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着实令他为难。
那一笔一画凑在一起就如同一只只碍眼的蚂蚁,看着就觉得头晕,还怎么记得住?
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在场的这些土匪们有老有少,身份背景各不相同。xǐυmь.℃òm
但大体都是些穷苦百姓,家里没钱,无法到正规的校园里去读书识字,只能凭着一股蛮力和狠劲儿,干这些令人不齿的勾当。
纵然他们也很羡慕那些读书识字有才华的人,可真到了自己学习的时候,就发现学习实在太难了,还不如让他围着黄龙山跑两圈儿。
哪怕是再蹲几个小时的马步也好过读书识字。
不是他们不愿意学,实在是看着这些蝌蚪文字就犯困,怎么也控制不了。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排斥,还有部分人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一个个伸长了脖子,恨不得将江以澜所说的每一个字都牢牢的记在心里。
江以澜见他们问题多,不想一句一句跟着解释,直接当了甩手掌柜,把杜若叫过来替班。
杜若读过书,虽然没读多少年,也不是名校出身,但教他们这群大字不识的文盲却是绰绰有余了。
他一直在旁边听着江以澜给众人训话。得到江以澜示意后,走上前来,清了清嗓子,说出了自己的理解。
“读书识字是为了让你们知事明礼,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这样你们才不会盲目的听从别人的话语,才不会在有心人的煽动之下做出追悔莫及的蠢事。”
一群土匪们听到杜若这官方的话语,顿时嘘声一片。
杜若面子上有些挂不住,求救似的看向了江以澜。
江以澜不得已继续解释:“他说的这些东西对你们很多人来说都是无用的,那我说点有用的。
如果你们不认识字,在出去打劫别人的时候,看到一些古董字画。或者是一些来往的书信文件,你们都不知道他们的实际价值。也不明白是不是有人在算计你们?
除此之外,以后我让你们去当前哨,在省城内打探消息,你们不识字的话,怎么才能把消息传回来?就靠别人一张嘴吗?
万一那人胡说八道怎么办?岂不是害了这位兄弟们?
但你要是会写字,我们认识你的字迹,就可以知道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从而制定出一些详细的打劫计划。
还有,假设你们以后不想当土匪了,身上有了钱,想要做些小生意。如果不认识字,在别人的哄骗下签了各种契约文书,到时候亏得只能喝西北风,你又怎么办?
那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后悔都没地儿哭去。”
首次听见江以澜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一群这些土匪们还有些差异,但随之而来的却是长久的沉默。
不得不说,江以澜的这一番的话简直说到了他们的心坎里,让一群人真切直观的感受到了读书识字的重要性。
随后即便很多人学着非常吃力,但也还在继续坚持着。
——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三天,江以澜见训练初见成效,当即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宣布了自己的第1个计划:去攻打黄龙山的所有土匪势力,把其余人全部收拢起来。
胡海山脸色大变,“老大,现在就打其他势力,是不是太早了点?”
经过这几天的训练,他发现江以澜训练人还是非常有一手的,至少他明显察觉到自己的这些散兵游勇看着越来越正规了。
假以时日,肯定不会输给正规部队。
可就目前而言,去打其他势力还是太吃力了。
其余人也不太赞同,都觉得江以澜步子迈得太大,纷纷劝她。
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成个大胖子','人心不足蛇吞象'等俗语通通冒了出来。
江以澜听得眼皮直跳,最后在众人的反对之下,拍板定案。
“打是肯定要打的,时间紧迫,容不得我们继续浪费。再等下去,姓张的剿匪部队就该进山了。”
这话一出,其余人面色更加沉重。
这些人动了动嘴唇,最后长叹一声,“可因为这样就去强行攻打其他势力,说不定最后会落得个两败俱伤,得不偿失啊。”
“就是啊老大,我们目前的盘子不够大,根本吃不下这么多势力。”
“打一家两家还行,打太多了我们寨子里的粮食也不够那么多人吃啊。”
“何况,这些外人一多,他们要是有个什么心思,我们也管不过来,说不定还会因此招来祸患。”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总结起来就是全部都对这次的攻打计划不看好。
与其这样,还不如将重点放在如何防御正规部队的剿匪计划上。
江以澜眉头一抬,幽幽开口:“谁说打仗就一定要真刀真枪的和别人干了?只要点子够多,计划得当,我们兴许还能不费一兵一卒拿下所有人。”
“但……如果拿不下呢?”有人弱弱的举起手问。
江以澜目光一寒,“那就全部杀了,一个不留!三天后,我要着黄龙山一带,只能有我一个声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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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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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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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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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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