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妃诧异的是,哥哥怎么如此大胆,还惦记着那个女人,居然在长公主面前也不知道避嫌。
而长公主生气的,无外乎是因为沈博安拒绝了她,再一次的,拒绝了她。
上一次,还是她提起沈博安和永宁婚事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拒绝过自己一次。
如此,再一次拂了自己的面子,这般轻狂,真是让人有些不喜。
沈博安不卑不亢,微微颔首,静静的站在那儿,没有丝毫的心虚不安。
“哦?是哪家的小姐有这样的福气,若不然你说出来,本宫给你做主了。”长公主轻笑了两声,打破了这屋子里面尴尬的气氛。
太子妃一愣,虽有几分不解,但也不敢真的纵沈博安胡说,连忙站起身来赔笑说道,“姑母,沈将军怕是说笑呢,我这个亲妹妹,都不曾听说过他中意了哪家姑娘,许是哥哥害羞,这才乱说的。”
她这话说的,虽然有些离谱,但好歹稳住了长公主的面子。
长公主有些愠怒的面色上,到底缓和了一两分。
沈博安却是蓦的抬头,立马解释说道,“微臣中意的并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不过是从小在身边的民间女子罢了。”
长公主一愣,听懂其中的意思,只笑道,“倒也无妨,民间女子收在身边就是,这将军夫人的位置,总要有个门当户对的人来坐,才行啊。”
“姑母说的是呢,虽然说我们沈家是将门出生,可家中父兄皆是为国为民,朝堂之中也是被人瞧着,自然还得在乎一下这薄面。”太子妃连连点头,赞许着长公主的说辞。
这个哥哥还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她怎么不知道他身边还有个从小到大的民间女子?
长公主虽然满意太子妃这会儿的态度,可娶亲的人毕竟是沈博安,她只看着沈博安淡淡说道,“沈将军觉得呢?本宫倒是觉得,这婚事,还得和沈大将军谈谈才好。”
沈博安眸色一震,知道长公主这话带着几分威胁的意味,他心里烦躁,只得敷衍道,“长公主说的是。”
长公主瞧着他这油盐不进的样子,心里越发烦躁的很,再想起永宁,越发没了耐心。
随便说了几句话,又借口身子乏了送客。
离开长公主府,沈博安上了太子妃的马车,两人同坐一辆马车朝着沈府去了。
“哥哥,你不会还惦记着云家那个女人吧?”太子妃看着眼前的兄长,有些恨铁不成钢气愤的说道,“她是宸王的人,这一辈子都是,就算往后两人和离,沈家也不会接受这样的儿媳妇!”
“我没……”沈博安立马开口辩解,可是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姜家的确不错,虽然是文官,但是在朝堂上,还是举足轻重的。云家已经不成气候了,云少堂废了,云家没有了后人,光靠几个女人能风光几时?”太子妃垂眸,她那双好看的眼睛里满是算计,“太子需要姜家的支持。”
最后的一句话,让沈博安心头一震,瞬间明白了。
他侧目,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亲妹妹,她满身华服,满头珠翠,依旧是那张熟悉的面孔,可却实在让人觉得陌生。
*
离开长公主府的云挽歌,并没有好受。
反而这心里,越发沉甸甸的。
萧逸宸送她回到府上,二话不说就走了。
两人就像是陌生人一般,压根没有什么交集。
可是一想到在长公主府上,萧逸宸看着自己那双担心的眼睛,不像是假的。
人会说假话,可眼神却是骗不了人的。
“主子,您让准备的晚膳已经备好,现在用膳吗?”秋月走进屋子,看见云挽歌坐在窗边,托腮看着窗外,神情有些恍惚。
云挽歌身着紫罗兰长裙,外穿鹅黄色纱衣,雪白的臂膀被隐藏在若有若无的纱衣之下,只显得更加动人。
三千墨发披在身后,并未有一点点的装饰,她虽然未施粉黛,可唇不点而朱,眉不画而翠。
听见秋月的声音,云挽歌回眸,只问道,“萧逸宸回来了吗?”
“王爷……”秋月叹了口气,摇头道,“没有,王爷已经三天没有回府了。”
“那他在哪儿?晚上住在哪儿?”云挽歌努力想着,自己和萧逸宸成婚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两人的相处瞬间,可模糊一片,根本想不起来。
秋月一愣,有些不敢多言。
瞧着秋月这模样,云挽歌会意,“你且说吧,我不会怪你的。”
“主子,王爷不回府上,一边都去了醉花楼。”秋月抿唇,只轻声说道,“主子,王爷去那儿只是休息,并不是花天酒地,您可千万不要误会啊。”
“醉花楼?”听着倒是熟悉,云挽歌却是觉得有些记不清楚。
见秋月这么紧张的解释,她当即会意,“那是青楼啊?”
“主子。王爷从来不会沾花惹草的。”秋月连忙道,“奴婢让人去请王爷回来吧。”
“唔,那倒不必,给我更衣,给小团子也更衣,我们娘俩一块儿去醉花楼。”云挽歌站起身来,端着桌子上的冷茶一饮而尽,这才大方笑道,“去给我儿子开开眼。”
秋月语塞,瞧着主子这也不像是不开心的样子,只得应着,唤人进来伺候。
云挽歌抱着小团子出门,已经是日落黄昏。
宸王府金碧辉煌的马车,直奔着醉花楼去。
这胡同巷子慢慢亮了灯,夜色降临,就是这花街华灯初上,热闹非凡的时刻。
路人瞧着这马车,虽然心里诧异,但却也不敢多言。
只是看见的人多了,讨论声总是有的。
“这,这不是王府的马车吗?”
“是啊,这是宸王府的马车呢,宸王殿下不是不近女色吗?”
“嘁,王爷是男人啊,这媳妇孩子都有了,怎么可能不近女色呢?”
“就是就是,我听说,宸王还娶了个侧妃呢!”
众人小声议论着,可是等马车停在了醉花楼的门口。
他们看见从马车上走下来的人,瞬间目瞪口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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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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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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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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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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