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寡妇,她刚才来了,把你朋友搀走了。”站在院门口一个妇女回应起来。
我的脑子瞬间快要炸了,赵达明对张寡妇本来就存在畏惧,老太太已经上吊自杀,张寡妇必然不会继续活下去。
更为重要的是,赵达明长得和张寡妇丈夫很相似,要是张寡妇殉情将赵达明也给捎带上,那可就完了。
“林羡之,快点去张寡妇家里!”我不敢怠慢,现在救急如救火,我们必须赶在张寡妇动手之前将赵达明给救下来。
让这些村民赶紧报警,我们穿过人群,就朝张寡妇家中奔去。
两家虽然距离不远,但这一路上,一个个稀奇古怪的想法在脑中萌生出来。
赵达明一直都笼罩在张寡妇制造的恐惧阴影之中,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都不让张寡妇靠近,一个人就更别说了。
可这家伙就如此莫名其妙被张寡妇给带走,甚至连个喊叫声都没有发出来,着实让人想不明白。
这些想法只是一瞬间闪现在脑中的,还没想明白,我已经来到张寡妇家门口。
刚刚推开紧闭的院门,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便扑面而来。
“赵达明有危险!”我一阵心惊,加快脚步奔向传来血腥味道的房间。
“赵达明!”林羡之紧跟其后,大声呼喊。
当来到房门口时,我一眼就看到里面的画面,也就是瞬间,我不由瞪大了眼睛,差点就喊了出来。
此刻赵达明正不知死活的躺在地上,双手张开,手腕处已经被割开,左手没入了一只装满鲜血的海碗里面,右手则悬空,一滴滴鲜血顺着伤口跌落而出,落在碗中。
“割腕谋杀?”林羡之顿时惊呼一声:“这张寡妇是疯了吗?竟然要杀了赵达明。”
“赶紧进去!”我断喝一声,朝房间跑去,又喊道:“林羡之,快给医院打电话,赶紧的!”
“好!”林羡之回应一声,便摸出手机。
眼下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赵达明的身上,要是继续让他这样失血下去,等待他的必然是死亡。
就在我蹲下身准备用手掐住他手腕上的伤口时,一缕声音顿时从身后传来:“如果不想让他死的话就别碰他!”
这是段思思的声音,虽说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但还是止住了动作,诧异扭头看向身后。
林羡之也止住了拨打电话的动作,一脸疑惑问:“段思思,你什么意思?赵达明都被人割了手腕了,难道我们就要看着他死吗?”
“你看看他现在可能会死吗?”段思思并没有理会林羡之,眉头紧锁的看向我。
我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眼,等稳住心神之后这一打量,这才注意到赵达明手腕上的伤口并不是流血,而是血液一滴滴落下。
这就证明,他并没有被割腕,至少没有被割手腕内的血管,而是只割了表皮。
长吁一口气,我对林羡之点了点头:“没事儿,赵达明没有被割腕。”
林羡之问:“那他不会死了?”
我应了一声:“不会,只是晕过去了。”
“那就奇怪了。”林羡之朝院子内扫视了一圈:“张寡妇这样做要干什么?”
这个问题我也不清楚,只能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段思思。
在我的目光之下,段思思朝屋子走了进来:“张寡妇在逼蛊!”
“逼蛊?”我先是诧异一声,等回过神来,这才紧张问:“张寡妇在救赵达明?”
段思思眯起了眼睛:“没猜错的话,正是如此。”
“什么叫做没猜错的话?”林羡之也大步走了进来,对段思思问道:“你也来自云南苗疆,难道你不知道这蛊毒应该怎么逼出来吗?”
“我之前就已经说过了,张寡妇施下来的蛊毒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不然也没有办法解开。”段思思略有不满说:“养蛊的方法千奇百怪,有人外养有人内养,解决外养的蛊虫差不多都一样的方法,但如果解决内养的蛊虫,恐怕只有施蛊之人才能知道了。”
林羡之挥了挥手,皱眉问:“什么内养外养的?”
“外养是在外界饲养蛊虫。”这一点我还是略知一些,便抢先回应说:“而内养,则是将蛊虫放置在施蛊者的身体里面,用血液来滋养。”
“我……”林羡之瞪起了眼睛,不可思议喊道:“真变态啊。”
“不管变不变态,这种养蛊的方式一直都有的。”我吁了口气,看向一脸平静的赵达明。
林羡之不禁问:“可是这两碗血怎么回事?难道要给赵达明放血逼蛊吗?”
“左边那只碗里面的血液是张寡妇的,右边那碗是你们朋友流淌出来的鲜血。”段思思继续解释说:“内养的蛊虫必须要用主人的血液才能从宿主身体里面逼出来,他的伤口浸泡在张寡妇的血液之中,蛊虫可以感知到它们主人血液的存在,会在你朋友身体内疯狂涌作,最后便会从另外一只胳膊的伤口内随着鲜血流淌出来。”xǐυmь.℃òm
“原来如此。”我囔囔一声。
现在赵达明没事儿,我也不再担心,而且关于这蛊毒的事情,我不想学习,所以不愿意却深究。
让林羡之在这里守着,我紧握打神鞭匆忙奔了出去。
整个院子找了一圈,却并没有看到张寡妇的踪影。
她就好像瞬间蒸发了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
站在院子内我愣神了很长时间,张寡妇将害死她丈夫的所有人都已经杀死,想必也会履行自己之前的承诺,追随她丈夫而去了。
我虽然没有和张寡妇有任何接触,但从她做的这些事情来看,也能分辨的清楚,她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
这种人应该会选择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去自杀,只是不想让别人看到她死时狰狞难看的面容。
重新回到房间,林羡之警惕问:“修然,找到了吗?”
我失望摇头:“没有,她不在院子里面。”
“不在?”林羡之疑惑问:“不在家里面,那她会去什么地方?”
“我也不清楚。”我耸了耸肩。
“墓地。”段思思斩钉截铁说:“她会去墓地,找她的丈夫,那是她经常会去的地方,只要没有事情,她就会一个人在那里待一天。”
“那过去找她?”林羡之作势就朝外面奔去。
我拦住她摇头说:“不用去了,这些年张寡妇恐怕做梦都想有这么一天,而且距离张寡妇离开过了很长时间了,即便我们找到,也回天乏术了。”
“哎!”林羡之长叹:“这个女人做事儿可真是够极端的。”
“确实极端,但这也是她的选择。”我吸了一下鼻子,再次看向赵达明,发现他的胳膊上的表皮下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蠕动一样。
我狐疑一声,正想凑过去看看,却被段思思抓住肩膀:“别过去,蛊虫要从你朋友身体内出来了。”
一想到赵达明被蛊虫折腾的满身脓包画面,生怕我也会被蛊虫钻进身子变得跟赵达明一样,惊得我急忙将手缩了回来。
“修然,出来了!”林羡之指着赵达明的胳膊呼喊起来。
我回过神定睛一看,就看到随着表皮下的疯狂蠕动,从赵达明手腕的伤口中滴落下来的血液中带着一只只如同米虫一般大小的墨绿色虫子。
这些虫子跌落在碗中之后开始疯狂的翻腾起来,有一两只从碗中翻腾出来掉落在地上,随着血渍的干涸,虫子很快便快速的失水变干,最后化为一堆灰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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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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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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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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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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