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仙师所指点,春季种下的玉米,到了秋季就有了收获。
三次从仙境之中带出来的高产农物,玉米耕种在了皇庄内,有着黑龙卫守护,几位老秦人陪护。
终于有了第一茬收获。
堪堪一亩多,种下了从仙境带出来的玉米种子。
一粒一粒地种下去。
土地是坳了肥的,选取的也是一片肥沃之地。
丰收之时。
嬴政带着百官亲自到场,看着青黄、一片。
当日的天气也是非常之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祭坛之上。
有着奉常之官员主持祭祀大典。
祭文告知于天下。
嬴政亲自下地,掰下了第一个玉米棒。
撕开之后,里面颗粒饱满的金黄玉米在阳光之下,闪闪发光。
“煮了!”
听仙师说,煮玉米棒很好吃。
嬴政已经有一些迫不及待了。
已经好几个月未曾有仙门降临,进入仙境之地。
对于仙师所做的饭菜,那是想念不已,已经超过了长生不老,超过了强秦。
早已经架起了铜鼎,在柴火之下,鼎内开水沸腾。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朴素的烹饪方式。
在这个烹饪还不发达的大秦时代中,为了生存什么东西都拿来吃,什么东西都加进去。
大秦人的味蕾已经被麻痹,无论是专一种田,照样低头用饭,他们总不会遗忘,仰面看一看天。
煮玉米棒的香气,开始弥漫在众人的鼻尖。
这是一种他们从未闻到过的气味,却能够勾起他们的馋虫。
已经有人忍不住开始咽口水了。
等到时间差不多到了,宦官连忙上前,捞起了玉米棒放在青铜盘子中。
然后双手捧着,快步送到了嬴政的桌案前。
坐在四条腿一个木板制作而成的简单凳子上的嬴政,闻着玉米棒散发出来的香气,便已经忍不住了。
“嘶哈,嘶呵……。”
一边吹着,一边倒腾了一下。
然后直接下口。
大秦人没有那么多的讲究。
“呼……。”
这煮玉米棒的确是美味,甜甜的、糯糯的,还有一种独特的香气。
吃在口中,那些汁水也是甜的。
对于嬴政来说,这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众卿,一人一个,不可多拿,剩下的玉米棒要留作种子,来年收成多了,朕会分发下去,你们自家庄子上种着。”
这个时候,自然不可能从那些农户开始。
一来,他们要是保不住这些种子,那便是巨大的浪费。
二来,这本来就是大秦朝臣的一种优待,什么好事情也都是从他们开始。
已经算是始皇帝笼络人心的手段。
“谢陛下!”
他们早就忍不住了,都想要尝一尝从仙境之中带回来的仙物到底是何味道。
有时候,听那蒙毅在说仙味、仙味,他们对仙师做所的仙味那是充满了各种幻想。
如今,总算是可以稍微如愿以偿了。
整个庄子上,随处可见的几个大铜鼎,里面煮着玉米棒。
不过一会儿。
这香气就弥漫整个场地。
嬴政已经吃完了一个,便忍不住,又让人煮了一个。
毕竟一会儿大臣们吃的时候,他不能干望着,这刚刚第一个,也是尝一尝,好吃不好吃。
熟了的玉米棒,散发着独有的香气,引诱着每一个人。
“斯哈、嘶呵……。”
大臣们也都学着始皇帝刚刚吃玉米棒的样子,一边吹,一边左手换右手。
这第一口,就让他们永生难忘。
“咔哧、咔哧……。”
看着始皇帝和大臣们都在低头使劲儿啃着玉米棒,那些护卫只能是咽口水。
他们也很想要尝一尝,但是身份不够。
又吃了一个玉米棒,嬴政才算是满足了自己的口欲。
“众卿,尔等以为这玉米之味道如何?”
冯去疾第一个站出来,抢在了蒙毅之前,说这是人间仙味、绝世无双。
就算是他天天吃这煮玉米棒,他也愿意。
嬴政点点头。
然后便是蒙毅、蒙恬、王贲等人。
“如此美味的农物,还是高产,以后大秦也就不再为粮食而担忧。m.χIùmЬ.CǒM
这乃是仙师的馈赠,尔等要铭记在心!”
嬴政此时恨不得直接进入仙境,给楚风封一个大大的官,让他一直点化自己。
让大秦变得富足和强大。
然而,自从上一次见过了那位大明皇帝之后,他就没能继续踏进仙境了。
大秦的高产农物丰收,告知于天下,还为此大赦天下。
百姓们自然是高兴不已,憧憬着以后有了高产农物,再也不用饿肚子的美好生活。
六国之余孽等,却是不好受了。
他们一心想要推翻大秦,再一次恢复六国的统治。
却发现,本来跟随他们的人,却一下子跑了不少,不见了。
想要拉拢一些山贼、盗匪之类。
也发现这些人之中的一些,直接解甲归田不干了。
这一刻。
他们感觉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
楚风已经很长时间没见嬴政还有崇祯皇帝了。
不过,他也不太在意。
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生活和工作,就算是戏精,那也是要吃饭的。
不然,那个嬴政为何能够给自己如此好的玉器?
又把玉器拿去卖了的楚风,得到了一笔不菲的钱财。
有了钱。
这乡间的公路也可以修一下了。
村长是一个开明的人,也是上面安排来的驻村干部,这村上的民宿,都是他申请之后,跑下来的。
只不过,这路是修过,但是却也只是单车道。
因为建造民宿就花了很多钱。
如今,楚风则是表示愿意拿出家财来支持村中再一次修宽道路。
看到楚风的存款,村长便立即写了申请表。
并且召开了一次大会。
“风娃子,你咋来的这么多的钱?”一个老伯不敢相信地问道。
楚风真诚地回道:“二伯,是上一次有个富商来民宿,吃了我做的饭菜,便让我去省城给他做了两次酒席。
做完之后,就给了我这些工钱,说是客户吃了我做的才,很是满意。
我寻思着有了钱,村里面的路再修修,郊区不是有个横店嘛,路再修的宽一些,好看一些。
肯定能够吸引不少横店的人来民宿,到时候村子就能有更多收入了。”
当然,关键是楚风自己有车了,路加宽了,也能方便他。
毕竟,他现在却是是对钱没什么兴趣。
“风娃子从小就懂事,我听说,隔壁村李二根家有个姑娘,长得俊,和风娃子很是般配。
风娃子现在也老大不小了,是该成家立业咯!”一个婶子在一旁大声地道。
她是想要做红娘,到时候拿一个大大的红包。
楚风最后在一片称赞中,回到了自己的小院,此时,夕阳刚下山。
来福又闻到了一股子腐朽的气息,便起身跑出去,对着来人叫了一声。
“汪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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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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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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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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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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