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安瞥他一眼,没有说话。
这一眼,让薄君卿感觉到了不妙,想到最近发生的事情,再想想元安这段时日的反应,薄君卿忽然明白了。
他眼眸深沉起来,看着元安,不说话了。
元安低头,沉声道:“君卿哥哥,婚姻大事,元安说了不算,这事情,还是去找皇兄商量吧。”
“我明白了。”薄君卿沉声道,他笑容复杂:“我会去找你皇兄的。”
元安沉默不语,目送薄君卿离开。
薄君卿走后,雪晴不解道:“公主殿下,你为何要跟薄王说这些话,像以前一样,再稳一稳他,不好吗?”
元安轻笑:“你以为薄君卿是什么人?他信的,从来都不是本宫。”琇書蛧
雪晴不解:“什么意思?”
元安看她一眼,轻笑道:“上位者往往如此,只信眼前的事实,并非旁人口中吐出的话语,他当初愿意蛰伏,是因为我答应与他订婚,他要借助我的力量顺利入驻朝堂,而我要他暂时安稳,不对大褚发兵……”
所以两人一拍即合,至于元安到底用什么态度对薄君卿,与他说了什么样的话,用了什么口气,都不重要。
今日这事也是如此,薄君卿不是第一遭催促成婚,元安一直不答应,她今天就算是舌灿莲花,薄君卿也不会相信的。
雪晴错愕,半晌,才支吾出一句:“我以为,他对您多少有些感情的。”
“有些感情?”元安讥笑一声:“对本宫有感情,就杀害本宫心爱之人,囚禁伤害本宫的哥哥,设计谋夺本宫的母国……这份感情,可真是太沉重了。”
爱一个人,怎会忍心束缚伤害她。
薄君卿这种人,真的懂什么叫爱吗?
所有温柔宽容,不过是迷惑她的蜜糖罢了,蜜糖之下,藏着的一直都淬毒的刀锋。
雪晴听得心惊,她还不太能理解这种感情,但她知道,长公主的决断肯定是对的,她只需要听长公主的就行了。
……
从公主府出来,薄君卿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与元安见面时的情形。
那时元安还是荣华宫中的小公主……他身为圩国质子,在大褚常年受辱,那时元安年纪虽小,却知道帮他解围,他狼狈地坐在轮椅上,只觉得她像是山上明月般高不可攀。
后来他才发现,元安虽然生在皇宫之中,但却是一副真性情,她不会踩高捧低,喜欢谁就亲近谁,不喜欢谁就不会给谁好脸色,好恶喜悦,全部都写在脸上。
在那样一个人人心思阴沉的地方,她单纯如白纸,也炙热如朝阳。
可朝阳越亮,便衬得阴影处越黑,他虽伪装出温雅随和的样子,但看着元安,却无时不刻不陷在自卑中。
他知道自己与元安是截然不同的人,她是大褚皇帝的掌上明珠,连任性,都任性得坦白真挚,而他只是圩国送来的一枚弃子,身份卑贱,双腿残疾……连他的性子都不如表面上那样温润。
他清楚自己心中有许多阴暗的想法,元安因为他温润的性格喜欢他,亲近他,可若她见到他真正的模样,她还会愿意亲近他吗?
薄君卿不敢问,因为他知道答案。
回到圩国后,他一直在努力,他想做能配得上她的人,圩国那些说他出身下贱的人被他杀了,看不起他的父皇和兄弟也被他杀了……
当一个圩国的皇帝还不够,他想做这天下共主,掌握了全天下的权利,这样才能将元安好好地呵护在手心里,让她永远做他第一次见到的那个骄纵放肆的长公主。
可惜,阻止他的人太多了。
现在,连元安都不肯陪着他了。
或许,她的心从来没有在他身上过,她喜欢的人是小承,是因为薄君承死了,才不得已选择了他……可回到大褚,在元平和自己之间,元安还是选择了元平。
不过,没关系。
他从一开始就没觉得元安会心甘情愿跟他走,等他掌握了整个大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元安还能去什么地方?
她只能乖乖留在他身边!
薄君卿回到了薄王府,路过花楹院时,听到里面传出一阵琴声,他不由想到那天晚上,也是在这个地方,他听到了林希的琵琶声,被乐声引着,进了她的院子。
她已经被禁足数月,薄君卿也很久没有见过她了。
这是……故技重施?
他今日心情很差,也想找点事情来转移一下自己的注意力,便怀揣着“看看林希到底在搞什么”的心情,转弯去了花楹院。
谁知进了花楹院,却发现坐在树下弹琴的竟然不是林希,而是一个很眼生的小丫头。
看她的打扮,应该只是府上的一个丫鬟。
薄君卿走上前去,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丫鬟弹琴入迷,根本没注意到薄君卿来了,听到薄君卿的声音,抬头一愣,眼底闪过一丝惶恐:“薄王殿下……殿下赎罪,奴婢没有不知道您来了!”
薄王出门去了,她以为薄王不在府上,才大胆拿了林侧妃的琴来弹……哪想到薄王居然回来了,还来了这花楹院。
不是说林侧妃已经失宠,薄王从来不进花楹院吗?
小丫鬟趴在地上浑身发抖,薄君卿却意外发觉自己很有耐心,低声道:“没怪罪你,弹得挺好,你叫什么名字?”
丫鬟低头道:“奴婢名为秋草。”
薄君卿笑了:“秋草?你这名字真是有趣,秋草那不就是枯萎了吗?不如改名叫枯枯吧。”
叠字名总是透着些亲近,尤其还是薄君卿亲自赐名,秋草头垂得更低:“是……是,秋草……枯枯听从王爷安排。”
薄君卿笑道:“不用去找管家改名,以后知道枯枯是在喊你就行,旁人面前,你还还叫秋草。”
秋草抬起头,不知道这话意味着什么。
薄君卿却道:“起来吧。”
他背手往前走去:“林侧妃在吗?”
秋草忙道:“在的。”
薄君卿道:“带本王去看看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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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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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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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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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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