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安道:“她年纪虽然小,但却很聪明,我只想让她跟着认两个字,不用做什么学问,孩子们现在年纪还小,也分不太清楚男孩女孩,这样也不能到书院来吗?”
夫子却皱眉道:“八岁,也太小了,这书院里的孩子多数已经十二三岁了,她真的能跟得上课程吗?“
元安想了一下之前在太守府,肖凌飞纠正裴月明时的样子,他对话本很熟悉,自己私底下肯定也学过不少东西。
她点头,道:“夫子若是还不能下定决心的话,可以将那小女孩儿叫过来,亲自问一问她。”xǐυmь.℃òm
肖凌飞很聪明,夫子一贯喜欢聪明懂事的孩子,他看到肖凌飞,肯定会惜才地将他留下,哪怕他现在在外的身份是个女孩子。
元安到底是太守夫人,说话也是有分量的,夫子虽然犹豫,但还是点头同意了。
书院距离太守府不远,元安让雪晴回去,将肖凌飞带过来。
进门之后,肖凌飞就对元安道:“说好了只是帮忙看管一个人,怎么看着看着,还看到书院里来了。”
元安起身笑道:“教你们做学问,不好吗?”
肖凌飞撇了撇嘴,没说话。
元安却道:“这位是书院的夫子,快来见过夫子。”
肖凌飞看了那夫子一眼,上前来见礼,他见的是个男孩子的礼,年纪还小,倒也不是特别突兀。
夫子则在仔细打量着这个小女孩儿,人都有一种逆反心理,元安刚才请他教一个小女孩儿,他一直摇摆犹豫,但见到了这个孩子,发现对方似乎对书院一点都不感兴趣后,一种奇怪的胜负欲就被激了起来。
而且,太守夫人没有说谎,这个孩子确实不一样,她的谈吐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八岁的小孩儿。
夫子叹息一声,道:“可惜了,要是个男孩子多好啊。”
本来就是个男孩子的肖凌飞睁大了眼睛:“我是个女孩子不行吗?可我觉得我比大部分男孩子都要强!”
“是吗?”夫子一笑,道:“那我问你几个问题。”
肖凌飞站直了身子:“你问吧。”
夫子就开始提问,他问了十三四岁孩子才能学到的东西,肖凌飞对答如流,夫子也起了一些好奇心,问题越来越难,问到后面,才看到肖凌飞逐渐露出为难之色。
虽然为难,但也答上来了。
回答略显幼稚,但考虑到他的年龄,已经很了不起了。
越到后面,夫子的眼神中越是充满了赞叹。
结束之后,元安笑着问道:“如何,她能进书院了吗?”
夫子连连点头:“能能能,就是可惜了……真可惜了。”
肖凌飞却根本不当回事,撇着嘴,道:“有什么可惜的。”
他本来就是个男孩子,还不为了对付那个什么裴月明,才穿妹妹的裙子。
这个夫子也是个瞎眼的,竟然没看出来。
元安可不想被夫子发现自己带来的小女孩儿竟然是男扮女装,在身后拍了肖凌飞的后脑勺一巴掌,让他少说两句。
肖凌飞不情不愿地闭嘴了。
跟裴月明一起上课这事儿就这么定下了,元安将接送两人上下课的任务交给了长风,汝儿倒是对这个差使很满意,说提前适应一下送孩子去书院读书是什么滋味儿,以后等他们有了孩子,可以更熟练一些。
暂时安顿了裴月明,元安就将注意力都放在了新开的米粮铺子上。
伶仃阁的房子是现成的,元安定制了一些柜子和一块牌匾,准备三天,一切妥当。
伶仃阁的老板提前在渝州城内散布过消息,说伶仃阁将会推出价格更便宜的大米。
百姓们对这件事情的关注度很高,但又不太相信真的会有便宜的大米进来,米价被裴家垄断多年,他们有这样的疑虑也是正常。
元安提前两天将牌匾挂上去,用红绸覆盖,任何人从这里经过,都会知道这里有一家新的店铺准备开张了。
开张当日,元安请来了吹唢呐和舞狮的队伍来,在门口好好热闹了一番。
小小的店铺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连对面的茶馆都坐满了人。
元安倒是没有露面,一大早,她就带着雪晴去了茶馆二楼的包厢,坐在包厢里,通过窗户欣赏完了全程。
舞狮结束之后,便是剪彩,剪彩后,伶仃阁的掌柜出来讲话,他言辞得体,将伶仃阁的大米来源解释得很清楚,百姓们有些等不及了,推搡着向前,催促着掌柜快点开门,他们要买米!
看到这一幕,雪晴露出笑容,道:“夫人,那董毅根本就是在吓唬我们,渝州城的百姓如此需求价格便宜的大米,这生意怎么会难做呢。”
元安喝了一口茶,笑道:“这才刚刚开始,在渝州城里做生意,需要担心的从来都不是有没有人来买东西。”
雪晴道:“您是说,裴家会来捣乱吗?”
元安点头:“董毅显然已经对渝州的米价眼馋已久,他是个商人,唯利是图,有钱赚,但他为什么不自己亲自到渝州城来卖米,他将大米卖给裴家,价格是一百文一升,自己到渝州城来,哪怕是两百文一升,也比裴家便宜,自己也能赚许多,这其中的利润太大了……”
董毅之所以不这样做,只是不想跟裴家正面起冲突,他将元安推出去,做了这个挡箭牌,这米店看似是元安开的,但实际上,是董毅开的。
不过,元安唇角笑容更深——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董毅看不惯裴家,想要针对裴封,既然找到了她,那她帮忙,是要从董毅那里拿点好处的。
元安不在乎钱,她想要的是渝州城将来的米价定价权,她要永远让百姓吃上便宜的米粮。
董毅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等他以后知道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楼下,伶仃阁的米粮铺子终于开业了,掌柜大声道:“我们供货有限,每升米一百文,每天只有一百升!每人每天最多能购买一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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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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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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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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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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