愧是看着她长大的人,还真了解她。”她也就不故弄玄虚了,“没错,笙笙让我帮她一个忙——她想要逃出陆公馆。”
随后,她就将今天和南风的全部对话都悉数转达,包括南风对俞温被囚禁的地方的猜测也说了。
盛于琛听着眉心褶皱愈发深重,事实上,从北城回来后,他一直让人时刻监控着陆公馆,奈何公馆里外把守严密,他始终找不到机会和南风接触。
兰姐还道:“我离开公馆前,陆少把我叫了过去,问我笙笙都跟我说的了什么?我坦白说笙笙想让我帮她逃出去。”
盛于琛颔首:“你做得对。”以陆城遇的敏锐和心机,南风那些小心思是瞒不过他的,与其闪烁其词,倒不如说一半真话,虚虚实实下,反而不会让他起疑。
兰姐转动茶杯,复而抬眸:“我说我没有答应,因为我没那么大本事能把一个大活人带出层层把守的陆公馆,这虽然是搪塞他的话,但是也是事实,我一个人的确没有办法把她带出来。我原本还想着如果你不来找我,我也要去找你。”
放眼榕城,会真心实意帮助南风的人,只有他。
盛于琛神情冷肃:“这件事必须尽快做,免得夜长梦多。你还有办法进入陆公馆吗?”
兰姐点头:“有。”
“那你告诉她——明天晚上,我去接她。”
……
送走盛于琛,兰姐再次去往陆公馆。
她有陆城遇给的特权,可以自由出入不受阻拦,只是她想上二楼找南风时,却被梅婶拦住了,老妇人和和善善地微笑:“蓝小姐,您还有什么事吗?”
兰姐淡定道:“我落下东西在你们少夫人那儿,现在要用,所以回来取。”
梅婶道:“少夫人正在休息,不方便见客,您落下什么东西能告诉我吗?我去帮您取来。”
眼睛微微一眯,兰姐倒是没强求:“也好,那你去帮我把我的手链拿来,应该就夹在你们少夫人最近看的那本书里。”她拨了拨头发,笑笑,“其实我也不着急,本来打算明天再来拿,不过刚好闲着没什么事,就过来走一趟。”
“好的,我去帮您取来,您稍等片刻。”梅婶说完,转身上了三楼,在书房的桌子上找到那本书,里面果然夹着一条白金手链。
兰姐取回手链,道了声谢就离开了。
……
南风睡到晚餐时间被梅婶叫醒,吃了点东西后,她又上三楼看书。她最近一有空就赖在书房里,有时候看书,有时候自己跟自己下棋,反正都是做些打发时间的事。
她拿起桌子上的书,发现原本夹着手链的地方变成了一条书签,眉梢一挑:“谁动了我的书?”
梅婶即刻解释:“少夫人,刚才蓝小姐来过,说她落了一条手链在您这里,因为您当时正在休息,我怕惊扰到您,就自作主张将手链取了还给她。”
“哦,这样啊,那条手链的确是她的,我当时觉得漂亮就让她摘下来给我看看,没想到忘记还给她了。”南风蹲下身摸摸金毛犬的脑袋,似笑非笑地说,“她也真是的,还特意回来拿,怕我不还给她吗?”
梅婶如实转达:“少夫人您误会了,蓝小姐说她原本是打算明天再过来拿,不过因为刚好没什么事,就顺路过来拿了。”
南风眸子微一闪:“喔。”
明天啊。
……
天黑,天亮,昼夜交替又一轮后,新的一天就到了。
南风今天心情格外好,还带着金毛犬在后花园玩飞盘,她将飞盘远远抛出去,金毛灵活地一个飞跃,赶在飞盘落地之前一口刁住,兴奋地往回跑,一副求表扬的样子,还企图扑倒南风。
不过它最后没能得逞。
因为它被横插进来的男人挡住,男人毫不温柔地提着它的耳朵,训道:“跟你说了多少次,不准扑人!”
金毛犬听得懂人话似的,呜咽一声趴在地上,委屈兮兮的。
南风道:“这种狗本来就黏人。”
“那也不行,它的个头那么大,万一伤到你怎么办?”陆城遇皱眉,只觉得自己当初的决定是错的,还不如养兔子。
心情好的南风多说了两句话:“我还不至于弱不禁风。”
话语里有维护这只狗的意思,陆城遇看了她两眼:“你很喜欢它?给它起名字了吗?”
“没。”她没那么好的兴致。
“起一个吧。”
南风不咸不淡道:“你自己起吧。”
二月的天气,还是很冷,南风在室外已经呆了好一会儿,拉了拉身上的外套,准备回屋。
陆城遇拉住她的手,提醒:“这是你的狗。”
南风眼中别具深意,留下一句:“早晚不是。”然后飘然而去。
金毛犬还是喜欢南风,也跟了进去。
陆城遇看着他们的背影,想起昨天蓝兰说的话,舒展的眉心慢慢折了起来。
……
傅逸生哼着小曲儿从车上下来,一眼就瞅见自家院子里停着一辆黑色卡宴,他抽了抽嘴角,立即往屋内走,客厅没看见人,旋即掉头,直奔地下酒窖。
门一推开,果然看到里面一道颀长身影,正在翻找他的藏酒。
“你怎么又来了?最近你可是越来越喜欢往我这里跑了。”
陆城遇淡淡漠漠:“以前你被你爸追着打没地方躲,求我收留你的时候,怎么不说自己老往我那跑?”
傅逸生一梗,无语至极:“你不就是不想回去看你家小妻子冲你甩脸色吗?直说就好,兄弟我又不会笑话你,至于翻那些陈年旧账吗?”
提起这一茬,他免不了幸灾乐祸:“哎呀,真看不出来平时娇娇媚媚的南小姐原来杀伤力这么大,把堂堂陆家大少都弄得连家都不敢回去,不过也是,你把人家的哥哥都给虐了,还想给人家给你什么好脸色?”
“你的品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差?尽收藏些能看不能喝的玩意!”陆城遇话是在嫌弃酒,可眸光里的冷峻分明是对着别的。
傅逸生瞧出点味儿,总算没再往他伤口上撒盐:“看来你今天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差。”
陆城遇坐在高脚凳上,无波无澜地说:“昨天蓝兰去了一趟陆公馆,她求蓝兰带她离开。”
“这怕什么?你的陆公馆把守得那么严密,她又出不去。”
可陆城遇的表情却还是阴郁。
症结根本不在她出不出得去,而是她明知道出不去,可还是抱着微弱的希望企图离开……她就那么不愿意待在他身边么?
傅逸生从一个不起眼的箱子里掏出一瓶罗曼尼康帝,倒了一杯给他,看他接过去就一饮而尽,啧道:“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弄成这样,不像你啊,难不成你真对南小姐动了真心?你爱的不是当年在洛杉矶救过你的女孩吗?”
颇为好奇般,他摸摸下巴又问:“如果将来那个女孩找到了,她和南小姐之间,你打算怎么取舍?”
陆城遇用‘这是什么鬼问题’的眼神看了他一眼,将酒杯放在桌子上,手指点了点,示意他倒满。
傅逸生开启爱情专家模式,循循善诱道:“虽然我没有结过婚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这么浅显的道理还是懂的。一个人的心只有这么大,要爱只能爱一个人,绝对没有平分成两半的道理,如果你还是想要那个女孩,现在就高抬贵手放了人家南小姐,怎么说都是个美人,把她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良心过得去嘛?”
陆城遇嘴角挂着瘆人的笑:“真难得,居然能在你这种花花公子的嘴里听到这种爱情论调。”
傅逸生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不去祸害人家好姑娘,某种程度上我其实也算是个好男人。”
陆城遇捏紧了高脚杯,眸中明明灭灭是他的断然:“南风是陆太太,现在是,以后是,永远都是。”
傅逸生挑眉,正想说什么,一阵铃声唐突地响彻酒窖。
陆城遇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接听。
那边是方管家着急的声音:“少爷!不好了!少夫人不见了!”
神色瞬间清冽,陆城遇冷声:“怎么回事?”
“少夫人原本是在书房看书,可刚才佣人去送药却没看见她,我让人将公馆里里外外寻了一遍,也是……”
方管家的话没说完,但陆城遇已经明白了,他挂了电话,眼神是冰冰的霜雪。
傅逸生也听见了,他反倒是一脸赞赏“跑出去了?真厉害。”
陆城遇徒然阴冷,且戾气很重:“有些人不长记性,总忘记榕城到底是谁做主。”
傅逸生听着这话,一下就猜出是谁,轻笑一声:“不知死活。”
“跟我走一趟。”陆城遇下了高脚椅,拿起一旁的长风衣穿上。
傅逸生不乐意:“你自己的家事,把我叫去干什么?”
“去管好你的女人。”
傅逸生狭长的桃花眼一眯,舔舔嘴唇一笑:“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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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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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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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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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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