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离开渝州,不处理裴家,渝州迟早还会变得跟现在一样,我也想赚钱,但我至少不会跟裴家一样。”
董毅笑着端起酒杯,道:“夫人不妨相信我一下?我知道你是通过伶仃阁的渠道找到我的,我想跟伶仃阁合作,很久了。”
元安有些意外,这董毅倒是出乎意料的坦白,连自己的想法和目的都说得一清二楚。
商人逐利是本性,但裴家做得太过分了,可也不能因为一个裴家,就拒绝相信任何商人,毕竟,这个国家运转,经商者是必不可缺的一部分。
元安道:“这件事情,我需要考虑一下。”
“我知道我知道。”董毅笑了起来:“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您可以先将这孩子领回去,考察一下他,我这边……会送太守大人一点米粮,你们也可以在渝州城内试卖一下,裴家垄断渝州的米粮,你们想要重开一家米店铺子,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跟我合作之前,我首先得确认太守夫人有没有这样的能力。”
元安点头:“这是自然。”
一顿饭吃完,董毅还真让裴月明跟着元安走了。
临走前,元安先将裴月明送上了马车,董毅却对元安道:“太守夫人一定很疑惑,我为什么一定要让这孩子去裴家,这话说来挺难为情的,但人这一辈子,总有一件事情,不是为了钱财而做。”
他仰头看向天空,神情有一丝感慨:“我在临城里有一位红颜知己,她是毓秀坊的歌女,我每次走商回来,不会回家,会先去毓秀坊听一段她的小曲,我们相识许多年,对彼此都很熟悉,但我家中有妻儿,不愿让妻子伤心,也便从来没有接她回家的念头。”m.χIùmЬ.CǒM
察觉到元安目光中的一丝不赞同,董毅无奈而笑:“我跟我的妻子是娃娃亲,世家联姻,我没有别的选择,我的妻子也不爱我,她有一个青梅竹马,与我在一起时,是强拆了他们才成的婚,我们都知道彼此不喜欢彼此,但同住一个屋檐下,多少还是有些感情的,我愿意给她安稳的生活,也愿意跟她一起抚养孩子……毓秀坊的歌女,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梦,我的精神寄托罢了。”
对这样的感情关系,元安没有办法评价,董毅只是去听曲,比许多逛青楼或者干脆将妾室纳入府中的男人好多了。
她点点头,道:“但,这跟裴家的私生子有什么关系?”
董毅的表情变了,他眼中闪过一丝愤怒,但很快,那愤怒就平息了:“我当时还是太年轻了,若是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就算拼了夫人生气,也会将她从毓秀坊赎出来,大不了养在别院,当个外室。”
他叹息一声,道:“那是十几年前的往事了,我走商回来,听说她从毓秀坊离开了……找了她很久,也没有结果,只以为她被人赎走,后来就放弃了。”
“谁知道,她竟然是被裴家当时的家主给掳了去,裴庆峰强占了她,她原本想上吊自尽,却发现自己有了孩子,她怀孕,裴庆峰就不常去看她了,她从裴家别院逃跑……又是一番坎坷转折,中间到底发生了我也不知道,我也是后来从别人口中打听到,她无处可去,又回到了毓秀坊,将孩子生在了毓秀坊。”
“大概是不想让我看到她狼狈的样子,我后来再去毓秀坊,她都避开我,毓秀坊中许多女子都是跟她一起长大的姐妹,她们也帮着她骗我。”
董毅看向裴月明所在的马车,叹息道:“后来她就病逝了,她死后,我才知道她还留下了这么一个孩子,这孩子是裴家的血脉,是裴庆峰禽兽的证据,我想让他回到裴家去。”
“裴家现在的一切,本来就应该有他的一份,当年裴庆峰做出的禽兽事,也应该付出代价!”
董毅的眼眸中多了一丝恨意,他低下头去,低声道:“但月明对裴家很抵触,对自己的这个姓氏也很抵触,我不知道他愿不愿意配合,夫人,您是个好人,我看得出来。这孩子若是愿意配合,您就帮他,若是不愿意,就把他送回来,不要强迫他。”
董毅看上去好像真的很在意这个孩子,这倒是出乎了元安的意料。
她点点头,道:“我明白,我只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孩子看,不会为难他的。”
“好。”董毅这才露出一个笑容,道:“也希望一切顺利吧,渝州城里的天,确实是该变一下了。”
元安冲他点头,转身就上了马车,马车内,小孩儿蜷缩在墙角,看上去并不开心。
元安温声道:“你叫月明吗?名字是谁给你取的?”
裴月明神色警惕戒备,根本不跟元安交流。
这孩子比想象中还要难对付,董毅也算是丢了一个大难题给她,元安叹息一声,扶额揉了揉眉心,没想到压制裴家,竟然还要带孩子。
她在马车上坐下,态度随意地对裴月明道:“董毅将你交给我了,你跟我在太守府住一阵子,从这里回太守府还需要一些时间,你可以在车上小憩一会儿,刚才吃饭,我看你也没吃多少,旁边的柜子里有些点心,你饿了可以拿出来吃。”
裴月明并不领情,粗着嗓子道:“我不用,不稀罕!”
“那也行。”元安点点头,并没有再劝,而是自己靠在马车车壁上,闭目养神起来。
元安不说话,裴月明反而对她产生了一些好奇,他目光抑制不住地在元安身上打量,他知道元安的身份,是新任太守的夫人,这位太守夫人穿着他从来没见过的华美布料,长得也好看,柔软干净的手放在一边,和他见过的其他女孩子不同。
他是在毓秀坊长大的,母亲死后,自己就跟毓秀坊其他姑娘生的孩子住在一起,毓秀坊是不把他们当人看的,从小就支派他们做最苦最累的活儿,只给他们一点儿东西吃。
大家都不喜欢毓秀坊,可为了生存,不得不在那种地方待下去。
不是乞丐,却比乞丐过得更苦,更没有尊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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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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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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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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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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